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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乙肝维权斗士雷闯将复学 想再送鸭梨讨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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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1-9-1 02:11
标题:
乙肝维权斗士雷闯将复学 想再送鸭梨讨要结果
乙肝维权斗士雷闯将复学 想再送鸭梨讨要结果
来源:
金羊网-新快报
2011年08月31日
下半年我要回上海继续念书,没时间在广州等他们了。立案是要走司法程序,当初说不立案,我也死了心。但既然承诺了要立案,政府部门不能言而无信。” 林桂炎/摄(资料图)
为了讨一个结果,雷闯精心准备的标语。
对话乙肝斗士,谈及近期的公益维权收获,雷闯说:我在广州走得很慢,但并没堵死
本版统筹:新快报记者 廖颖谊
本版撰文:新快报记者 周雯 潘芝珍 见习记者 严蓉 实习生 庞宇
举报医院违规查乙肝,二个月前有关部门承诺不日立案仍未立而休学一年后,还在广州为乙肝维权的雷闯马上就要去上海复学了
今天,他打算再送“鸭梨”要去询问一个结果
一个人的公益,孤独吗?还在广州为乙肝维权的雷闯想得不多,休学一年后,马上就要复学了,他只希望自己的行动能让更多人意识到乙肝维权,而社会操作层面也应尊重规定,劳动者不因乙肝病毒携带而受歧视。
新快报:你关注乙肝维权好多年,为什么去年要索性休学呢?
雷闯:从2007年开始,我就参与了不少乙肝维权的活动,最初是因为哥哥因乙肝病毒携带而被用人单位拒绝,而我自己也是携带者。去年,“锄草”(一名乙肝维权志愿者)从日本回来,想用举牌请人吃饭这样的行动,反对乙肝歧视。我觉得这活动挺好的,可以长期做,后来就和“锄草”一起开始。跑了二十多个省,每个地方请一顿饭。
新快报:家人同意你这么做?
雷闯:他们不太同意,对于我致力于乙肝维权,他们已经看多了。但他们对我还是放心的,而我自己的想法也比较坚定,没怎么听他们的意见。
新快报:这一年里,大部分时间都在广州,这是为什么?
雷闯:是巧合吧,去年年底看到的乙肝维权举报,那个网友就在广州,我就过来了。后来一直在这边取证举报,向黄埔公安举报后,我想有什么通知就第一时间赶到,就尽量呆在广州。
新快报:在广州公益维权,收获大吗?
雷闯:广州是个很给力的城市,可能在其它地方,我的方法根本无路可走,但在这里,至少有空间。可能走得也慢,但并没有堵死。
新快报:听说你会再送鸭梨,来询问有关部门为何到现在也没立案?
雷闯:其实我是很无奈的,我并不想采取这样的方式。这种方式未必是最妥当的,但总是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我不想搞得好像古时候那种向青天大老爷求情那种那么悲情,我会顶个鸭梨在头上,插三根香,挂块牌子,通过这种诙谐幽默的方式表达我的诉求,请遵守承诺。
新快报:这次的事情你期待有一个什么样的结果?未来有什么打算?
雷闯:我希望事情的最后结果是公安局能立案,然后相关的涉案人会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立案之后的事情我没办法再去跟进,但是立案是公安局给我的承诺,你可以不答应,但不能戏弄人。未来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回去念书,然后毕业。在此期间,我还会继续关注。
雷闯今天要去讨一个说法
举报医院违规查乙肝,二个月前黄埔公安分局称不日立案但仍未立案
昨日早上,“乙肝斗士”雷闯在微博上发出这样一条信息,“准备今天再到广州黄埔公安局,为1亿乙肝病毒携带者讨说法”,随即引起了网友的热烈转发和评论。
希望能兑现立案答复
雷闯在昨天早上9点40分发布的微博中提到,4月向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报案,举报医院违规查乙肝侵犯隐私,触犯刑法。6月23日,黄埔公安分局称不日将立案,并送锦旗致谢。雷闯认为,自己休学一年乙肝维权,现即将复学,黄埔公安分局却仍未按承诺立案,对此,只好继续前往讨说法。
在雷闯自己撰写的“新闻稿”中,称自己这是“希望有关部门能理解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生存压力,也希望能理解雷闯休学维权所面临的压力,兑现6月23日给雷闯的立案答复。”
对此事要有一个了结
对于网友的评论,雷闯说:“两个多月过去了,我没有得到任何立案的回应。下半年我要回上海继续念书,没时间在广州等他们了。立案是要走司法程序,当初说不立案,我也死了心。但既然承诺了要立案,政府部门不能言而无信。”
雷闯表示,自己不会改变主意,但是,他并不会把整个事情搞得完全对立。“我也听了网友的意见,会顶个鸭梨去,上面插三支香,有些黑色幽默的感觉吧,写字板上也用‘亲’来称呼。”雷闯说,“今日的行动是对此事的一个了结,以后会把更多心力放在学习上,同时也会关注公益。”
部门说法
广州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雷闯”应保留不公正证据
雷闯向人社局举报后,劳监部门统计过市属劳监机构接到的此类投诉,共有5件,此后也依法依规去调查,并在调查取证后对企业做出相应处罚。对于有相似经历的“雷闯”,我想提醒他们,在招聘或用工过程中,如果确定企业因劳动者的乙肝,未给其公正公平地就业机会,应保留证据向劳监部门举报。
律师说法
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刘继承:让其他医疗机构不敢有侵权行为
雷闯的出发点是好的,他代表的不是个体,是很大的一个乙肝病毒携带者群体,整个群体数量庞大。包括他提出将此事上升至刑法层面,状告医疗机构“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我甚至可以理解他的意图,就是要严打遏制此类行为,让其他医疗机构不敢再有侵权行为。
我个人认为,医院查乙肝,继而将检查结果告知企业,肯定是违法行为。但该行为是否符合刑法立法要件,在实践中还有待商榷,启动刑法案件程序并非简单之事。对于雷闯“求”,我认为无可厚非,他想通过这种方式引起公众和社会的关注。
但维权保持合适限度,不要造成影响公共秩序事件,出现不好的后果。
雷闯的乙肝维权路
2007 年 8 月
举着“我是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牌子开始维权路
2008 年 9 月
就招生设置“乙肝门槛”一事,写信给500 多位中科院院士
2009 年全国两会前夕
向147 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送乙肝维权电子邮件
2009 年 7 月
给全国高校校长邮寄2000 封“希望乙肝学子平等录取”的信
2010 年 12 月 23 日
向广州市人社局举报20多家公司暗查乙肝
2011 年 2 月18 日
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前送上一篮鸭梨
2011 年 4 月
向黄埔公安起诉
本公益行动由广州市慈善会、中国移动广东公司广州分公司、新快报、中国移动客户共同发起
作者:
中国一青年
时间:
2011-9-1 04:5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1-9-1 11:02
作者:
walm
时间:
2011-9-1 11:32
作者:
家园桥H
时间:
2011-9-1 13:02
政府,拿什么让我们信服~~
作者:
zlp3012
时间:
2011-9-1 14:59
公信力=0
作者:
欢欢520
时间:
2011-9-1 17:55
照理说可以立案的,刑法有相关的条款的啊,凭什么推推拖拖的。
作者:
123tuzi
时间:
2011-9-1 18:44
作者:
wqzl5671234
时间:
2011-9-3 09:12
如果根据侵犯隐私权是可以立案的,黄浦公安局是在找借口!!
作者:
欢欢520
时间:
2011-9-3 10:13
光拿钱不干活的家伙,社会的渣滓,败类,寄生虫,腐败堕落的传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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