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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锄草和雷闯现在努力的方向可以改变下好吗?强调注射疫苗重 [打印本页]

作者: 鹭岛求爱喽    时间: 2011-6-28 23:13     标题: 锄草和雷闯现在努力的方向可以改变下好吗?强调注射疫苗重

大禹治水的原理大家懂的,你一味的去对抗,去正面对抗利益集团的全面封锁,不如改变战略.

现在消除乙肝歧视的重要战略就是让未感染的屁民全部注射乙肝疫苗,如果所有的大陆人都有了抗体啊?谁还会歧视你啊!你找老婆,老婆有抗体,她也无所谓啦! 我认为这一条才是大计啦!大家认为这个方向正确吗?希望所有乙肝战士往这个方向去斗争,会成功的更快哦!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1-6-28 23:38


作者: 日剑    时间: 2011-6-28 23:38


作者: walm    时间: 2011-6-29 07:48

疫苗早已免费,乙肝继续检查,隐私一旦泄漏,后果依然如常,,,楼主是空想主义!一线情愿!
睁开眼睛看看世界,有你这样的先例吗!
作者: walm    时间: 2011-6-29 07:50

在大家都在寄信的时候,最好与大家一齐行动,如果每个人都仅仅从个人不全面的看法中提出如何如何,其实会起到何等作用!请问,楼主寄信了吗!
作者: blesswhole    时间: 2011-6-29 09:12

回复 walm 的帖子

其实lz说的也不无道理大家都是利益共同体,群策群力嘛

不过我想问下:乙肝疫苗现在也不是永久性的吧,是不是隔多少年还得重新打?

作者: tuqiao    时间: 2011-6-29 09:40

我也觉得应该让他们都打疫苗,毕竟乙肝歧视主要是因为别人害怕被传染,有了抗体不会害怕。
作者: tuqiao    时间: 2011-6-29 09:51

不过我觉得乙肝这个名字真不好听,是不是应该改下哈!
作者: tuqiao    时间: 2011-6-29 09:52

为什么要查乙肝,我觉得对象应该换下,主体应该是没有感染的人,就应该对没感染的人进行疫苗注射。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1-6-29 09:55

回复 blesswhole 的帖子

可是楼主指 的是政策还是法律?政策吗?无人理睬,用人单位在体检医院,卖药广告的鼓动下:老子就是要查!爱咋咋地!

你再去依靠投诉吧!
法律吗?法律可不带这样玩的!

作者: xydx    时间: 2011-6-29 14:16

楼主是一厢情愿!对于歧视者来说,即使自己打了疫苗,他的想法会是如果不接触病毒不是更保险吗。现在不是已经说不是消化道、呼吸道传染的了吗?一般接触不会传染,可是大多数人部照样歧视你么。

作者: 乙人不高兴    时间: 2011-6-29 14:36

1>强调全民打疫苗不就否定科普了吗?因为日常接触不传染这个病呀。需要全民打疫苗的病也绝对不能成为“个人隐私”。

2>据我所知,人群中有一部分人怎么打疫苗也产生不了抗体。

3>歧视与传不传染无关。不传染照样歧视你,因为你有病,低人一等。

4>我们遇到的问题不是歧视、不是疾病、而是侵权。
作者: 鹭岛求爱喽    时间: 2011-6-29 19:57

乙人不高兴 发表于 2011-6-29 14:36
1>强调全民打疫苗不就否定科普了吗?因为日常接触不传染这个病呀。需要全民打疫苗的病也绝对不能成为“个人 ...

我说了,换个方向,换个角度来解决问题啊?

乙人奋斗了多少年了,效果还那么差,我们就要改变思路啦!不行吗?通过让非乙人打疫苗来引起社会的重视,让非乙人渐渐的产生不歧视乙人的想法,一个氛围,这才是王道啊!

作者: kalengreenliu    时间: 2011-7-1 09:43

哪有你想的那么简单
中国说白了,没有彻底摆脱"文盲"
作者: 人权至上    时间: 2011-7-1 12:09

就是打了疫苗,大部分民众还是怕传染。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思想是可以理解的!
将心比心,
你知道艾滋病日常接触不传染,
你跟艾滋病人一起工作、生活没有顾忌吗??

解决乙肝问题最好办法是保障乙肝隐私
作者: 晓阿山    时间: 2011-7-1 13:01

歧视和侵权是方向…疫苗在新生儿已经普及,然后一次性针头广泛用了多年。
作者: 鹭岛求爱喽    时间: 2011-7-1 19:50

人权至上 发表于 2011-7-1 12:09
就是打了疫苗,大部分民众还是怕传染。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思想是可以理解的!
将心比心,

如果我有了艾滋病抗体,百分之百不可能感染艾滋病的话,我会选择和艾滋病人在一起的哦!@

作者: future2009    时间: 2011-7-1 22:07

本帖最后由 future2009 于 2011-7-1 22:07 编辑

要求任何类型的体检拥有自主选择体检机构的权利,反对非医学治疗目的的检测!


作者: wqzl5671234    时间: 2011-7-22 13:36

自己还救不了自己,怎么去救别人!
作者: wqzl5671234    时间: 2011-7-22 13:40

再说了,别人也不需要救呀,乙肝除了血液传播之外,一般不传染。母婴传播也不是绝对的!
作者: fornewjob    时间: 2011-7-22 19:59

空想社会主义

身边不乏有抗体的人,一样的怕乙肝,这个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和落井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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