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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领驾照签器官捐献意愿”合适吗? [打印本页]

作者: liver411    时间: 2011-4-30 12:42     标题: “领驾照签器官捐献意愿”合适吗?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近日表示,我国有望年内实现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届时,居民在申领驾照时将对万一遇到车祸等意外情况死亡后,是否愿意捐献自己的器官以及捐献何种器官作出选择。

  尽管黄副部长表示“申领驾照的每个人可以选择捐或不捐”,但笔者仍然觉得,此举和我国的风俗观念不相符合。国人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是忌讳谈死的,刚申领驾照,车还没开上,就要想到出车祸而死这一禁忌,并让人提前考虑捐献器官这个敏感问题,此种做法让人感情上难以接受。以至于有网友犀利地发问:领驾照就签器官捐献意愿,就意味着随时准备着死,这不是盼人死么?对驾驶人来说无疑是个不吉利的预言。本来驾驶车辆就存在着危险,器官捐献之事无形中就会给驾驶员增加心理负担,此举很难说是人性化的做法。

  如果领驾照就要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笔者担心到时有人如果不填意愿表,是否将很难拿到驾照?而将器官捐献意愿登记和申领驾照捆绑在一起,会不会走上“被捐献”之路?据统计,目前中国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每年大概有150万人,其中只有约1万人能够做上手术。器官移植供需缺口如此之大,相关职能部门或者个人,会不会与医院等单位结成利益共同体,暗中将捐献脏器变为申领驾驶证的必要条件,将司机个人的自由意愿,变成拿器官捐献换驾照呢?

  申领驾照就登记器官捐献意愿,会不会还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有些车祸伤者正因为当初登记了愿意捐献器官,他或她本是可以救活的,可是因为医院有位病人需要某种器官,而这位病人在医院又有某种特殊关系,因而医院不尽全力拖延抢救,或者干脆放弃抢救伤者,导致“抢救无效死亡”,然后取出伤者器官移植给那位病人?就现在的某些不守职业道德者讲,这种情况未必能完全避免。

  报道中说,国外很多国家都已有类似器官捐献环节,澳大利亚的驾照持有者约80%都愿意签署。但我国有自己的国情和风土人情,在西方国家很正常的做法,在中国未必能行得通。何况这一做法在西方国家未必“很正常”,在英国这一比例仅为45%。因此笔者觉得,咱们还是尊重自己的传统风俗为好。如果老百姓自己有这个思想觉悟,愿意捐献,那么等意外发生之后人家自然会捐献;在申领驾照时登记器官捐献意愿,实在有公权力协迫之嫌。
作者: liver411    时间: 2011-4-30 12:43

这里驾照上器官捐赠的符号是自愿的。
作者: 橙子红也    时间: 2011-4-30 13:22

是不是时刻做好死的准备?
作者: bjjww    时间: 2011-4-30 14:31

我愿意,但是LG不让
作者: 西瓜2011    时间: 2011-4-30 15:11

是自愿的,没有什么不好。
作者: liver_GZ    时间: 2011-4-30 19:28

一天下午回家路上,听radio里面主持人提到社会的一个顾虑:
如果无良的医生为了利益(获得暴利的供体),是否会影响他们采取积极的治疗?

活生生的人,都可能被活挖器官。还有什么是不可能?
魔鬼从瓶子里跑出来,这个社会就不会太平。
作者: hzxcwsj    时间: 2011-4-30 20:24

本帖最后由 hzxcwsj 于 2011-4-30 20:25 编辑

这不是卫生部副部长的职权,我不知他和他的家人中有驾照的进行了器官捐献意愿登记?但这只能他个人的意思表达,否则民政部副部长说结婚登记时也自愿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在中国未必能行得通。
作者: wkx323    时间: 2011-5-5 10:27

我认为在申领驾照时有这样一个可填可不填的备选项,是非常有意义的。随着经济发展和医学进步,肝源一定会越来越紧张,迟早达到发达国家水平。而多一个这样的环节,就可能多一些肝源——其实社会上有大量的人,是愿意捐献器官的,但是我们社会并没有提供最为便利的捐献意愿的渠道(至少我作为普通人没有这样感觉到)。很多人一想到我自愿捐献还要跑到医院去咨询,还要自己去操作,就嫌弃麻烦了。如果你问他愿意不愿意,那么很多人是愿意的,然后有人引导他做相应的工作,会多很多肝源。
个人感觉关键点在于,我们是不是很难找到比申领驾照的时候填这个备选项更好的途径了,显然民政局登机结婚填这个肯定更不好,最好有没有可能是体检的时候填这个呢,是不是填一次就够了,信息能不能共享的。我们效率极低、透明度极差的医疗管理系统啊。
作者: 心香一柱    时间: 2011-5-5 14:13

liver_GZ 发表于 2011-4-30 19:28
一天下午回家路上,听radio里面主持人提到社会的一个顾虑:
如果无良的医生为了利益(获得暴利的供体),是 ...

我们的社会缺乏基本的信任
多点互相的信任 医患一如其他

作者: 花胡子    时间: 2011-5-11 07:46

应该是新生儿要上户口上签上自愿捐献一切器官,
作者: wkx323    时间: 2011-5-13 16:04

花胡子 发表于 2011-5-11 07:46
应该是新生儿要上户口上签上自愿捐献一切器官,

在这里,这样的幽默可很不合适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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