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我工作已经很多年了,第一次遇到这种垃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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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ichao111
时间:
2011-4-18 12:35
标题:
我工作已经很多年了,第一次遇到这种垃圾公司
我简单的说一下
工作好几年了,一直没遇到过歧视乙肝的公司,但这一次,我愤怒了
金锣集团,号称全国最大的肉类加工企业,我在4月14日,在缴纳了150元的体检费(第一次交这么多,以前,最多50,公司还报销)后,在金锣集团内部的一个什么糖尿病医院进行了入职体检,4月15日,签订了劳动合同,为期3年,而且这个垃圾公司还不买养老保险,说要到2013年1月成能买,4月16日,我收到公司通知,说体检不合格,乙肝携带,予以辞退。
我从千里外的家乡来到这个地方,来回车费就花掉了700多,加上150元的体检费,然后我入职2天就被辞退了,我会在网上各个地方投诉他们,直到他们得到相应的惩罚。
希望大家帮助我,告诉我有哪些地方可以投诉,12333,我打了,从来就是接不通
我现在在山东卫生厅也投诉了,还不知道结果如何
作者:
interdetect
时间:
2011-4-18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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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984168-1-1.html
欢迎, 你已经是正式会员了
作者:
家园桥H
时间:
2011-4-18 14:30
楼主好样的!支持投诉~~
作者:
lixiang5
时间:
2011-4-18 19:37
支持
作者:
yangangw
时间:
2011-4-18 21:12
好样的!
作者:
一直很乙人
时间:
2011-4-18 22:31
注意搜集好证据,再多次和公司沟通并录音。
作者:
springa
时间:
2011-4-18 23:02
作者:
wentyan
时间:
2011-4-19 12:57
就是要注意搜集证据,我在体检这段时间和公司的沟通电话都录了音,就是以防不测时有个证据
作者:
wentyan
时间:
2011-4-19 12:58
就是要注意搜集证据,我在体检这段时间和公司的沟通电话都录了音,就是以防不测时有个证据
作者:
certainn
时间:
2011-4-19 18:14
看到了中国携带者的觉悟和希望,加油!
作者:
qq331618
时间:
2011-4-19 22:34
战友们加油!
作者:
劲舞人生
时间:
2011-4-20 13:56
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及时收集证据,在与医院和单位的沟通过程中采取拍照、录音等方式取证,进而可到当地的卫生局或者人保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对他们进行举报、投诉,甚至到法院起诉。
通过不同形式的维权活动,您不仅可能得到一笔应有的赔偿,这也是对违规医院和企业的一种惩罚,而且会增加反就业歧视经验,避免再次遭受歧视。不少战友在收集到证据后通过与单位沟通、交涉,单位同意录用了,包括TCL公司、天海集团等。一些战友在收集到证据后投诉医院至卫生部门,投诉单位至劳动监察大队后,得到了被投诉单位的赔偿,被投诉单位也往往被通报批评或罚款,媒体上也有不少相关的报道。
楼主可下载《就业反歧视维权手册》作为取证、维权、索赔参考,下载地址是
http://www.yirenping.org/upfile/Guide2009v7.doc
如果您遇到法律上的疑问或援助需要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亿人平“爱肝连线”0371-67956079,我们有专门的法律助理为您解答,也可把事情经过以及相关证据发到反歧视邮箱
[email protected]
我们会竭尽所能为您提供帮助。
作者:
springa
时间:
2011-4-20 14:47
作者:
pingshuwu
时间:
2011-4-20 19:26
,坚决投诉,天上不会掉馅饼,抗争才有出路!!
作者:
yongshaojia
时间:
2011-4-21 11:22
投诉啊
作者:
遥远未来
时间:
2011-4-21 11:24
作者:
pklawyer
时间:
2011-4-21 11:32
取好证据,
作者:
hqhuqiang
时间:
2011-4-21 12:52
楼主,打爱肝热线073167956079
作者:
集异壁
时间:
2011-4-21 13:18
支持!!!!!我是应届本科生,今年面试了几家公司,都要了。但是南京的一家叫国电南瑞的公司在录用通知中明确表明要乙肝两对半检查,因此我直接拒了它,消息都没回它。后来跟珠海许继签了,三方协议机会来后它在后面贴了个什么附加协议,附加协议第一条就是“入职体检若发现有传染性和影响工作的疾病,公司不予接受”。我实在不知道这个“传染性”是什么意思?不知道南网超高压输电公司查不查两对半?我也被南网超高压广州局录用了。
作者:
北极之光
时间:
2011-4-21 14:13
我签了一个三分也是备注里面说:身体条件要符合特殊行业要求。
作者:
hyyyjw
时间:
2011-4-21 20:43
作者:
mzw
时间:
2011-4-23 22:30
支持!在论坛里搜索就有!
作者:
一定努力
时间:
2011-4-23 23:16
支持你!!
作者:
千年灵芝
时间:
2011-4-24 15:32
作者:
千年灵芝
时间:
2011-4-24 15:33
作者:
areuok
时间:
2011-4-24 18:51
对,那个电话好像永远都打不通一样。
作者:
无悲无喜
时间:
2011-4-25 22:20
回复
集异壁
的帖子
工作单位不错,一般都查
作者:
1695554631
时间:
2011-4-26 12:59
回复
集异壁
的帖子
我的也是这样,现在正纠结呢!~!
作者:
晓阿山
时间:
2011-4-27 21:39
ywhyt 发表于 2011-4-27 09:10
楼主到底在什么岗位工作呢,假如直接在生产线工作,我觉得做为了一个食品加工企业来说,这样做是对的,假如只是 ...
只要查就不对,以食品行业为由?
作者:
玉魔头
时间:
2011-4-28 17:56
你可参照我们的维权手册取证,或者拨打我们电话获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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