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考考生必须在报名所在地参加体检,并按照所在地高招办统一公布的体检时间,到达指定的高招体检医院接受体检。凡考生不按时前往指定医院体检或私自到非指定医院体检的结论一律无效。
今年,我省高招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根据规定,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体检医院不得要求考生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开展相应的检查(如B超、乙肝项目检测等),以便进一步明确诊断。
与去年有所不同,今年我市共有10家医院被确定为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医院。这10家医院名单具体如下:福州市第一医院、福建省武警医院、闽侯县医院、连江县中医院、闽清县医院、福清市医院、永泰县医院、长乐市医院、罗源县医院、平潭县医院,其中福州市第一医院为复检医院。
4月29日至30日,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福建临床检验中心对申请终检的考生安排终检并做出结论,逾期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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