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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州日报:偷查乙肝,可别只打医院屁股 [打印本页]

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1-1-27 11:59     标题: 广州日报:偷查乙肝,可别只打医院屁股

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4 15:15 编辑

        近日,广州市卫生部门经过查实后,正式对违规检查乙肝的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作出通报批评,并罚其暂停开展体检服务。这是全国首家因违规查乙肝而被罚的医院。  
        这是值得写入“反乙肝歧视史”的可喜一步。从去年2月人保部、教育部、卫生部三部委联合发文提出“入学入职体检均不得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以来,这一禁令基本上只打雷不下雨——因为没有一家医院、一个用人单位或学校因违规而遭处罚。“第一例”出现在广东,虽然有点姗姗来迟,却也再次佐证了老广办事认真、尊重游戏规则的精神。
  不过,叫好的同时,也有几个问题需要进一步辨析——
  其一,“医院查乙肝被罚”的前提有必要明确。三部委的禁令说得很清楚,针对的是“入学入职体检”,换言之,不涉及“入学入职”的乙肝检查是允许的,也是公民的权利和医院的义务。
  其二,暗查乙肝,医院被罚固然是咎由自取,但仔细想想,最应该被罚的是不是医院呢?如果乙肝检查是某用人单位规定的入职体检项目之一,显然违反禁令、在歧视乙肝人士上起到主导作用的是用人单位,有用人单位的歧视之“因”,才有医院的违规检查之“果”。因此,当卫生部门率先对医院进行处罚后,劳动或教育主管部门也应有所反应,对涉事的用人单位或招生学校进行对应处罚。否则,就有点打错屁股的嫌疑。
  其三,现有的消除乙肝歧视措施也值得反思。某种意义上说,如果社会上对乙肝的误解不破除,仅凭棒喝医院、学校和单位,实在是无力回天,因为这三个环节上的乙肝歧视,只是目前中国社会乙肝恐惧症的集中体现,以至于一些用人单位对“禁查令”不理解,认为唯有检查清楚才算对自己员工“负责”。很显然,眼下一些消除乙肝歧视的宣传手段还偏弱、偏说教,对公众缺乏强大说服力——这才是反乙肝歧视漫长战役中最艰巨的攻坚战。 (弓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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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期盼    时间: 2011-1-27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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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ornewjob    时间: 2011-1-27 19:38

只打医院的屁股也就算了,关键还是只打了临时工的,就那两个临时工就能完成这么伟大的偷查乙肝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企业相关负责人,妈的,编的像一点好不好

就算这两个临时工干的,泄露如此多的个人隐私该当何罪?
作者: z0h0k    时间: 2011-1-27 20:31

没见哪个医院因为体检关门
没见哪个查乙肝的医生被掉销职业资格证书或失业
所以............
作者: ccbzou    时间: 2011-1-27 22:27

源头还是在医院,如果把医院堵死了,用工单位就无法胡作非为了!请不要转移注意力!
作者: 家园桥    时间: 2011-1-28 14:43

源头在政府,在当权者身上!毫无疑问!!!
作者: 团结进步    时间: 2011-1-28 15:54

那些人力资源部的人也有责任!!如果他们查,吊销他们的职业资格,终生不能从事人力资源工作!!
作者: keka    时间: 2011-1-29 13:56

为什么社会有问题ZF没有办法治啊,在别的国家好像不是哦,让有能力的人上哦,不要一直霸占着位子不办实事啊
作者: lcg    时间: 2011-1-29 15:20

被电力歧视的战友们勇敢地站出来吧!
作者: lcg    时间: 2011-1-29 15:21

趁着英雄雷闯为我们带来的东风,别沉默了!
作者: walm    时间: 2011-1-30 11:00

回复 ccbzou 的帖子

偷查永远堵不住,除非用人单位不和医院见面。
作者: StephenW    时间: 2011-1-30 11:17

"偷查永远堵不住,除非用人单位不和医院见面。"

偷查,用人单位和医院同样的责任.但医院比较容易对付.
如果你认为偷查永远堵不住, 那么偷查就永远堵不住.
作者: t123456    时间: 2011-2-1 20:52

偷查永远堵不住,除非用人单位不和医院见面
回扣和利益汹涌下,企业和医院还会继续偷偷查的
作者: evergrand    时间: 2011-2-2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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