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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新京报:就业歧视多皆因维权者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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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就业歧视多皆因维权者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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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3 14:38
2008年12月13日 10:02:19  来源:新京报  

眼下经济形势不好,就业困难,因此,就业歧视问题就显得格外扎眼。北京一家超市招收员工,写明了河南人、东北人不要,被披露出来还振振有词,说是河南人喜欢偷东西,东北人喜欢打架,所以不要。

    这种属于地域性歧视,此外还存在着性别歧视,很多用人单位,宁要素质
差的男生,也不要素质和水平高得多的女生,理由是女生以后要生孩子,耽误事。还有学历歧视,技术要求不高的用人单位,凭空设置学历门槛,越来越高,非博士、硕士不要。过了学历门槛,有的地方还有211歧视,讲究所谓第一学历,无论应聘者是哪儿的博士,本科非211学校出身,一律挡驾,有的人面试不错,试讲也挺好,负责考查的专业人员都满意,但人事部门却以本科学历非211学校为借口,坚决不收。

    这样的歧视,在多数情况下,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的,有的歧视,虽没有明码标价,但操作起来,也一点隐诲都不讲。比如性别歧视,就公开告诉你,为什么淘汰你,因为你是女的。不消说,所有的歧视都是违法甚至违宪行为,但是,恰恰在这个方面,基本上没有权益受损者较真,将歧视者告上法庭,讨个公道。

    用人单位自设门槛,当然是可以的,但无论商家还是政府机关,设置门槛不能违法,或跟法律相抵触。排斥某些地域的人,当然没有道理,属于侵犯基本人权的最恶劣的违法。在中国,人们习惯对某些地域的人形成某些刻板印象,然后笼统地加以赞赏或歧视。其实,这种歧视完全属于非理性的一种感觉,中国的一个省,地域如此之广,怎么可能都是一种品行?事实上,什么地方都有好人和不怎么好的人,有的地方出了坏人,人们就会归咎为某些刻板的“省际印象”,而有些地方则不是这样。同样,某些给自己单位设置学历门槛的政府机关,也需要证明自己行为的合法性,必须对社会说明,为什么一个从前初中生就可以胜任的位置,现在非得硕士才行?如果说是单位技术含量增加了,也得拿出依据来,不能单位领导或者人事部门一句话就了事。

    至于所谓的211门槛,更是荒唐,高考本来就有偶然性,就考生群体而言,也许考分能说明一点问题,但就一个个体,本科上不了一个所谓的211大学,并不意味着这个人真的没才能。用人单位用人选择,关键还是专家的专业考查,既然专业考查都通过了,就没有理由借口第一学历卡人。如果这样的卡有道理,以后,应聘者的中学和小学,都可以成为一种门槛。战国时有个笑话,说是一个人去买鞋子,事先量好了尺码,结果走时忘记了,匆忙赶回家去拿,人对他说,你用你的脚试一下不就行了吗?他回答说,我宁信度,不自信。我们现在的某些用人单位说了算的人,就是这种宁信度,不自信之辈。

    当然,最大的问题是,受损害的人,对此没有严厉追究。权利是要自己来捍卫的,严格地说是要由受损害的人出头争取。世界上没有什么国度是天生守法的,遵守法律的习惯,靠所有人一起争取,尤其是靠那些遭遇侵害的人出面来为自己维权,如果连自己的权利都不知道维护,怎么可能指望出现公民权益受到保护的法制环境。 (张鸣)
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 ... ontent_10498155.htm
不取消法律法规中过时的不科学的歧视性条文,不禁止医院防疫站对招工入学入托者查乙肝的害人做法,不全民普及乙肝疫苗的接种,歧视就永远都会没有尽头!反对乙肝歧视论坛:http://www.fdygq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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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3 15:33
就业歧视多主要是维权成本太高,
我们耗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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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3 19:51
以追求宪政理想为荣,以妨害宪政秩序为耻;
  以公民当家做主为荣,以官员为民做主为耻;
  以告上法院维权为荣,以下乞求青天为耻;
  以反对专制独裁为荣,以甘当愚民奴隶为耻;
  以自由民主选举为荣,以钦定贿选买官为耻;
  以说出真话实话为荣,以编造假话空话为耻;
  以批评监督政府为荣,以默许政府错误为耻;
  以弘扬法治精神为荣,以因循人治管制为耻。
新药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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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3 19:53
用人单位可以拖得起.求职者拖得起吗?
法律不是为解决问题的,而是为了阻拦解决问题的
偏激内容已经编辑。见谅。跟天涯一样什么都是敏感问题不让说.招聘歧视公司名单不能谈维权就灌水?顶http://ahbver.blog.he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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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3 21:44
坚持就是胜利
被《南方都市报》强制病休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一案 已于2010年1月6日立案,详情请移步本论坛“法律咨询”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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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4 03:37

维权诉讼就相当于经营股票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反岐视诉讼就相当于在投资一支股票,当你准备充分,证据确凿,完全是可以收获的,可能2个月就赚了,也可能2年才会赚,但最终你就是依靠法律成为了赢家,同时在经营这支"股票"的同时还可以正常开展另一份工作有另一份收入,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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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4 10:58
学历歧视 这不是歧视,男女歧视是。 我要是公司 难道让我选择高中生吗?
原来你们的老师就是一个卖包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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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6 21:00
就业歧视多为何维权者少  
2008年12月15日 10:23:36  来源:浙江在线  
12月13日,中国人民大学张鸣教授撰写评论《就业歧视多,因维权者少》,说眼下经济形势不好,就业困难,因此,就业歧视问题就显得格外扎眼。一些企业和政府部门在招录人员时,存有各种歧视,比如地域性歧视、学历歧视、性别歧视等等,由此张鸣教授说:“权利是要自己来捍卫的,严格地说是要由受损害的人出头争取。世界上没有什么国度是天生守法的,遵守法律的习惯,靠所有人一起争取,尤其是靠那些遭遇侵害的人出面来为自己维权,如果连自己的权利都不知道维护,怎么可能指望出现公民权益受到保护的法制环境。”

    张教授的观点貌似合理,其实字里行间流露出太多的“书生气”。张教授这种学术观点,可以在大学课堂里陈词激昂,向学生传经布道。但走出课堂,进入社会,恐怕处处碰壁。法律是法律,道理是道理,现实是现实。很多时候,法律和道理在现实面前无能为力,总会弯下高贵的头。

    我相信,那些曾被歧视、正被歧视或将要被歧视的人,他们的人权思想、法治观念、维权意识,比张教授逊色不了多少,谁也不会傻到自己权益被侵犯还没有维权的冲动。但是,在很多时候,权利被侵害了,主动维权又能怎样呢?我不妨和张鸣教授来个“沙盘推演”:当一个人或一个社会群体权益被侵害后,找单位或部门,人家根本不理你的茬;找政府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推诿扯皮,让你跑断腿也解决不了问题;找仲裁部门,调解往往成为“马拉松”式的扯淡,于事无补;诉讼法院,审理的成本高、时间长,让维权者望而却步。总之,多数情况下,维权者累死也找不到个“说理”的地方。

    职工维权的代价是下岗;农民工维权的代价是受恐吓、挨打……凡此种种维权的遭遇,举不胜举。反躬自问,张鸣教授若是哪个案例中的当事人,恐怕也没有底气振臂高呼“就业歧视多,因维权者少”。

    谁都知道就业歧视违法,但去哪里申诉?谁能帮助被歧视的人维权?在目前维权成本居高不下的现实中,更多时候,被歧视者只能两眼望星空,攥拳徒奈何!

    “就业被歧视,就该维权”,张教授的这个观点大家都知道,只是张教授只看到了“维权者少”这个表象,却不知道被侵权者为何不维权这个内因。

    就业歧视多,因何维权者少?其实是博弈的结果,因为维权无门、维权成本高、维权失败多等现实的存在,让广大被侵权者只能忍声吞气。这就如同困在笼中的小鸟,在一次次冲击后,落得遍体鳞伤,时间长了,只能“适应”环境,选择屈从。人,何尝不是呢?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 ... ontent_105064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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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6 21:03
日啊,感觉你发的文章没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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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6 21:07
不同的人不同的理解,至少不是所有的单位都这样吧?而乙肝歧视,几乎所有的单位都这样,所以难呀。
有时候,命运必须靠自己的双手来掌握!他有一双琥珀色的眼睛,不同于同族们银色的眼睛,有这样眼睛的人注定将来是要干一番大事的!
People laugh and people cry,some give up and some always try,some say hi while some say bye,some fogot you but never will I.
英雄,希望你有一份不悔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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