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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法律咨询 存档 1 我被岐视了,寻求法律缓助
楼主: crazydog

我被岐视了,寻求法律缓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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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17:22
楼上的,由于我是做计算机行业,写程序的,这些东西,说不行就是不行,没有一个标准可言的。算了,选择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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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20:27
歧视就是这么容易,0成本0代价,为啥不歧视你?!

[ 本帖最后由 needjob 于 2008-11-24 20: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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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20:50
不能自己走,要走也是被赶走的。这样才有足够的证据。注意做好证据的收集。
被《南方都市报》强制病休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一案 已于2010年1月6日立案,详情请移步本论坛“法律咨询”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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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4 22:12
当是买教训吧,由于开始的时候不关心这种情况,所以平时没留意收集证据,相似情况的战友注意了,从一开始就要收集相应的证据,我们一定要敢于站出来,和这些违法企业抗战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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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5 11:32
证据很重要的,没证据很难维权的。
被《南方都市报》强制病休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一案 已于2010年1月6日立案,详情请移步本论坛“法律咨询”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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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5 17:17
刚看到你的试用期还不到一个月,只要他一个月内不给你签订劳动合同那他是违法的行为。可以申请一下劳动仲裁
反歧视维权邮箱:[email protected]
爱肝连线:0371-67956079
益仁平网站:  www.yirenping.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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