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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法律咨询 存档 1 大家给我出点主义,这样做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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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给我出点主义,这样做妥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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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5 12:55
我是一名大学生,争取到保研名额了,是外推到国家某研究所读研,为了不让他们拒绝我,体检时我想办法让校医院检查时我的体检结果正常,现在接收函也发过来了,教育部的单子也签了,单位也同意了,但是我怕到时候去单位时查出来怎么办?
       如果到时候不要我,我找工作的最佳时机也过了,保研的时间就更过了,那样我的前途…………
       大家帮我想想应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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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6 12:58
先去了再说,走一步是一步,不试的话什么机会都没有,如果实在没办法拒绝你,你再唯权吧,这一步也是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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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丝带 功勋会员 风雨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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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6 14:35
楼上观点很正确,乙肝携带者就业前就要有收集证据的打算.
电力系统互助QQ群:40423803 请注明:肝胆相照
链接1 不查乙肝电力就业部门
链接2 就业信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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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维权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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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8 17:34
毕竟就业歧视归劳动部门管,保护个人隐私归医疗部门管,国家法规在手,只在论坛上喊不行,要到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人多力量大,乙人齐心合力,胜利属于我们,卫生部征求县级医疗部门对体检管理办法已进入最后时刻,我已经在局,厅,部,各级医疗主管部门网站信箱留言,并且到市局,省厅反映,医院保护隐私是关键保护隐私是反歧视的第一道关,远比暴露后与用人单位纠缠重要。我的各级卫生部门网站留言及结果,但是老爷们说:没听有这些法规。
可惜都是看热闹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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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8 18:01
原帖由 大别山林 于 2008-11-18 16:34 发表
毕竟就业歧视归劳动部门管,保护个人隐私归医疗部门管,国家法规在手,只在论坛上喊不行,要到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人多力量大,乙人齐心合力,胜利属于我们,卫生部征求县级医疗部门对体检管理办法已进入最后时刻,我已经在局,厅,部,各级医 ...


以后我跟着你干
你到哪留言我也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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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8 20:26

回5#

好好干,会有好日子的。
被《南方都市报》强制病休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一案 已于2010年1月6日立案,详情请移步本论坛“法律咨询”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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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8 22:06
大哥们说的都对,现在努力的人还是少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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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8 22:09
先打匿名电话咨询下 像你这种情况是否接受,记得录音。据学校态度在决定。
还可以向师兄姐打听。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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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8 22:33

回复 8# 的帖子

现在都已经把所有的手续都办完了,打电话还有用吗?反正我的机会也错过了,只能去那儿了,多跑关系了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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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维权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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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0 11:00
我到了蚌埠市卫生局医政科,开始他们又是老一套,推托,要我到市劳动保障局投诉,我已经早已有心理准备,明确告诉他们:我不是为了就业歧视,我是为了个人隐私受医院侵犯,我把投诉书交给他,并且介绍了长三角,珠三角各城市的情况,他态度大变,承认医院的做法确实不对,当即表示局里也会认真对待发文下去。同时他还流露出:安徽,蚌埠极少有人投诉这类问题。乙友们想想:我们如果自己不出手,只想等别人出手到时摘桃子,反歧视何日胜利?国外的乙肝歧视得以消除也是人家努力的结果,如果各位兄弟姐妹能帮忙的话,请给蚌埠卫生局打电话要求保护体检时保护个人隐私,人多力量大,压力大,卫生局投诉电话是:0552-2045703
如果你也要依法斗争的话,形式以书信,电子邮件,走访,为好,电话讲不清,起配合作用很好,请关注,我即将到安徽其他城市卫生局投书,到时候请电话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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