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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反映体检乙肝歧视问题的来信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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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反映体检乙肝歧视问题的来信答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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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21:24
关于反映体检乙肝歧视问题的来信答复



Joy同志:你好!

接苏卫信(办)374号人民来信,反映园区体检中心体检过程中乙肝歧视问题,现答复如下:

消除招工体检中的乙肝岐视状况,切实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的合法权益,是事关和谐、稳定的大事、要事。我们已和园区疾病防治中心联系,得知园区贯彻二部委的通知及市卫生局专发文件,招工体检中的乙肝岐视状况得到进一步扭转。

园区疾病防治中心自2008年1月1日起,已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一是招工体检套餐已取消乙肝二对半检查项目;二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要求的,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三是对体检者个人需要注射乙肝疫苗或了解自身健康状况等原因主动要求检测乙肝二对半项目,本人填写申请并确认签名,给予检查。检查结果不列入体检报告,自行剪裁,个人保管,并注明“个人隐私,注意保管”提示语。

为进一步保护体检者隐私,园区疾病防治中心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改进乙肝二对半检测结果的报告形式,已于2008年10月8日不再将乙肝二对半检测结果与其它项目放在同一体检报告单上,乙肝二对半检测结果单独以检验单形式发放。

你来信反映的情况,目前可望得到解决。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

苏州市卫生局疾控处

200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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