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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关于携带者全国范围内(敏感词)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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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携带者全国范围内(敏感词)的号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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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2 08:40
我知道我不是振臂一呼万众响应的英雄,但我还是要在这里声嘶力竭的呐喊一声. 携带者群体必须积极自救,维权才有希望,将希望仅仅寄托与政府,或者极少数的维权先锋作用有限,因为政府只听到极少数人在呼吁反歧视,而99.99.......%的人在沉默,政府会以为歧视不严重,解决也不需要那么迫切.我坚信乙肝歧视在中国迟早会消失,但这个时间究竟要多久?恐怕没人会知道,十年?二十年?直至我们死去?那我我们失去的将是我们所有的青春和梦想,所以我们现在必须积极的行动起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缩短这一过程.我们仅在自己的家里(论坛)呼喊反歧视,陈述自己遭受的不公平待遇没有用,因为外人并不知道,又有几个非携带来关注我们的论坛?所以我们一定要让全社会都听到我们的声音,更重要是让政府认识到歧视的严重性和解决问题的迫切性. 也许因为我们是携带者所以会更敏感,害怕被人知道影响自己的生活,事实上可能没那么严重,我的不少好朋友都知道我是携带者,但我还没发现他们有丝毫的不愿意和我接近的举动,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携带者,宽容携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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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3 20:26
呵呵,有道理
我高中和我要好的同学知道我是携带者之后没有疏远我,还和以前一样亲密!

   不过我上大学的第一个星期,我寝室一个孩就说了一句:"高考体检时发现很多乙肝携带者却让他们入学,不可想象!",我当时就说了一句:"国家这么规定的,肯定有他的道理,有不传染给别人为什么不让人家上学.",结果却招到质疑,为了生存我并没有承认.一直隐瞒!从此有了戒备心理, 导致我在大学里面没有一个真正的好朋友.可悲啊~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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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3 21:04
建议大家都写信(牛皮癣)贴在医院和一些政策决策部门,出此下策(有损市容)确实是不得已而为之啊!
因为这是大家都很容易做的,也是最有效果的!如果这都做不到,这个人也太自私了,也许他现在过得还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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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3 21:04
在美国波士顿犹太人屠杀纪念碑上铭刻的一位名叫马丁.尼莫拉的德国新教牧师的话:“在德国,起初他们(***)追杀***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者;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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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4 11:19
(敏感词)示威吧 ,这好像不违法,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呀。(敏感词)示威是和平争取平等权利的最好办法,这在西方和香港等社会很常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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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4 11:31
不yx示威,恰恰说明我们这个组织不正常。有很多人说我们yx示威是对zf的不和谐,恰恰相反。很简单的例子,答赖和东突组织,他们不搞yx示威。我们自己不搞这个,说明我们自己心里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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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4 12:04
2 楼的,你就够幸运了。我大学时有个同学说:既然这么麻烦,把这些人统统灭了不就完了。当然他不知道我就是要被灭的那种人。以后的同学生涯中,我再没理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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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8 20:18
我知道我不是振臂一呼万众响应的英雄,但我还是要在这里声嘶力竭的呐喊一声. 携带者群体必须积极自救,维权才有希望,将希望仅仅寄托与政府,或者极少数的维权先锋作用有限,因为政府只听到极少数人在呼吁反歧视,而99.99.......%的人在沉默,政府会以为歧视不严重,解决也不需要那么迫切.我坚信乙肝歧视在中国迟早会消失,但这个时间究竟要多久?恐怕没人会知道,十年?二十年?直至我们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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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0 21:46
挺冷清呀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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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0 22:09
原帖由 fq07003 于 2008-10-24 11:19 发表
(敏感词)示威吧 ,这好像不违法,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呀。(敏感词)示威是和平争取平等权利的最好办法,这在西方和香港等社会很常见呀。

89年后,中国有了(敏感词)示威法,好象不经批准的(敏感词)是违法的.
中国特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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