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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收集中科院招研时存在乙肝歧视的案例(恳请斑竹置顶) ...
楼主: 狗蛋

收集中科院招研时存在乙肝歧视的案例(恳请斑竹置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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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9 00:27
我也正在备考其他学校的研究生考试,要是被歧视了可不可以联系你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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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9 16:48
楼主能不能同时考虑中科院招聘和招研歧视情况???我觉得这样更容易收集资料,还可以一举两得
维权发传真比Email效果好千万倍,免费发维权传真网站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thread.php?tid=828065&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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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9 22:40
好!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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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0 16:53
楼主是个好同志。
消除歧视,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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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 22:07
中科院地理所,肯定是不要阳性的
但是电子所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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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 18:56
长春光机所也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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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19:50
中科院西安光机所,2005年初试第二,复试第一,大三,肝功正常,被刷。

[ 本帖最后由 蓝色暴风雪 于 2008-11-3 19:52 编辑 ]
有时候,命运必须靠自己的双手来掌握!他有一双琥珀色的眼睛,不同于同族们银色的眼睛,有这样眼睛的人注定将来是要干一番大事的!
People laugh and people cry,some give up and some always try,some say hi while some say bye,some fogot you but never will I.
英雄,希望你有一份不悔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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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19:51
中科院贵阳地化所,初试第一,小三,被刷(某战友)

[ 本帖最后由 蓝色暴风雪 于 2008-11-3 19:53 编辑 ]
有时候,命运必须靠自己的双手来掌握!他有一双琥珀色的眼睛,不同于同族们银色的眼睛,有这样眼睛的人注定将来是要干一番大事的!
People laugh and people cry,some give up and some always try,some say hi while some say bye,some fogot you but never will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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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维权功臣

19
发表于 2008-11-7 11:09

医院违法是直接原因,

先从医院抓起。
医院招工,福利体检中检测乙肝两对半的违法依据:
1,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和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第一条:乙肝病毒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
       一般接触也不会造成乙肝病毒的传播.  第二条:二, 严格规范用人单位的招,用工体检项目,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用人单位在招,用
       工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肝功能检查项目作为体检标准.但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
        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对劳动者开展体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
       根据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这两个文件都强调了医疗部门有责任保护携带者的个人隐私.
2,[ 传染病防治法] 第六十八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的;

    (二)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通报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三)未主动收集传染病疫情信息,或者对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疫情报告未及时进行分析、调查、核实的;

    (四)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依据职责及时采取本法规定的措施的;

    (五)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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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9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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