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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广东和谐关爱工作组招募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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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和谐关爱工作组招募志愿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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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10-14 20:10
广东(佛山)和谐关爱工作组志愿者招募条例以及报名表
http://pzp19850.blog.163.com/

一、定义
本条例所称的志愿者指出于本人自愿,向广东(佛山)和谐关爱工作组报名,无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与帮助的个人。
二、        基本条件
1、热心于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
2、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3、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4、思想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
5、能遵守《广东(佛山)和谐关爱工作组章程》的相关规定,服从各级志愿者组织地管理。
6、年龄18周岁以上。
三、权利
1、参加广东(佛山)和谐关爱工作组组织的活动;
2、接受与志愿服务有关的知识和服务技能培训;
3、参与广东(佛山)和谐关爱工作组的管理,对其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4、参与志愿服务计划的拟定、设计、执行及评估,获得所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完整信息;
5、请求广东(佛山)和谐关爱工作组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6、获得从事志愿服务工作所需的物质和安全保障;
7、有困难时优先获得广东(佛山)和谐关爱工作组的帮助和服务;
8、自由退出志愿服务组织;
9、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
四、义务
1、遵守广东(佛山)和谐关爱工作组的管理规定;
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广东(佛山)和谐关爱工作组安排的服务工作;
3、参加广东(佛山)和谐关爱工作组安排的教育与培训;
4、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5、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6、妥善使用和保管志愿服务证和志愿者标志;
7、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报名方式
QQ群(58820930)报名,邮件报名:[email protected]
六、志愿服务
1、获取参与志愿服务的机会:听从所属广东(佛山)和谐关爱工作组的安排,参加志愿服务。志愿者也可自行联系服务岗位,告知所属的广东(佛山)和谐关爱工作组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2、参加志愿服务:遵守广东(佛山)和谐关爱工作组的管理规定,履行志愿服务承诺,认真完成广东(佛山)和谐关爱工作组安排的工作。
3、分享服务:每次服务结束后,参加在组织者召集下的分享活动,畅谈交流心得体会。
4、服务记录确认:广东(佛山)和谐关爱工作组将要对志愿者的服务活动、服务小时、服务效果进行确认。
七、行为规范
1、言行文明,态度热情。在服务时要以友善、热情、细致的态度提供志愿服务,创造一流服务品质,展现广东(佛山)和谐关爱工作组的形象。
2、举止端庄,衣着整洁,仪表端正,举止稳重,文明礼貌。
3、遵守纪律,忠于职守。需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组织纪律。志愿服务活动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但一旦承诺,无论是临时服务还时定期服务,要信守诺言。服务要守时,如因事拖延或不能上岗,必须尽早通知安排活动的广东(佛山)和谐关爱工作组或服务对象,以给予组织有充分时间安排。遇到外宾时,要遵守外事纪律。与广东(佛山)和谐关爱工作组工作人员和其他志愿者应充分合作、互相鼓励,共同进步。
4、平等相待,谢绝馈赠。尊重服务对象的个人习惯、传统和信仰,不可将本身的价值观念强加在对方身上,尊重服务对象的私人资料,不准随便公开。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九、志愿者劝退
提交了报名表的志愿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广东(佛山)和谐关爱工作组可对志愿者进行劝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广东(佛山)和谐关爱工作组工作安排;
2、不遵守纪律造成服务对象损失或影响服务活动成效,给志愿者服务造成不良影响;
3、利用志愿者的名义从事营利性或非法活动;
4、一年未参加一次服务。
十、权益保障广东(佛山)和谐关爱工作组将根据实际情况,认真争取落实相关措施,保障志愿者的权益,保护志愿者的个人资料以及隐私。
十一、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广东(佛山)和谐关爱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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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4 22:23
东莞同心工作组预祝广东佛山和谐关爱小组壮大。
广东 (东莞)同心维权工作组
QQ群:37178422,60263978,18538329, QQ:842526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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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8-10-14 22:27
广东同心志愿者工作组也招募志愿者,欢迎到工作组主页访问。
申请成为工作组志愿者需具备如下条件:
1----乙肝携带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
2----同情,关心乙肝携带者,具有奉献精神,大无畏的维权精神,能够持之以恒;
3----具备一定的空闲时间和上网时间;
广东 (东莞)同心维权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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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4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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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5 13:57
报东莞同心的还是广东和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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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5 15:42
额~~   东莞的肯定报同心的撒~~
每天都是一场表演。要想摆脱不幸的阴影,最好的一种方法便是提升我们自己去帮助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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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5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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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6 00:00
欢迎法律专业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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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2 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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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2 15:24
报名佛山工作组。
被《南方都市报》强制病休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一案 已于2010年1月6日立案,详情请移步本论坛“法律咨询”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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