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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科普 存档 1 科普的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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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的关键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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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 17:11
我想大家长久以来把维权和科普给混淆了,我们不应该用卫生部,中国疾病预防中心的文件去科普,这些主要性质是政府部门的政策性文件,有一定强制性(用来维权可以,没法律来的强硬有力),也不应该用中国或外国的乙肝基金会的文件科普,这个主要是搞货币管理的。以上2类文件对于有点文化知识的人来说没多大说服力,真正对世俗有强大影响力和说服力的应该是相关医学组织的文件(也不应该是某个医学专家的观点)。
在中国无论对社会上那一类人(无论是医生,企业经理,还是行政干部)来说,在乙肝论述方面有强大影响力的组织应该是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和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对于所有行业的人来说这些全国性的医学组织出的乙肝文件才代表科学,代表权威。很多部门的条例和各种食品安全法律都是根据这些医学组织的文件制定的。
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和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制定的关于乙肝的详细论述文件应该是《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了,这个才是对世俗影响最大的文件,但指南里面对于乙肝传染性描述显的含混不清,这导致一些部门制定出歧视乙肝携带者的条例了,也导致出现象食品安全法里的歧视条款。
以下是指南里关于乙肝传染性的描述:
“HBV主要经血和血制品,母婴,破损的皮肤和黏膜及性接触播。...........................................................................................................。
日常工作或生活接触,如同一办公室工作(包括共用计算机等办公用品),握手,拥抱,同住一宿舍,同一餐厅用餐和共用厕所等无血液暴露的接触,一般不会传染HBV。经吸血昆虫(蚊,臭虫等)传播未被证实。”
什么“日常生活一般不会传染HBV,基本不会传染”吗?说的含混不清,让人产生很大误解,说了跟没说一样,反而成为各种歧视条例法律的源头。
我们应该要求下次指南修改的时候,把这段描述的更加科学清楚。建议改为:
“HBV主要经血和血制品,母婴,破损的皮肤和黏膜及性接触传播。............................................................................................................。
日常工作或生活接触,如同一办公室工作(包括共用计算机等办公用品),握手,拥抱,同住一宿舍,同一餐厅用餐和共用厕所等一般的生活接触不会传染HBV。经吸血昆虫(蚊,臭虫等)传播未被证实”

[ 本帖最后由 zhaomien2008 于 2008-10-2 17: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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