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两广版 存档 1 广东版版规(发贴须知)(试行)
查看: 5519|回复: 0

广东版版规(发贴须知)(试行) [复制链接]

Rank: 9Rank: 9Rank: 9

现金
3142 元 
精华
帖子
1043 
注册时间
2006-3-21 
最后登录
2014-11-8 

荣誉之星 天天开星

1
发表于 2008-8-28 21:29
一、本版宗旨:为广东省内战友营造征婚交友、聚会交流的真实、高效的互动平台。
二、鼓励发贴类:
1、征婚交友(异性);
2、聚会交流;
3、宣传依法维权;
4、宣传自强不息;
5、宣传真善美;
6、就版块建设提出意见、建议。
三、允许发贴类:
1、灌水;
2、求助;
3、同性征友;
4、表达困惑、痛苦、彷徨等心情。
四、限制发贴类:
1、医学咨询;
2、法律咨询;
3、恶搞;
4、含有易引发误解、纠纷内容。
五、禁止发贴类:
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
2、侮辱、诽谤他人;
3、攻击论坛管理员和版主;
4、宣传体检作弊。
六、版主行使以下权力:
1、对“鼓励类贴”予以表扬;
2、以论坛短信方式要求“限制类贴”作者自行修改或者删除,否则将予以删贴并禁止发言;
3、直接删除“禁止类贴”并禁止作者发言。
七、会员如对版主管理工作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站内短信方式联系。
如果对版主的处理不服的,请到“社区建设”版块反映。
禁止直接发贴要求版主改变处理决定,否则依第六条第3款处理。
八、本版规解释权归版主。
欢迎广大会员积极提出完善意见。
欢迎法律问题咨询、知识交流。谢绝闲聊。手机:13603015852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肝胆相照论坛

GMT+8, 2024-11-23 06:13 , Processed in 0.013195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1.5

© 2001-2010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