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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表于 2008-8-16 09:31
南宁国美被诉乙肝歧视
广西少数民族发展促进会供稿
2008年6月,小华(化名)通过了南宁国美公司的面试,在接到通知前去办理入职手续时,公司却以他是乙肝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而后,小华毅然决定用法律手段为自己讨回公道,经过立案申请后,8月11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国美违法查两对半,又以乙肝携带为由拒录
2008年6月4日下午, 应聘南宁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的小华收到了该公司面试通知。第二天上午9点到南宁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面试, 面试的过程很顺利, 6日他就收到了录用电话通知。通知说携带相片4张,身份证复印件4份,毕业证书一份,体检报告一份,其体检报告包含四项(乙肝两对半,肝功能,心电图,胸透),到南宁市人民东路73号金朝阳大厦,南宁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办入职手续。6月11日上午10点多, 小华如约来到南宁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人事部说明来意,人事部工作人员拿到入职资料后,查看了体检报告单(乙肝两对半,肝功能,心电图,胸透)后, 明确的说体检中的两对半阳性不符合国美电器公司的要求,必须是阴性, 所以不能聘用。小华就这样失去了这份近在眼前的工作机会。
当事人机警行事,据理力争
面对这样的结果, 小华深感不服。他当场向公司人事表明国家的法律规定不能查乙肝, 而且他的肝功能是正常的, 国家法律也没有限制该工作岗位乙肝携带者不能从事。可是最后, 人事部门还是拒绝录用小华, 并称公司有自己的规定。
在国美要求提供两对半体检检测的时候, 小华就已经预感到自身的权益有可能被侵害, 办理入职的当天, 小华做了事前准备, 把整个谈话过程拍摄了下来, 这段录象成为了该案的有力证据。
公益组织相助,起诉违法行为
虽然准备了证据, 但是小华是第一次面对这样的问题, 不知如何下手。在困惑之际, 他在乙肝公益论坛—“肝胆相照”叙述了自己的遭遇。很快的, 一个反歧视工作组—广西少数民族发展促进会的负责人看到了小华的文章, 并立即跟他取得了联系。在小华与工作组负责人的详谈之中, 他坚决的表示即使没有赔偿, 也要为自己讨个公道!
了解过程以后, 工作组联系了律师顾问, 将案情、证据做了分析, 建议小华起诉国美公司, 维护合法权益, 小华表示了赞同。小华一方面授权委托工作组负责人和律师作为案件代理人, 一方面向知名维权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资金。一场由公益组织无偿提供协助的诉讼之战由此展开。整个诉讼过程由公益组织代劳并提供诉讼资金, 无须小华出面。工作组代理人经过一系列手续后, 本案于8月11日, 由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
代理律师和公益机构均表示:被告南宁国美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部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就业促进法》中的相关条例,是一个明显的歧视乙肝携带者的违法行为。
工作组博客:http://blog.ifeng.com/140740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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