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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太原卫生局规定:乙肝、丙肝携带者只能在传染病院生孩子 ...
楼主: 金戈铁马

太原卫生局规定:乙肝、丙肝携带者只能在传染病院生孩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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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8 19:28
您老就别在这里信口开河了!

你看看张医生的分析,你不觉得脸红吗?

按说论医术您可能也不比张医生差多少,可人品咋就差那么多呢?

原帖由 王震宇 于 2008-7-28 00:31 发表
明确表态
支持太原卫生局为维护广大乙肝病毒感染的孕产妇合法利益以及更好的保护好下一代的健康安全,指定最为可信赖的医疗机构成为急需获得服务民众的服务场所,这从根本上解决了广大乙肝病毒感染的孕产妇在分娩过程中 ...
新药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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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8 20:06
原帖由 ybdn 于 2008-7-28 19:28 发表
您老就别在这里信口开河了!你看看张医生的分析,你不觉得脸红吗?按说论医术您可能也不比张医生差多少,可人品咋就差那么多呢?

论医术、论人品,张医生无论如何比王震宇差远了,有空您看看《乙肝病毒携带者就诊指南》吧,这本书里面才是真正的王震宇,论坛上的王震宇大多时候是在练“俯卧撑”,说实话这论坛如果少了王震宇这么个货真价实的专家还真挺无聊的,张医生充其量也只能算个“砖家”。

[ 本帖最后由 张医生 于 2008-7-28 20:14 编辑 ]
毛群安:在中国,一个人一生中在健康方面的投入,60%至80%花在临死前一个月的治疗上!

为了保证论坛的完整性和公开性,恕不接受短消息咨询,请将您的短信内容在论坛医学区“乙肝咨询版”发帖咨询,并请务必注明性别、年龄、身高、体重、病史、两对半、HBV-DNA、肝功能及参考值,如果已经发帖请提供您的帖子链接地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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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8 20:30
我认为生孩子不一定非要到传染病医院,我是大三,老婆生孩子就在普通医院,我妹是大三,她也是在普通医院生的孩子。两个孩子都成功阻断传染。在《指南》中有生育方面的阻断方面指导原则,我认为只要医院按着做,都能做好,不一定非要在传染病医院。
当然,也许传染病医院更专业一点吧,所以ZF才出此强制规定。
06年10月开始核苷类药治疗,13年11月拉米耐药,改拉米+丁贺,14年5月改恩替,效果不好,15年2月改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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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8 20:33
好过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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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8 21:08
原帖由 王震宇 于 2008-7-28 13:27 发表
但应该清醒地看到,总是有那么一小撮人,抛开我国政府近年来在乙肝预防、治疗、管理等方面取得的瞩目的进步的事实不顾,怀着仇视政府的基本立场,打着维护人权的幌子,接受国外反共反华势力的资助,纠集社会各个角落怀恨政府的势力,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在政府每取得一项成就时就不失时机地跳出来,闹一闹,在政府每推行一项举措时就迫不及待的地钻出来,乱一乱。
但也应该看到,这些人的伎俩,也就仅限于此,因为党和政府的形象在广大人民心中已经根深蒂固,并不是平他们三言两语就能煽动得了的,他们的日子越来越难过,他们的主张越来越孤立,在社会上如此,在论坛上也如此,现在如此,将来更如此。


党和政府的形象————但凡知道一点历史真像的人,都不会说出这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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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8 21:09
太原政府的这个举措太不和谐了~强烈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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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8 21:13
原帖由 youkee1166 于 2008-7-27 11:12 发表
如果是觉得乙肝病毒携带1.2亿人对其他12亿人造成威胁的话,那么就请划出一个区域来让我们居住,干脆成立一个乙肝病毒自治区算了

乙肝病毒自治区,我看行!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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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8 21:24
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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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8 22:02
王主任作为HBV主任医师,按道理说乙人是你的衣食父母,作为一个医生,不忠于医德,一个不忠不孝的人,既然在这里大放厥词,在这里散放一些促进社会倒退,文明成果文化的言论,很是令人感到悲哀,这市场经济体制的诱惑下,真是天下医生一般黑!!!
对于这种非人道,明目张胆的歧视因为,王主任既然大声叫好,真希望王主任能多去钻研一些医术,少作一些孽,以免后世世世为奴,代代为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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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8 22:04
北京好像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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