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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权益版发帖注意事项及维权成功案例集合(欢迎战友添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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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版发帖注意事项及维权成功案例集合(欢迎战友添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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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之星

1
发表于 2008-5-17 09:38
维权成功案例集合
   1、福利体检已进行,斗争已结束,维权成功(5月14日更新)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 ... &extra=page%3D2
   2、北京比德通讯案大获全胜:赔礼道歉+赔偿2万!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 ... page%3D2#pid5083829
   3、中兴天津解约-续-我成功了-谢谢维权手册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 ... &extra=page%3D2




一、可以在本版进行的讨论以及不能进行的讨论

   可以进行的讨论

   就业,求职,寻求帮助(寻求体检作弊的帖子除外), 因就业歧视寻求法律援助。

   不能进行的讨论

   类似于 诉讼政府部门或群发邮件/电话 的行为.
广告,扯皮,煽动,发泄。

二、寻求帮助途径
1、给权益版版主发站内短信
2、加入“反乙肝歧视”邮件组

   根据金戈铁马2007-12-23的说法,请战友们加入“反乙肝歧视”邮件组,“反乙肝歧视”邮件组,通过电子邮件交流沟通反歧视维权信息,不会被封杀关闭。
   邮件组的成员向邮件组发邮件,所有的成员都可以收到。
   同时,邮件组成员还可以登录邮件组网页,以论坛方式阅读邮件,参与讨论。论坛网址为:http://groups.google.com/group/hbver?hl=zh-CN
   加入邮件组,成为邮件组成员的办法:
    发一封电子邮件(内容随意,或无任何内容也可)到:[email protected],系统会给你发一封邮件,收到系统邮件后,请直接回复该邮件,即可加入到该邮件组。
这样可以通过邮件倾诉自己所受到的歧视遭遇,并且从中寻求维权协助。

   3、爱肝连线 热线号码:0371-67956079

   三、关于询问体检及作弊情况帖子的处理
     
    鉴于近期,权益版变成了体检交流版,满版面都是问某某单位或某某医院体检流程, 特发此帖, 以后凡是问体检流程、关于怎么作弊的帖一律删除或者锁定。其实要想知道某单位或医院的体检的情况,很简单,只要打个电话问一下公司的人事部门或亲自去医院踩一点就知道了。自己都不去努力,就想着坐享别人的成果,这里是权益版,希望大家来此的目的是交流维权的事,这才是正确的!

[ 本帖最后由 战斗战斗再战斗 于 2008-5-24 18:29 编辑 ]
益仁平维权电话:0371-67956079,010-51917982
      反歧视维权邮箱:[email protected]
    《就业歧视法律维权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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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9 18:07

顶一下,都来看看

要维权,医院、公司一起告!
人要早睡早起,因为清晨的美丽无可代替。
要维权找陆军:“爱肝连线”0371-67956079。
维权志愿者qq:497457358和qq:371179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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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6 13:06
顶!!!!!!!!!!!!!!!!!!!!!!!!!
谁屏蔽了我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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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3 19:08
为什么现在加不到“反乙肝歧视”邮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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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5 10:25

心底那深深的刺痛

怨念,为什么我会得的乙肝为什么,我也不想这样,每当他人在得知我的情况时望来的眼神,那是种什么样的眼神啊?刺的心里好疼好疼,因为这个小三阳,该死的小三阳,本来我是和我们班的同学一起在一个焦化厂上班的,那个厂很大,还是个上市公司,我们在学校的时候他们厂的郭主任就去学校招的人,说好了去那是做工程监利,因为那在建一座焦炉,而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在民工干活的时候注意检查不合格的地方,很轻松,每个月是1500元的工资,对于一个刚毕业的学生来说算的上是一份比较高的收入了。虽然那地方很脏,条件很差,而且没有节假日,但为了那份工资都可以忍了。
   我的噩梦是去了那大概一周左右,那时候厂里的领导很忙,所以还没和我们签合同,在签合同的前一天他们告诉我们,要自己掏钱去体检,于是第二天我们就去了那个县的县医院,掏了145的体检费。当我得知要体检的时候我就很怕,真的很怕,我怕他们知道我有小三阳后不让我在这干了,更怕他们看我的眼神,冰冷而带着丝丝厌恶,虽然隐藏的很深。后面果然得到体检单的时候上面写着小三阳,和我一起的还有我们另一名同学,和我一样也是小三阳。后面在谈合同的时候他们焦化厂的那名姓朱的主任就直接当着(当时我们班是8名同学在加上另外的5个人一共是13个监工,还有郭主任和总部派来的部长)所有人的面明确的说让我和我那个同学回家修养,我当时和他争论说小三阳的传染几率很小,而且传染的途径只有吐液,血液,和性。我说我们平时在厂里吃饭都是自己用自己的饭盒,至于后面两种就更不可能了。但朱部长他态度就很强硬的要我们走,当时郭主任和总部来的部长也在帮我们说话,说是不传染,但似乎也改变不了结果,当时说是他们回去讨论结果。虽然朱主任和那个部长有心帮我们但也没法改变事实,当时在会上我说好象国家有明确规定说是用人单位不得因为这个病歧视劳动者。朱部长直接吼说我们还没签合同呢,然后我说口头协议不算么?他不说话出去了。2天后我们被告知还是不能留下来,郭主任他人很好帮我们说话,但也没什么效果,我们在那干了12天,结了600元工资就回来了,郭主任送我们去的车站。当时我心里真的是好恨好恨,为什么会这样,你们都怕了么,都他吗的怕我们传染了么,我草,我们呢你们考虑过我们的感受么?在路上我那同学一直在骂,我也只有沉默,我们能怎么样,朋友知道我们的情况后就慢慢的疏远了,当冷漠和厌恶的眼神在出现在我们的视线里时,我们,这群人能做的只有把自己隐藏在阴暗里,轻轻的添着疼痛不以的伤口,默默的留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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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6 20:44
劳动、卫生、法院等作为执法机关有责任有义务维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至高无上的法律原则,依法维护全国一亿两千万的“乙肝人”的公平就业权利。尢其应该禁止医院进行两对半检查,否则将处于高额罚款,医院负责人也要相应予于行政处罚。我也是一“乙肝人”,2008年07月我到国美电器东莞分公司应聘通讯数码类主任,通过初试和复试,我在年月日接到东莞国美人力资源部的电话通知到其办公室办入职手续,但当我告知体检报告是大三阳时却被婉言拒绝了。当我打电话去其人力资源部交涉时却回答我没有办理入职手续跟国美没有关系。满以为通过自己的努力终于可以进入大公司并可大展拳脚一翻了,但无奈现实中存在大多的种种对”乙肝人”的岐视,就连所谓的全国最大家电销售企业国美亦不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美之行为已违反有关法律,实施就业岐视,我决定对其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的公平就业权。希望我的遭遇能引起媒体的关注。请所有有识之士支持我,帮忙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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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6 20:45

不惜一切代价,坚决维权

劳动、卫生、法院等作为执法机关有责任有义务维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至高无上的法律原则,依法维护全国一亿两千万的“乙肝人”的公平就业权利。尢其应该禁止医院进行两对半检查,否则将处于高额罚款,医院负责人也要相应予于行政处罚。我也是一“乙肝人”,2008年07月我到国美电器东莞分公司应聘通讯数码类主任,通过初试和复试,我在年月日接到东莞国美人力资源部的电话通知到其办公室办入职手续,但当我告知体检报告是大三阳时却被婉言拒绝了。当我打电话去其人力资源部交涉时却回答我没有办理入职手续跟国美没有关系。满以为通过自己的努力终于可以进入大公司并可大展拳脚一翻了,但无奈现实中存在大多的种种对”乙肝人”的岐视,就连所谓的全国最大家电销售企业国美亦不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美之行为已违反有关法律,实施就业岐视,我决定对其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的公平就业权。希望我的遭遇能引起媒体的关注。请所有有识之士支持我,帮忙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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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3 11:52
原帖由 老科 于 2008-7-26 20:45 发表
劳动、卫生、法院等作为执法机关有责任有义务维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至高无上的法律原则,依法维护全国一亿两千万的“乙肝人”的公平就业权利。尢其应该禁止医院进行两对半检查,否则将处于高额罚款,医院负责人也要相应 ...

支持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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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9 17:13
社会整体歧视 乙肝就是国家的错!!他们不重视 不关心!!虽然近来有所行动 但总的来说 对于社会歧视 效果不大!!不从加大政策和法律上的工作 下几个意见 有什么用!我们需要的是明文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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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9 17:17
当然也有我们战友自己的错_没有呐喊出来 没有向社会歧视宣战!可这有怪得了我们吗?国家都如此 下面的人 更是有恃无恐 歧视你们乙携者 又怎么样!!我们携带者 也只能默默的让恨埋藏心里!自己痛苦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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