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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楼主: 柳岸

终于结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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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6 11:50
原帖由 柳岸 于 2008-5-16 11:38 发表
柳岸mm好好“得意洋洋”他?不通顺呀,狐狐的解释应该不对。

我在北京混过一段时间,当时北京朋友就是这样给我解释的。也许应该听听这里北京战友的评论。

或者,大奔用错词也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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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仙眷侣 如鱼得水 翡翠丝带 健康之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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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6 13:03
原帖由 柳岸 于 2008-5-16 11:48 发表



还记得我是中游军长呀?都很久没去玩了,觉得很浪费时间的。

炸不记得。军长级别人物。
温故中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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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6 15:30
我觉得狐园死咬铁马的执著挺可爱的
谁是谁非不敢妄断,武汉会议见过铁马,也没有做过多的交流,但第一映象是,衣着朴素,30多岁的人,一头灰白!这么多年过去了,战友们维权第一想到的也就是他和爱肝热线.(但我个人觉得爱肝热线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这里不谈),他现在就是战友们的旗手.是个实实在在做事的人,他为战友们在维持道路上所做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
对狐园的了解更多是通过你的贴子,觉得你是一个有智慧的人,是一个看大方向的人,
也是一个言辞激厉的人,是一个不在乎个人恩怨的人,是一个有大原则的人.是一个执着的人.是一个"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人.
你称柳岸为小丫头,那么我就要称你为姐.
狐姐: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本来想用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但你误会我的意思后"犯"我 ,所以不敢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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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6 15:34
其实论坛里很多有争议的风流人物我都挺喜欢的,比如老王.在交流版人见人爱,他不呆,偏偏跑到权益版去招笔伐.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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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6 16:39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这话用在狐姐身上是不贴切的。
努力下去就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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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6 21:23

哈哈,开个玩笑,调侃一下

狐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她和铁马之间到底有什么难解的恩怨?敬请关注CCTV每晚七点三十分《焦点访谈》为您揭开谜底
   开个玩笑,活跃一下气氛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zm/20070823/xw/fz/200708230019_30456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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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6 22:02
各位,这个帖子是用来祝福柳岸的;对于其他人的讨论还是不要在这里吧。

本人的头像,是前辈YMDD送给我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如有论坛MM认识朋友如该卡通人物的气质美貌的女子,并且尚在闺中,请介绍我认识(或者自荐),小生感激不尽。

同时回43楼,我从来没有叫楼主“小丫头”,我说的是小姑娘。

[ 本帖最后由 狐园 于 2008-5-16 22: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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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7 05:40
此案确实拖的时间较长,资方一概回避 乙肝歧视和乙肝字眼
劳方在过程中有相关的辅证,最终资方在法理上站不住脚,也辛苦了柳岸了。
资方是很强大的集团公司,在中南地区都有影响力,劳方能够坚持下来,真是难能可贵啊
希望更多的战友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维权过程中,或者我们打算维权的时候,我们要问问自己:你的证据找到了么,是否在过程中就不断的取证?证据是否足以证明资方以乙肝携带为真实原因损害了你的权益呢?

[ 本帖最后由 佛山无影脚 于 2008-5-17 05:42 编辑 ]
本机构免费代理全国范围(不含港澳台)乙肝携带者维权诉讼,欢迎咨询。成功参与数十起反乙肝歧视维权,经验丰富,欢迎咨询.广东工作组博客:http://gdharmony.blog.tianya.cn/  </strong>
深圳民间机构称 乙肝病毒携带者受歧视严重!广东组群:76077784(注明论坛),本科、硕士毕业生入职咨询群:90919375(注明非诚勿扰)官方微博:http://weibo.com/u/245451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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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7 05:46
结岸了,好事啊。又一次胜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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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7 06:56

..........

这也就是不错的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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