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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北京慈铭福利体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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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2 21:54
看了大家的遭遇,更加坚定了我的决心,作弊!不管成功与否!都要试试再说!
我们公司马上要福利体检,我想咨询下去过北京慈铭体检过得战友们!
我打算去慈铭调查一下,顺便向去过慈铭体检作弊的战友们积累些经验!
怎样才能作弊成功,万无一失!
希望大家能够给我些经验!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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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4 22:17
http://www.smhb.gov.cn/website/b/37716.shtml
索取号   AB83030002008012  
发布时间    2008-03-31  
发布机构    上海市爱卫会办公室  
文件编号   沪卫医政〔2007〕128号  
备注     

关于本市医疗机构在劳动者健康检查中切实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隐私权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各市级医疗机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切实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劳社部发〔2007〕16号)有关精神,现对本市各医疗机构提出如下相关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医疗机构在对劳动者开展体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原则上不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劳动者健康体检的常规体检指标,并按此原则对劳动者健康体检的格式化表格(常规体检项目)进行修订。

  二、遇以下两种情况,各医疗机构可以在劳动者健康体检中对被检者增加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的检测:

  (一)被检者主动提出要求检测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且检测结果仅反馈给被检者本人;

  (二)用人单位能够书面证明被检者将在本单位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同时提供相关规定的书面材料。

  请各区县卫生局将本文转发至本辖区内开展劳动者健康体检业务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二○○八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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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4 22:23
上海的慈铭体检也是查两对半的,只要公司想查,它们就查,还想推卸责任到公司身上,没有一点公德意识,没有一点社会责任,只知道赚老百姓的钱。而且他们也知道卫生部门的规定,居然公然违反,今天我去体检就强烈地给他们摆明了我的观点,并且把相关条例放在他们面前,告诉他们有责任告诉公司不允许查两对半。我准备向卫生部门投诉,督促他们改进,不过我及其不相信卫生部门,看来只有打官司才可能让他们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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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4 22:47

希望!

听好几个去过这里体检的人说比较松!作弊容易,也不知道真的是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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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4 23:52
的确好作弊,我去年在慈铭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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