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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征聚给HR科普的手机短信
楼主: 乙路相伴

征聚给HR科普的手机短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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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2 17:47
战友继续发挥你们的文笔,不要摘现成的,最好是自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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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维权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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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2 18:01
既然要科普普法,当然是摘用国家的资料。自己编什么?
广西翡翠丝带工作室的网站:http://www.gxfcsd.com/
广西战友群:80231690(仅接广西战友)
张雯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mige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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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5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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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5 09:55
08年1月20日CCTV-12“中国法治报道”中强调:“乙肝表面抗原的携带,是员工的隐私,即不会妨碍员工正常的工作,也不会给单位带来额外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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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5 10:22
乙型肝炎不是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疾病。国际医学界一致认为:乙型肝炎病毒主要通过母婴、血液和性传播。都可以归结为血液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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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或超版 白衣天使 携手同心 锄草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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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5 12:14
1.乙肝携带者和所有人一样,需要生存、需要工作!
2.不要因为无知和偏见剥夺乙肝携带者工作的权利!
3.HR与乙肝携带者都是打工者,大家都要有饭吃!
4.HR不要与乙肝病毒携带者为难,HR不要为歧视制度当替罪羊!
5.HR不要成为压垮乙肝携带者心理防线的最后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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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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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5 12:31
黑人写的很好,非常精辟
益仁平维权电话:0371-67956079,010-51917982
      反歧视维权邮箱:[email protected]
    《就业歧视法律维权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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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5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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