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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个人信息保护法大家研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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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法大家研究研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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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1
发表于 2008-4-21 22:03
犯了这个法可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哦!对当前维权执法不严有巨大帮助啊!


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你等得好辛苦

  www.changjiangtimes.com•   2008-4-17 5:34:00• 来源 : 长江商报

◇薛述文(广东广州 编辑)

  人民网开展的一次有关个人信息泄露的调查结果显示,90%的网友曾遭遇个人信息被泄露;有94%的网友认为,当前个人信息泄露问题非常严重(4月16日人民网)。
  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的调查,我国手机用户平均每周收到8.29条垃圾短信,其中77.7%为非法广告类短信。据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仅一个分众传媒公司就掌握了中国一半手机用户的信息,还对机主的性别、年龄、消费水平等信息进行详尽分类,以“精确”发送,扬言“指哪打哪”。
  分析垃圾短信泛滥的原因,不外乎经济利益驱动。但并非所有的财富都取之有道,也不是所有的生意都光明正大。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均属个人隐私,作为一种人权,个人隐私权理应得到法律保护。
  世界各国在处理垃圾短信业务和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权上都不遗余力。相比之下,我国至今没有针对个人隐私权的专门立法。而且由于取证困难,个人隐私权被侵犯后也往往不了了之。再说,在我国个人信息侵权属于民事侵权,并不承担刑事责任,垃圾短信制造者肆无忌惮。而在国外,如果侵犯个人隐私构成了犯罪,那是要被判刑的。可见,法律缺位、取证困难、刑罚过轻就是垃圾短信满天飞的主要原因。
今年全国“两会”上,很多代表和委员均提出要尽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填补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空白。据报道,《信息安全条例》已列入国务院2008年二类立法计划,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保障电信网络和信息安全的“电信法草案”也已列入国务院2008年一类立法计划。希望立法的步子再大一些,效率再高一些,毕竟,无良的垃圾短信制造者没有停止过“忙碌”,广大手机用户依然还在遭受垃圾短信骚扰之苦。
日行一善(百善孝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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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2 09:47
希望早立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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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2 10:13
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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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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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2 11:02
希望可以早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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