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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各地卫生主管部门关于禁止乙肝检查的文件汇总 ...
楼主: 阳光维权

各地卫生主管部门关于禁止乙肝检查的文件汇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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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能做到实处了,可怜我到现在还疲于奔命找工作,何时才能脱离苦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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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4 16:17

回复 47# 的帖子

告他!! 别的都没用 公司把你的隐私随便告诉员工就是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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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4 16:18

回复 190# 的帖子

说的好!

都没得吃了,一起去抢,去杀人,去游行,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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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4 16:18
有10个周一超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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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5 08:34

无锡

关于在劳动者健康检查中有效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隐私权的通知

[上载时间] 2008-5-20 17:25:56
   
锡卫医〔2008〕24号


关于在劳动者健康检查中有效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隐私权的通知

各市(县)、区卫生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医院管理中心,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劳社部发〔2007〕16号)有关精神,现对本市各医疗机构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各医疗机构在对劳动者开展体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原则上不得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劳动者健康体检的常规体检指标,并按此原则立即清理不规范“体检套餐”等,对劳动者健康体检的格式化表格(常规体检项目)进行修订。
  二、遇以下两种情况,各医疗机构可以在劳动者健康体检中对被检者增加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的检测:
  (一)被检者主动提出要求检测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且检测结果仅反馈被检者本人;
  (二)用人单位能够书面证明被检者将在本单位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同时提供相关规定的书面材料。
三、请各市(县)区卫生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医院管理中心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情况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者依法严肃处理,并于5月30日前将督查和整改情况报市卫生局医政科教处。



二○○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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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5 11:31
可是现在依然是很多单位根本不执行这些文件,这样不执行的文件就是一张废纸,我们依然是被歧视的那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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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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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了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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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7 01:24

这才是最有人权的,赞

关于进一步规范体检中乙肝检测的紧急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坚决纠正招工体检中的乙肝歧视状况,切实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的合法权益,我局相继转发了苏卫疾控(2004)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肝炎防制工作的通知》、苏卫疾控(2006)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体检乙肝检测项目的通知》和苏卫疾控[2008]10号《关于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通知》,并多次召开会议组织学习,要求各单位统一思想,深入贯彻文件精神,要求认真执行劳动保障部、卫生部《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的通知》。
    结合近期的专项督查及苏州市局相关要求,为保障社会稳定、保证奥运期间社会安全,特发此紧急通知,各单位须立即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规范行为,落实措施
    1、各单位进一步规范体检程序及诊疗行为,在工作中加强与企业的主动沟通,及时宣传相关法规、政策。
    2、修改原有体检表格格式,立即取消招工体检套餐中乙肝检测项目。
    二、积极推广成人乙肝疫苗接种
    1、多形式广泛宣传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知识,提高市民对乙型肝炎防治知晓率及乙型肝炎防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2、加强对重点人群的乙肝防治干预工作。
    3、配备合格人员,规范接种、安全接种。


吴 江 市 卫 生 局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以上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我局将于近日再次组织专项督查。





关于停止检测乙肝病毒血清标志物的函
区内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劳社部发 [2007]16号),坚决纠正招工体检中的乙肝歧视状况,切实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肝炎防治工作的通知》(苏卫疾控[2004]5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体检乙肝检测项目的通知》(苏卫疾控[2006]40号)、《关于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通知》(苏卫疾控[2008]10号)等文件精神,经上级有关部门紧急通知:

即日起本中心将依法规范体检项目,清理体检套餐,取消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检查作为用人单位招用工体检的常规项目。

望各单位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精神,认真执行,积极配合我中心工作!

此致





吴江经济开发区体检中心

二OO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劳社部发[2007]16号).doc

《关于进一步规范体检乙肝检测项目的通知》(苏卫疾控[2006]40号).doc

《关于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通知》(苏卫疾控〔2008〕1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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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8 19:30
是真的啊吗
着 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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