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两会召开了,我在人民网上的“聚焦就业促进法”留言区里看到了90%的留言内容是有关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权益的(消除歧视,公平就业)。但在部分其它网上留言栏中很少听到关于维护携带者权益的呼声。我是这个群体中的一员,说说我个人的看法和心声,也许我的经历和苦恼代表了这个群体中绝大部分人的想法。我在部分网上看到,向两会反映的多是有关公务员、教师、基层干部、医改、物价等问题,我想写写有关乙肝携带者面临的问题。我想这也代表了1.2亿携带者的心声。我知道有关乙肝的公益网站也有些,像肝胆相照,同肝共苦等,网上注册人数有30多万人,可为什么在有关两会的相关网站的留言里面反映现实生活的呼声不够大,我想可能没有太多人时时刻刻关注网络吧,不管怎样,我觉得该说的还是要说,目的是使更多的人了解乙肝,不要歧视我们,包括工作就业,生活学习等各方面,我们的心理负担,经济负担,压力真的很大,请给我们1.2亿人一个生存的空间。 我1985年出生,5岁时查出得了这个病,因那个时候医疗卫生条件差,不像现在有较好的药物,不过那时不很了解这个病也胡乱投医过,不知用了多少冤枉钱,本就不富裕的家更是雪上加霜。在家里,我的父母和其他亲属都没有这个病,我是怎么有的也不知道,依稀记得小的时候身体不好经常打针(可能针头消毒措施不好),也许是这样感染的,因为那时候我们都没有像现在的小孩一样出生就打乙肝疫苗,再说小的时候身体免疫系统不成熟,易感染。成年人得这个病的机率很小,自身的免疫系统已经完善,可以自动抵抗并清除病毒,如果打了疫苗,就更不用说了。自从得了这个病,我的童年就不是那么的快乐,小学时附近的伙伴上学都不和我一起走路,也没人和我一起玩耍,说怕传染,从小造成了我心中的阴影,变得不爱说话,性格孤僻 内向 自卑。排座位的时候人家都不和我做同桌,老师也让我一人坐一排,每当我现在回忆起那个时候,就感觉好伤心,好痛苦,难道说我有错吗?我真的从小就被另眼相看,学习成绩一直上不去,我想和我年龄差不多的群友中有许多人也有遇到类似的情况。这个病给我造成的心理负担和影响是巨大的,无时无刻不在左右着我。初中毕业时我想读高中考好点的大学,那时成绩算中上等了,可我害怕大学中的入学体检,查出来不会录取我,所以我选择了职校,因为我有个表哥在那个学校读书,说进校不查血的,我才去。进校后,没人知道我有这个病,我觉得那时我真的过得很快乐,仿佛一夜之间看到了光明,所有的哀愁都没有了。读了两年中专,三年大专,进校后我认真刻苦的学习,每次的期中期末考试在班级中都是一二三名。大专我选的是自考,三年的课程我两年就考完了,因为我是学习委员,要在班级中竖立榜样,我年年被学院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晃几年过去就要毕业了,我原想凭我在学校的表现和能力,找份工作不难,我还是蛮有信心的,可随之而来的遭遇浇灭了我所有的热情,那就是企业的入职体检,只要是乙肝阳性的人都拒之门外,我的天啊,难道我的人生真要毁在“乙肝”上吗?我找了几份好的工作,都因这个病而成为泡影。我现在只在一个很小的私企工作,待遇不好,工资也不高。谈过女朋友,可人家知道我有这个病后,就不同意交往了,任凭我怎么解释,也许是她和她的父母太不了解这个病了,像我肝功能正常,她打疫苗产生了抗体,完全可以结婚生小孩的。可她不会听我的一面之词,说到这,我真的很希望国家能把宣传艾滋病的那种力度来宣传乙肝,让公众有更好的认识,我们真的没那么可怕的。我有时会很失望,心想这就是我们的社会吗,这就是国家政府天天在提倡构建的和谐社会吗。就我的了解,对这个群体人员的就业歧视无处不在。我伤心,我痛苦,我无奈,我想说:我们真的是无辜的。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对相关知识越来越多的了解,我现在已经真正的明白了这个病。其实它没那么想像的可怕,打疫苗是最好的防治方法。它的传播途径是母婴·血夜·性接触三种。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此病。我每年都在检查,都是去的正规三级甲等大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我属于大三阳,但肝功能一直正常,也无症状,医生都说暂时不用吃药,定期复查观注即可。国家现在也意识到了这个情况,出台了相关文件,如新的就业促进法中就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劳动保障部和卫生部也联合发布了《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里面明确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这个文件可以在网上去搜索,里面说的非常详细。这让我感到很欣慰。可是,现实生活中,歧视还在继续,就业仍然困难。用人单位的体检仍然有这个项目,而医院也仍然在检查这个项目,这让我觉得这个国家文件成了一纸空文,对社会没有一点约束力,法律文件岂不成了形式和过场吗?而很多用人单位和机构竟然说不知道相关规定,可见宣传力度不够。我们这1.2亿公民拿什么相信国家,这样叫提倡构建和谐社会吗?如果这种就业歧视仍然存在,那么它损害了1.2亿人民的利益,难道这1.2亿人都要低人一等吗?所以希望国家重视,既然出台了相关文件,就应采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不要再让这种情况持续下去。我们这个大群体真的很需要“光明”。这个是我在网上发现的, http://www.zjwst.gov.cn/LM/front/mailpubdetail.jsp?vc_id=aa4ee7dd-bc06-4b63-bb97-bb43e7229137&sysid=004&sess=0 但医院可以只查肝功能而不查乙肝标志物,或者对用人单位在入职体检项目上进行规范管理,针对国家就业促进法中规定的体检标准,医院只向用人单位出合格与不合格证明,具体的体检结果医院除体检者本人外,不向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公开,保障入职者的隐私权。这样才能改变对乙肝携带者的就业歧视,给我们携带者就业的机会。我们的能力不比其他人差,知识也不比其他人少,可为什么就因为这个而抹杀掉我们一切机会,不能工作就业,拿什么养活自己,养活家人,又怎么生存下去? 我觉得劳动社会保障部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文件《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没有切实的实施,用人单位也没有依新的《就业促进法》办事,看来真的要国家出台强制性文件规范才行,我们国家什么时候才能像国外一样,不把这个与就业挂构,保护个人隐私与权益啊!我和1亿多的群友感到无助!我们的光明在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