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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乙肝歧视08年之现状
楼主: 狂站魔

乙肝歧视08年之现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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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3 22:21

同志们一定要维权啊,~~不然真的不能呼吸了!~小续

上次我打电话到医院!~
那位医生是这样跟我说的!
用人单位要他们怎样体检他们就怎样体检!~
他们真的一点都不同情人嘛.一点都不懂法律!~
个个都是娘生的啊!个个都是人啊!`为什么社会还是这样呢!`
我还以为<<就业促进法>>出来,会改变一切!`
我的妈啊!`命运还是一样!~
同胞们!`
相的不要睡觉了!~
赶快多去参加一些活动或者宣传吧!~
要说明这部法律还没的明确什么!~
只是"用人单位不能以乙肝携带者为由而拒绝录用""没有什么用的.
不会彻底改变我们的!`我们的命运是由我们这些同胞们的力量决定的!`
一定这股力量强大起来才行的!`同胞们一起努力!~为权利而呼喊!~高唱平等就业万岁!~高唱隐私受到保护!~以下是我写的东西供你们看一下!~(小续)
总理!~你好!~请关心一下中国1.5亿的乙肝患者吧.人没有事业比什么都难受.甚至于比没有了生命还要难受.做为一个男人更加.没有了工作相当于没有了一切.没有工作不是人的工作能力出了问题.而是那张体检表上面填的内容搞的鬼.我都不知道中国到这个时候还为什么这么不讲人权.人权中最根本的又是平等就业权.有时候低下头来想一下.寒窗苦读将近二十年下来所获的证书,还比不上需花几十块钱得来的体检表.我不知道这个社会为什么这么歧视.是不是以前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问题?还是乙肝真的那么可怕?还是这个社会以讹传讹?
我们这个群体被歧视得真的透不过气来了.甚至都觉得活着没有意义了?到处都是歧视.人都是低着头.偶有可圾快乐一点,但不觉中更会谈虎色变.中国人不是一直宣传着什么文明嘛,讲什么道德嘛,谈什么发展嘛??嘻嘻!~有什么用?连人们生活的最低本能都保障不了?不要太过于吹嘘自己了.呵呵!~如果这个问题真的还解决不了,我怕这个社会真的会乱.因为这个社会有着一条自发组织起来的庞大部队.虽知1月1日有个新的<<劳动法>>加上一个感觉上有点欣慰的<<就业促进法>>.好总理有什么用??上有公法,下有私法.我用人我要说的算.(医院说;这是用人单位要求我们这样的.没办法!~)人们的就业权.哈哈..不说就业权.说劳动权得了.劳动权还是得不到保障.呜呼!~可哉,可悲!~工厂啊?单位啊?企业啊?基本上需要招人用人的地放都要办什么让人谈之色变的健康证啊?健康证啊健康证你的标准是什么啊?健康证啊健康证你可不知害了多少人啊?你可不知道我多少人怕你啊!`虽然你只是薄薄的一张纸.但是你却比我整个身体,乃至我的生命还重要.不知道我多少人还在你的面前哭倒!~!总理!好总理!~我姑且不说这个健康证!`从隐私的权力来讲人们的隐私受到了没有?可笑!~~!比空气还要透明.这个年代,这个社会还出现这种情况.让人家动不动就说"人权""隐私"的老外知道,中国!~china!简直是个笑话~.说多没有力了!~总理!~我们的好总理!~帮我们1.5亿人这个大群体做件事吧!~本人现在最痛恨的一个是用人单位(他们歧视我们),一个就是医院(他们为了利益,和用人单位是一伙的)
朋友们,同胞们,在同一战线上战友们,请不做睡觉了,也不要打瞌睡了.更不要执迷不悟了.现在新浪上面不是有个栏目嘛.叫向总理提问?你们快去看看吧,帮多顶一下,帮多发动一下.也可以多写一下,让这股力量强大起来,让这个声音震撼起来,最好是让总理听到我们的声音.记住众人拾柴火焰高!~发起人小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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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4 19:35
现在本公司一年多了,不要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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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4 21:44
顶,大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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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5 12:45
虽然劳动部门已出台《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但即将出台的新《体检机构管理办法》是否将乙肝5项列入常规体检,还没有定论。此前,新京报发表一封“读者来信”(11月9日A02版),呼吁除法律要求必须检测的工作外,一律禁止体检机构为用人单位做乙肝检测。此信发表后被多家网络媒体转载,得到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支持,近千名网友将此信转发到国家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为什么一封来信引起这么大的反响?为什么劳动部门的规定已明确禁止乙肝歧视,但乙肝病毒携带者还是充满了焦虑和担忧?答案并不复杂,《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虽然禁止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可是其法条的威慑力亟须加强,上限1000元的罚款尚不足以遏制用人单位违法冲动。再者,如果只禁止乙肝歧视,不禁止乙肝项目检查,那么乙肝歧视很容易继续变相存在———用人单位会以其他五花八门的理由拒绝应聘。其实,背后的真正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体检表上赫然在目的乙肝检查结论。

  因此,权衡乙肝检查在用工体检中的去留,这是反乙肝歧视所必需的又一制度跟进,不可轻视。对此,有的地方早已先行,如江苏省苏州市卫生局于2004年出台规定,禁止随意检测乙肝项目。但是,由于该规定刚性不足,未能有效执行。因此,值《体检机构管理办法》即将出台之际,卫生部门有必要明确其在反就业歧视中的责任,加强对体检受检人隐私的保护,使医疗体检机构成为反社会歧视的又一道防线。

  当下,反就业歧视方兴未艾,然而,我们应认识到,保护好隐私其实是最好的“反歧视”。凡事有因才有果,歧视作为“果”,其“因”正是当事人隐私的“不设防”,医疗机构可以随意采集公民的身体健康信息,用人单位可以毫无阻拦地获取这些信息。此“因”不除,单靠禁止、惩罚歧视行为,只能治标,难成正果。

  许多国家的反就业歧视之所以成效卓著,关键就在于公民隐私保护的周密。例如在一些欧洲国家,雇佣方在招聘时,其招聘表格上一般不允许出现“身体健康情况”栏目,法国前总统希拉克甚至表示,他偏好采用匿名的求职申请表。应聘者在面试时,雇佣方一般只做工作能力方面的考察,对于年龄、身体状况等隐私内容不会触碰。这些国家在进行反歧视立法时都明确了一个原则,应聘者有隐瞒自己疾病的权利,如果医疗机构泄露应聘者疾病情况,这将是对个人隐私的严重侵害,医疗机构不仅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巨额的民事赔偿,声誉更将毁于一旦;雇佣方如果询问应聘者的身体健康,那将属违法行为,应聘者可就此提起诉讼,要求雇佣方赔偿歧视对个人造成的精神损害,最终法院判决的赔偿数额可能以千万计。

  同理,我们如果也能在公民隐私保护上着力,将包括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内的每个公民,置于法律的严密保护之下,那么,反就业歧视必然事半功倍。因此,反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歧视,不仅仅是劳动部门的事,卫生部门也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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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很多医院入职体检还是要查乙肝五项的,就是为了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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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7 20:53
强烈支持!我们要行动起来,主动维权。我们每人行动一小步,就业环境就会改善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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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7 23:55

当下,大家积极去sohu等地方向总理呼吁吧!

总理您好:
    我们1.3亿乙肝病毒携带者盼望政府把好事办好。虽然国家法律层面上,反对用人单位强查乙肝五项,但是,一方面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极低--最多罚1000元,而员工保护自己的就业权利和隐私权利的成本却极其高,因为打官司,且不说费用、时间、金钱,单单和单位对薄公堂就会失去工作!另一方面,乙肝五项指标仍然作为医院和体检机构的基本体检选项,很多地方、很多医院的最廉价的体检套餐都包括乙肝五项检查,还谈什么保护人的隐私权利呢?
    所以,我们强烈呼吁加大对用人单位无理由、无原则的对国家规定以外的岗位检查乙肝5项的处罚力度!我们强烈呼吁规范医院、体检机构的体检套餐,保护好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隐私!最好,国家能针对我国乙肝病毒携带大国这一基本事实,制定专门的防止乙肝歧视发生的法律法规!
    谢谢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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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7 23:55

真是高兴,我又能说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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