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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科普 存档 1 年底聚餐时候又到了,怕怕乙肝!!!
楼主: 蓝媚丫头

年底聚餐时候又到了,怕怕乙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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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6 10:45
请 那个蓝媚丫头滚开 滚开滚开
简直就是个烂了阴道还得了霉菌的下三烂货!!!!!!!!!!
滚 滚 滚 滚 滚 滚 滚
诅咒她不得好死 最好得HIV暴尸街头
自我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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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6 13:25

hbv

我不知你发帖的目的是什么,但我知道你的人格一定有问题,我希望你看到这回复后能更正你的发言,不要以为在网上发言就不用付责任,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你在哪里做过什么,你都必须要为你的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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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6 13:30
是狐狸总会露出尾巴的,查查她的IP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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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6 14:23
原帖由 眼看自杀 于 2008-1-26 10:45 发表
请 那个蓝媚丫头滚开 滚开滚开
简直就是个烂了阴道还得了霉菌的下三烂货!!!!!!!!!!
滚 滚 滚 滚 滚 滚 滚
诅咒她不得好死 最好得HIV暴尸街头


啊???
我觉得还是不要用这种恶毒的语言吧,
这里还是不要让骂街式的争吵充斥了。

我们要做到是以理服人,
实在她不服,我也大可不必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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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6 18:06
至少你还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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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8 13:22
1.那位“领导”的夫人恰好是我认识的一个朋友的密友,领导是北方人,比较豪爽,有些大大咧咧的,应酬比较多。夫人有一次跟她朋友抱怨说管不了丈夫了,肝炎又复发了,而且病毒量又上升等等。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人家老婆都感染不到,就感染到你吗? 你有妄想证吧. 你是洁癖还是精神紧张啊. 你那么多担心,不如担心一下SARS啊, 那个就是空气中都可以传染给你的. 你别去公众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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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8 15:22
我想我们应该欢迎蓝媚丫头这样的人来才对,
我们这里需要各种各样的人来讨论,即使有时明知讨论对像对乙肝很有误解,
正是因为有这样根深蒂固的误解,才会导致社会大众的歧视,我们应该向这些有误解的人输出正确的观点。
还有,千万不要骂,开骂了,就正中一些“用心不良”的人的下怀,战友们越是愤怒,越是开骂,就越是给别人一个“不理智”的印象,我们所说话会越来越没有说服力。

首先我想对这位蓝媚丫头说,你的担心我完全可以理解,当一个人发现自己正处在一个“危险”的环境中,又对这种所谓的“危险”没有正确的了解时,就会产生恐慌。这种恐慌其实是一种无知。无知的恐慌发生在一个人身上时,也许只是一件小事,但,如果让这种恐慌蔓延到社会上许许多多的个体时,就会为社会带来不安定的因素。
另外,我想如果蓝媚丫头真的是有心想在这里讨论问题的话,我们是十分欢迎的,前提是你对这个问题有所了解,这个论坛里有很多乙肝的科普知识,你可以先去查阅一下,不要让你自己想像出来的“事实”成为你讨论的理据。
最后,我想对蓝媚丫头说的是,我相信我们都不是医生,也不是什么神奇的人,不能在乙肝传染途径上拿出新的事例或数据,那么我们只能用现有的事例及数据来讨论。
共餐会不会传染乙肝呢?WHO已经给我们明确地指出了----不会!
The hepatitis B virus is carried in the blood and other body fluids。这句说话我想你是能看懂的,乙肝病毒只存在于血液与体液中,当然也包括唾液。而“spread by contact with blood”,说明什么?那就是只有血液传播,唾液是不能传播(即使是带有病毒)。明白了吧? 是不会经过消化系统传播的。(还有要提醒一下的,不是所有携带者唾液中都会有病毒,大三阳的会有,小三阳dna阴的没有,理解要全面。)(Transmission during sexual intercourse through contact with blood or other body fluids,不洁性交也会传播的,蓝媚丫头要注意一下。我们其它人也要注意哦~)
但有一点要注意,就是口腔有溃疡的时候,共餐会有被传染的可能,这是和hiv一样的。当然你也不会知道你朋友或是亲友中谁有病毒谁没有,所以最好用公筷。
如果你是真的能接受hiv携带者,我想你也一定能接受hbv携带者。(你要搞清楚什么是携带者什么是患者。)

我想知道hbv比hiv传染强100倍以上是出哪里出来的数据?不要跟我说你是听别人说的啊。

我在这里强调 ,我们没有误导媒体,误导公众,也没有极力弱化HBV的传染性,蓝媚丫头请你不要将自己的智力等同与公众及媒体的智力。我们这里所引用的数据都是世界上全权威的数据,而且也是多年认可的数据,而你提出的所谓事实,都是你自己想像或者是你自己“经历”的“事实”,我想谁更有说服力,公众媒体一看便知。
公不公开自己是携带者,是个人的事情,而且这完全是个隐私问题,国家在普及疫苗,不管你怕不怕,我建议是你去注射,这是完全可以预防的。

你说你代表大部分非HBVER的观点?谁给了你这个代表的权力?你是民选的代表?说句不好听的,你是强J民意,不要把自己的观点强加到其它人身上,很多非HBVER对HBV都有正确的认识。

如果你对携带的领导,亲人,朋友都真的有感情的话,去打疫苗吧,这样就不用“理智地远离”了。

还有你说“国家保障了HBVER传染别人的权利”(怎么我看这个人说话越来越没谱!),国家从来没有保障了我们传染别人的权利,现在没有,将来 也不可能有。国家保障的是我们就业的权利,你明白吗?不要在这里偷换概念。传染的途径上面已经有人作了说明,我就不再跟你讨论了。

最后,如果蓝媚丫头真的很怕乙肝,而且又真的很困难,连几十块都拿不出来,联系我,给我留言,我会给你一百块的,出于一个hbver对你这个非hbver的同情,剩下的不用找了。你留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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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8 15:56
呵呵,楼上的说得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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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8 16:26
我不是HBVER,但我觉得人家公不公开是人家的事。
以前我们有一同事是HBVER,其他同事挺怕的,我当时也有些担心,但想想我和那个同事一吃了好久的饭,还一起住过,我也好好的,所以后来就不担心。
现在我的男友也是HBVER,有个当时很怕传被传染的同事的男友也是HBVER。现在的好几个同事也是HBVER。但我还是挺健康的。
所以楼主不用担心,去打疫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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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9 13:36
如果乙肝疫苗没用的话也不能叫疫苗了吧?
隔两三年打一次疫苗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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