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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刚刚与010-68792196通话大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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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与010-68792196通话大概内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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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02:38

刚才拨打了电话:010-68792196
大概通话内容如下:
一个男的接的电话,问他怎么称呼,他始终不愿意透露。和他交流开始非常客气,问我有什么事情.我就说《关于体检机构的管理办法意见》想提点建议。我就告诉他关于2对半的事情。他说,我们颁布的是体检机构有没有能力来检查这个2对半,我们不能要求他们不去检查,因为这是用人单位的事情。这个你要向劳动部反应。然后告诉我很多人打进来说这个事情了,我们卫生部只是规范体检机构的设备设施,不能取消2对半。还举例说,比如我们造房子,那肯定要规定有多少人,什么样的地基,这些是必要设施的。取消2对半是劳动部用人单位的事情。用人单位检查什么体检机构必须为他们服务。我说,造成目前社会上的这种现象是用人单位和体检机构2方面的,现在劳动部已经颁布了在法律和国家机关规定外的不能强行检查2对半,这也算了国家明确规定了吧。那如果用人单位非要检查2对半,体检机构就必须检查吗?我也举例如下:如果前面有一个老太太,我让你去把她的钱拿出来,你会去拿吗?我说,这样不合法的规定,我想你肯定不会做的,同时你也许还会检举我的,因为我有隐行的违法。目前,劳动部和相关的法律有了规定,假如一个电子行业单位要检查2对半,体检机构做出检查,明知道不合规定不拒绝体检,作为体检机构还去配合,那应该也算违反规定,那作为体检机构的上级部门----卫生部在这方面有没有相关措施呢?他考虑了一下,说你这个建议我们会考虑。后来他说,用人单位必须出具相关证明,体检机构才做相应检查。现在哪家体检机构是这样的啊。全TMD是统一的表格。我建议他们统一入职,入学的体检表格。他说他们不能做到。又往用人单位和劳动部推。后来还说,一旦取消2对半检查,很多人就不去检查了,那不是误了很多人。我说,那就需要科普,宣传,天天在中央台科普。反正他的意思是取消难,害怕相互传染,影响社会。还提到假如食堂用人单位的体检就应该检查2对半。我说《食品安全法(草案)》规定没有了啊。后来,我一想,刚刚出来的规定都不知道。估计又是一个250。他后来也烦了,说有什么书面邮递给卫生部吧。

通话时长20分钟.


所以我认为,要卫生部取消2对半检查,怕是很难了。

让卫生部如下规定:


1。用人单位的入职、教育机构的入学体检必须出具相关合法的体检明细;(不和法就向劳动部告)
2。如果没有合法的体检明细,用人单位需要体检什么,体检机构不拒绝一些非合法的体检项目,还配合体检,卫生部要有明确的惩罚措施;(一旦体检机构违规,就告)
3。保护个人隐私,做“合格”与“不合格”结论性的体检结果;
4。希望能分开普通的健康体检和入职、入学体检,能取消2对半当然最好了。

希望其他的战友补充。

哎,中国人多了,什么样的鸟都有啊.卫生部的人还不知道出来的新规定《食品安全法(草案)》.国将不国,看来是指日可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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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02:49

BS这些靠吃纳税人的钱不做事,或只帮倒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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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02:56

他们说取消了就误人??误谁了?误了非携带者了吗?恐怕全部误了携带者吧?

那世界其他的国家不都误了吗?那HIV不检查,SARS不检查不都误了吗?还有H5N1也要检查!为什么偏偏就是HBV呢?有食堂就传染?那90年代之前没有食堂吗?难道用了30年,甚至到了50年都还没有通过吃饭把全国人民给传染了吗?90年代前后的人口流动一样非常频繁,那时候的医疗卫生条件还更落后,为什么用了30年时间都没把全国传染遍了呢? 没有当时公共针头的历史,那80年代前后的携带者为什么占了这么大的比例,这个责任又是谁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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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03:22

各位,赶快行动吧.明天就截止了.

不要怕和他争吵,后来我也和他有点意见相左了.

为了自己的权利,赶快行动吧.

老子写了好多邮件TMD什么都没回.

打暴他们的电话.010-68792196

有句话说得好:只要生命不怕,必然神通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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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03:33

转:

可笑,网易上发这样的帖也被删

真实可笑的很,关于这个主题:乙肝5项是否入常规体检惹争议,法帖如下,竟然被删了,

是纳粹受害者的德国新教牧师马丁尼莫拉,他在晚年后悔自己的道德缺点时,写下:“当纳粹党來抓共产党的時候,我沒有站出來为他他说话,因为我不是***;当纳粹党来來抓猶太人的時候,我沒有站出來为他们说话,因为我不是猶太人;当纳粹党來抓工会的人的时候,我沒有站出來为他们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的人;当纳粹党來抓天主教徒的时候,我沒有站出來为他们说话,因为我是基督徒,不是天主教徒;当纳粹党來抓我的时候,已经沒有人站出來为我说话,因为他们都被抓走了。”

还忧郁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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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04:08

阴 风 吹 得 人 憔 悴 ...

希望就在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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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04:11
我也打电话了,那小伙子还比较客气。
在不断的奋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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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04:15
看来,只有极端的做法才能够产生社会效应,才能有国家的重视。如果一超复生,再给他一次砂仁的机会,建议他就选择卫生部直接领导。越给他们脸,他们越是不要!!NND
    国家以往错误的认知,简直可以说是个笑话。一个国家连这样的小儿科的错误都可以出现;而无辜的人们却为此承受苦果。更是可恶的是还一错在错,置广大乙人的生死于不顾,还整天喊着和谐!
   虚假广告为什么漫天都是(FLG为什么上不了媒体?明显的不作为)?媒体为什么助纣为虐?1/10国民的身体却是越治越糟。国家就不该承担什么责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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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04:17

阴 风 吹 得 人 憔 悴 ...

不明白你的意思哦.

如果正如接电话的人所说?那你怎么办呢?所以赶快行动.

股市里为什么散户总是被庄家玩.因为散户分散在很多地方,他们不同心,不一起努力.所以总是高位被套.

我们不应该做散户,我们要私慕基金,要给卫生部压力.

我们不要向下面的:

真实可笑的很,关于这个主题:乙肝5项是否入常规体检惹争议,法帖如下,竟然被删了,

是纳粹受害者的德国新教牧师马丁尼莫拉,他在晚年后悔自己的道德缺点时,写下:“当纳粹党來抓共产党的時候,我沒有站出來为他他说话,因为我不是***;当纳粹党来來抓猶太人的時候,我沒有站出來为他们说话,因为我不是猶太人;当纳粹党來抓工会的人的时候,我沒有站出來为他们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的人;当纳粹党來抓天主教徒的时候,我沒有站出來为他们说话,因为我是基督徒,不是天主教徒;当纳粹党來抓我的时候,已经沒有人站出來为我说话,因为他们都被抓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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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5 04:21

"我们颁布的是体检机构有没有能力来检查这个2对半,我们不能要求他们不去检查,因为这是用人单位的事情"。“我建议他们统一入职,入学的体检表格。他说他们不能做到。又往用人单位和劳动部推。”

------他的说法违反《意见》第二条第(二)严格规范用人单位的招、用工体检项目,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

“假如食堂用人单位的体检就应该检查2对半”

-----食堂用人已经实行《健康证》准入制度,《健康证》这跟规范常规体检项目并不矛盾,且我们先不谈《食品安全法(草案)》已经取消乙肝歧视条款!

卫生部的工作人员不会连这些基本的常识都不懂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14 14:31:28编辑过]

当务之急的维权核心:希望卫生部悬崖勒马,停止将乙肝检测结果记录在居民健康档案!

婚检都取消了,取消就业体检还远吗? ...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99259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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