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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法律咨询 存档 1 我收到了他给的“离婚起诉书”
楼主: 为BOBO而战

我收到了他给的“离婚起诉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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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1 23:27
支持楼主!哎,爱上这么个挫人,是你的不幸,受到这样的起诉书是你的幸福!想开点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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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1 23:53

27 28 29 乃思维混乱且颠倒是非之人~!

回复:27 28 29楼的留言
  首先,你混淆了一个感念,什么是“隐瞒”?自己的身体情况属于个人隐私,在不威胁对方的情况下没必要告诉别人,所以婚前即便是知道,不告诉他也很正常,这不叫“隐瞒”!
  其次,楼主已经说过她结婚之前并不知道自己是HBVER,更不存在“隐瞒”的问题。而且人这一辈子说不定会得这样、那样的病,如果因为身患疾病(况且日常生活并不传染,且注射过疫苗夫妻生活也OK,通过母婴阻断也可以生出健康的宝宝)就离开对方的话,说明这个人是靠不住的,不负责任的人。所以责任完全不在楼主,而是对方。
  所以如果不懂得相关知识的话,请不要乱说话伤害楼主本就受伤的感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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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2 00:12
还有,就是从法律角度讲:一,对方提出“楼主在婚前明知有遗传疾病的情况下,隐瞒病情”目前来讲并无证据支持,其真实性尚不明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认为对方是因为婚后发现楼主是病原携带者,而不负责任的想抛弃楼主!
  二,对方说楼主患有“严重”的遗传性疾病纯属由愚昧和过度恐惧造成的无知而产生的说法,相信他也没有有关专家的证明。且相关专家已得出相关结论:“肝功能正常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完全可以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所以对方提出的“严重”二字,不知从何而来!
  三,对方单纯以楼主是乙肝大三阳为由提出离婚,不仅仅是自私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而且涉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病原携带者”之规定,建议楼主依法起诉对方违法并对你的精神造成了严重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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