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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日志及申请版主 乙肝问题研究版 存档 1 战友维权胜利经验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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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友维权胜利经验汇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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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6 11:34

最近广州的一个女战友在公司体检过后被要求离开公司,同时被要求被辞退的还有其他好几个人,但就只有这个女战友拒理力争,在此要对她作表扬!!要求赔偿,要不就投诉,经过数番过招,结果最后公司采取了别的方式妥协,同意不解雇战友,不管这个是HR的"以退为攻"的方式,还有真的是妥协了,这个其实都是一个胜利.

所以在这里提醒大家,体检过后要强势地提醒(看情况采取合适的方式,但不管那种,一定要表现得强势, 但强势不代表乱说恐吓的话)HR不得公开你个人隐私是很必要的,或许理论过后在公司同事都不知道你是携带者的情况下,你或许还有空间继续留在公司上班的.顶多就是HR知道嘛,而HR的眼色已不再重要.实际上这的确是个人的隐私,不管是从法律上,还是从道德上,都是不可的.HR不可能不懂得这些.不懂法律,至少懂得道德吧.再说,碰到一个强势一点的战友的话,HR被报复的可能性也是非常大的,毕竟,战友的这个隐私公开后毕竟是给战友带来了很大的心理伤害.

大家一定要纠正心态,不要觉得体检结果出来后就觉得自己矮了别人一截,见不得人.实际维权最重要是要过掉自己心理那关,其他都没这个重要.

最终结果:小胜利变大胜利!!!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thread.php?tid=677966

(当事人自述经过)在论坛的帮助下,最后大获全胜!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thread.php?tid=678247

[此贴子已经被黑人于2007-9-25 9:44:44编辑过]

“阳光维权”为权益版工作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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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5 22:42
1.维权成功我终于回到了我的工作岗位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thread.php?tid=689105

2.维权一大胜利:女战友成功进入公司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thread.php?tid=694495

3.坚持未必是胜利,妥协一定是失败!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thread.php?tid=683732

4.宁波一女战友报到体检后被要求停薪留职(胜利解决)成功进入公司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thread.php?tid=689829

5.维权成功我终于回到了我的工作岗位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thread.php?tid=689105
   
6.我的外企维权经历(成功入职)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 ... &extra=page%3D1

7.大三阳成功入职一外企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 ... amp;extra=page%3D10

8.写给总理的信得到人事部真诚回复(6.5更新)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thread.php?tid=659623

9.投诉某大型品牌企业招聘公然乙肝歧视(18楼有维权结果,宣告胜利!)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thread.php?tid=690620

10.佛山乙肝歧视案双方协调 劳方获得精神损害赔偿(1.5万)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 ... 18736&highlight

11.终于结案(获赔1.6万)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 ... 26690&highlight

12.深圳一女战友获赔2万元,但该战友没有在论坛上发帖,下面她给我的邮件:
李先生:
      首先感谢我在深圳时你们的热心帮助,那个公司名字是深圳XX通讯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的经理是xxx,我现在已经不在深圳了,请你们在对他们宣传时不要再提及我的名字了,如果还有什么我能帮助的我会尽力的,我也愿意为我们这些朋友出一点微薄之力,但暂时请不要关系到我的个人资料,谢谢了

13.广西第一案:广西金桂纸业公司因乙肝歧视被判赔1万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 ... 37479&highlight

14不屈的斗争-广东工作组成员最终获得3万元赔偿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 ... &extra=page%3D2

15大众日报社败了,感谢益仁平以及众多战友!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 ... &extra=page%3D1

16、福利体检已进行,斗争已结束,维权成功(5月14日更新)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 ... &extra=page%3D2

17、北京比德通讯案大获全胜:赔礼道歉+赔偿2万!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 ... 942&pid=5083829

18、中兴天津解约-续-我成功了-谢谢维权手册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 ... &extra=page%3D2

[ 本帖最后由 黑人 于 2009-4-23 11: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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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5 22:46

主题:告一个好消息,华为入职取消乙肝检查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thread.php?tid=686477

抗战等于胜利-----泰金宝内部公告反乙肝歧视宣导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thread.php?tid=680001

美的集团已有改变,请战友们应聘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thread.php?tid=574108

伟创力(斗门)关于体检的新政策 ==6/8/2007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thread.php?tid=661608&replyID=&skin=1

伟创力公司近日的内部声明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thread.php?tid=678058&replyID=&skin=1

好消息!!NOKIA今天发布停止入职体检检测乙肝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thread.php?tid=680002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26 19:37:3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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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4 09:31

阳光维权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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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好样的!我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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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5 18:43
无奈中...
谁屏蔽了我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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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2 13:29

南京某企业歧视乙肝携带者,获赔4.8w

事情简介:2008年7月13日,南京就业促进会接到一位乙肝病毒携带者“123”的短信,说他参加了公司的入职体检,其中有乙肝病毒血清学的检查,这次很可能不会被公司录用。我们叫123要做好证据,以便以后用到。后来果然公司通知这位战友,由于他是大三阳不录用。
我们的活动:
针对企业:在了解到公司不录用后,当天即向该公司人力资源工作邮箱发送了一封科普邮件。工作组代表战友与该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交涉与沟通,帮助战友争取到正常参加入职培训的权利。
123在南京市传染病医院请专科医生出具了可以胜任正常学习工作的证明。但在新员工培训结束后,对方态度仍然暧昧不明,让123难以坚持继续留下工作,决定协商离职。我们工作组与战友、本地的律师朋友、各地的兄弟工作组与益仁平中心紧密联系,希望能全方位把握案情进展,最终经过又一轮的交涉与谈判,确定了离职与赔偿事宜。
针对医院:我们曾多次打电话到体检医院的体检部门去,告知其体检行为是违法的,泄露他人隐私也是违法的。对方不为所动。
123以举报信的形式向南京市卫生局举报南京市第二医院违规体检。
工作组向南京市卫生局邮寄了《就规范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体检致南京市卫生局的联名信》。(以个人名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江苏省卫生厅申请公开《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劳动就业人员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一般不作为体检标准的通知(苏卫办医〔2008〕10号)》。
事情的进展:123从该企业离职,企业赔偿123共4.8万元人民币。
战友个人努力:123从整个事件的开头就做好了各方面的证据准备,比如每次与hr交涉的录音,与医院交涉的录音,三方协议,体检通知等。123认真研究维权手册,了解乙肝科学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整个事件过程不停与公司谈判。在举目无亲的一个陌生城市,顶着烈日四处奔波,跟完全陌生的人们打交道,尝试了众多的“第一次”……但从头到尾没叹过一口气,可以说,如果没有123的坚持、勇敢、努力,不会取得这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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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8-8-22 13:31

[新华网]四川首例因携带乙肝病毒就业受歧视者被录用

8月26日,家住成都市锦江区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夏某成为我省某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下简称信用社)职工。此前,他险些因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被该单位录取。在四川省劳动保障部门帮助下,依照《就业促进法》等法规“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的规定,该信用社改变作法,做出了录用夏某的决定。

    8月7日,省劳动保障网举报投诉窗口出现今年1月1日《就业促进法》实施后首例涉及就业歧视的投诉。夏某反映自己通过了某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招工的笔试、面试,在体检后被告知因是乙肝“大三阳”不予录取,要求纠正单位的违法行为。《就业促进法》将拒招传染病病原携带者、残疾人和农民工等3类人员视为就业歧视,其中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包括最常见的乙肝病原携带者。受理投诉当日上午,省劳动监察总队办案人员首先咨询了华西医院有关专家,明确了投诉中涉及的体检结论乙肝“大三阳”与法律法规表述的 “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的关系,扫除了执行法规的医学专业障碍。

    当日下午,省劳动监察总队对该信用社进行了调查,投诉情况属实,认定该信用社将医院做出的“大三阳,不合格”结论作为不予录用的理由,分别违反了《就业促进法》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规定。办案人员现场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要求其纠正违法行为。由于对法规理解不到位,该信用社在收到整改指令后不积极整改,省劳动监察总队遂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

    在预先告知行政处罚的同时,省劳动监察总队办案人员于8月20日再赴该信用社所在地,会同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继续向信用社主要领导宣传法规。8月22日,该信用社做出了录用夏某的决定。(来源:四川日报)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8-08/29/content_9734398.htm

[ 本帖最后由 黑人 于 2008-8-31 09: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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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8-8-31 12:20

重庆第一案立案仅一月,重庆卫生局出台文件禁查乙肝

今年7月17日,重庆乙肝歧视第一案立案,并被当地媒体报道。近日,重庆卫生局规定,医疗机构不得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查作为用人单位招、用工体检的常规项目。
招、用工体检不查乙肝,这是中央政府确定的政策,但是,很多企事业单位没有严格遵守这一规定,还在违规进行乙肝体检。重庆市卫生局的文件,从规范医疗体检机构的行为入手,从源头上控制住了招、用工体检违规查乙肝的现象。
我们感谢重庆乙肝歧视第一案的原告为反歧视事业作出的巨大贡献。
感谢负责协助该案的“爱肝连线”法律助理张灵继。
也感谢重庆卫生局积极迅速地采取消除乙肝歧视的善政良举。

用工体检常规项目剔除乙肝病毒检查
2008年08月18日 重庆晚报
http://www.cqwb.com.cn/webnews/htm/2008/8/18/298414.shtml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为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以下简称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权利,该局近日向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发出通知,对体检项目进行规范,并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查作为用人单位招、用工体检的常规项目。
  由于社会公众对乙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乙肝)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侵害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市卫生局发出的这项通知,旨在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合法就业权利,促进公平就业。
  市卫生局称,全国有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他们虽被乙肝病毒感染,也具有传染性,但肝功能在正常范围,肝组织无明显损伤,在日常工作、社会活动中不会对周围人群构成威胁。
通知规定,各级医疗机构要规范体检项目,不得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查作为用人单位招、用工体检的常规项目。但这并不表示任何单位都不开展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查。市卫生局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从事这些工作的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肝功能检查项目作为体检标准,但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向医疗机构提交委托书,医疗机构必须将委托书保存1年。

记者 王德利

重庆智联违规体检乙肝并辞退乙肝携带者员工被起诉
重庆乙肝歧视第一案立案
北京益仁平中心2008年7月23日


因违规进行了乙肝体检并辞退乙肝携带者员工,重庆智联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被诉至法院。7月17日,此案已经被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据了解,这是重庆乙肝携带者第一次反就业歧视诉讼案。专家称,此案发生在劳动部相关文件明确禁查乙肝之后,表明国家和政府保护乙肝携带者就业权的政策法规已经显现出了威力。

公司体检违规查乙肝 员工身体信息被散布
李林(化名)是智联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的财务主管。2006年底进入公司时,她还只是一名普通的会计,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李林通过自己的努力,工作能力得到了公司的肯定,从财务兼人事被提拔为财务主管。2007年年底,在进入易才仅仅一年之后,李林不仅获得了公司颁发的2007年优秀员工奖,还和易才续签了两年的合同,这一切,毫无疑问都是李林杰出的工作能力的证明。然而李林并没有想到,她看似一帆风顺的职业生涯会因为公司的一次福利体检而中止。
今年3月份,易才公司组织公司管理层进行福利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包括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体检项目中包括乙肝“两对半”指标。体检结果出来后,李林被检查出是乙肝大三阳,但是肝功能正常,属于乙肝携带者。然而没想到,体检结果被医院直接通报给了公司,李林是乙肝携带者的情况被公司在管理层中散布开来,李林的同事也都知道了李林是乙肝“大三阳”。一时间,李林面临着隐私遭到泄露的巨大精神压力。

被公司辞退 依法起诉反歧视
在知道了李林的体检结果后,公司方面通知李林休假复查。复查结果证明李林是肝功能正常的携带者,可以正常工作和生活。李林将医生的话转述给公司,公司却仍然要求李林休假,回家修养或者治疗,等“转阴”后再来上班。为了让李林休假,公司甚至动用私人关系到医院开具了乙肝大三阳要休假一个月的虚假证明。这个虚假的证明在李林找到医院要求给一个说法时,医院向李林表示道歉,并确认这份证明是无效的。
面对公司的巨大压力,但李林仍然坚持自己的合法的劳动权利,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据理力争。
公司的体检结果刚一出来,李林就对国家在乙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医学方面的指导文件进行了收集和整理,她发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卫生部2007年5月颁布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已经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进行乙肝体检。李林依法力争,希望公司可以对乙肝携带者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让自己继续正常上班,但公司不但不允许李林继续上班,反而以集团的名义出具了病休通知单,要求李林病休,并在李林被迫回家休息一个月后以李林违反公司的财务制度为由将李林辞退。
日前,李林在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的帮助下,向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起诉重庆智联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严重歧视乙肝携带者,要求法院判决重庆智联易才公司书面赔礼道歉,并且支付赔偿金12万4千余元。2008年7月17日,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此案。

反歧视保护性政策相继出台 乙肝携带者受鼓舞
本案的代理律师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的曾杰认为,无论是从医学科学还是从法律角度来讲,乙肝歧视都不可取。国家卫生部2006年发布的相关文件早就确认了乙肝只通过血液、性和母婴传播,日常工作生活中不会传染,但还有很多用人单位拒绝与这些劳动者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同时,中央政府对乙肝携带者的就业问题已经做出明确规定,禁止企业在招用工过程中检测乙肝标志物。一旦检测,就涉嫌乙肝歧视。
“我们对本案的结果很有信心。”反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协助此案的负责人张灵继说,“《就业促进法》生效后,全国其他省市已有多起乙肝歧视案件胜诉,本案相信也不例外”。张灵继同时表示,就本案来说,更值得关注是李林的隐私权被侵犯。“体检结果出来后,为什么医院直接报告给公司而不是体检者本人?公司管理层知道体检结果后,为什么又扩散到了整个公司?体检医院应该对此负法律责任。”张灵继说。
据国内知名反歧视公益人士、全国最大的乙肝公益网站“肝胆相照论坛”版主陆军介绍,在我国,乙肝携带者有近一亿,由于社会对乙肝的普遍误解和歧视,很多乙肝携带者在求职时被拒录,或者因体检查出乙肝阳性而被单位辞退。然而,由于以往没有有力的法律保护,绝大多数乙肝携带者在受到歧视之后都选择了忍气吞声。所以,尽管卫生部门有统计表明乙肝歧视的现象发生率在乙肝携带者人群中高达约50%,但以往乙肝携带者很少站出来起诉。
据陆军介绍,在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省市,半年来都发生了反击乙肝歧视的诉讼案。“据我们掌握的资料,重庆智联易才案是重庆市发生的第一起乙肝携带者反歧视案”。陆军认为,“国家法律的进步使得乙肝携带者们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鼓舞,反乙肝歧视的诉讼最近一年多以来明显增加”,陆军同时还认为,“这些反歧视诉讼案也向社会传达一个讯号,无论是企业还是医院,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权和隐私权,如果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一意孤行,他们必定会坐在被告席上等待法律的审判。”陆军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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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 00:48
黑人真是有心人,赞叹!!
这个家伙很懒,什么也没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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