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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晕!这就是浙江省卫生厅“厅长信箱”的回复: ...
楼主: 英雄梦

晕!这就是浙江省卫生厅“厅长信箱”的回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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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0 05:05
伤心 无语 愤怒 应该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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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0 23:21
中国人就是会踢皮球,可是国家足球队也太烂了
一样的人不一样的血,不一样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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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5 01:11
浙江的卫生厅长是著名的传染病专家  浙江大学医院院教授  院士   人工肝就是她发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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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5 04:19

这个是厅长的手下回复的。

服了吧,谁让你生在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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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5 05:19
厅长回复:医院体检是否包括“乙肝两对半”检查为申请体检的单位自主选择并要求的,申请单位有自主权,如果他们要求检查“乙肝两对半”,体检医院无权拒绝,这就是人民的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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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勋章 神仙眷侣 兔子勋章 大财主勋章 如鱼得水 黑煤窑矿工勋章 幸福四叶草 翡翠丝带 一米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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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0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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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0 14:07
这个医院肯定有责任的,这是一个侵权,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并不能因为医院和用人单位有约定而免责,因为他们约定的是一个违法的事项,就和两个人约定请对方杀人一样,即使你们双方同意,那么第三方还是可以起诉的。。。把这些发给那个垃圾厅长吧,给她普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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