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福州还是乙肝广告满天飞,特别是台江医院等一些民营小医院,更是厚颜无耻在公交车、马路边广告牌等大打包治乙肝大小三阳的广告。在愤怒于相关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的同时,也痛心于很多HBVER们求健康心切,不了解医学科学发展现状,轻信黑医院谋财害命的唆诱,而失财又伤身。
作为一名医学专业律师,能够帮福州的有此惨痛经历的朋友们的忙,将免费提供律师帮助,起诉黑医院,要回医药费,要求赔偿费。
有关诉讼程序中,朋友们的各种担心在所难免,不妨参阅置顶帖子金戈铁马的“打官司对个人来说风险有多大?”。
有相关需求的朋友们请电13306900600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江律师,预约后带上相关材料到事务所面谈。
---------------- *材料:医药费发票、病历材料(特别是治疗前后检验单)。
---------------- *典型案情:非乙肝活动性发病期的乙肝携带者,因听信某医院“每月一针,康复你的肝”的虚假广告,接受“诊疗”,实际并未能取得“转阴”效果甚至导致发病。
因《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已经把医疗纠纷例入适用范围,因该医院在本案医疗服务合同中明知当前医学治疗水平未能达到“转阴”目的而以之施行“治疗”,因而构成欺诈,可以依《消法》第49条对商业欺诈的惩罚性赔偿条款起诉双倍返还医疗费。对于因“治疗”而发病者,可以另外要求赔偿因治病而花费的医疗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22 22:47:3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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