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宣布收费是霸王条款
李建浔表示,垄断的各国有商业银行单方宣布收费,这纯属霸王条款,公然违反商业银行法规定。该法第50条规定:商业银行的服务收费由有关政府部门制定。各商业银行广东省分行偏偏以商业银行法修改之前出台的,与修改后的现行的商业银行法相违背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为依据:认为该办法授权商业银行可以自行制定银行服务收费。 “上位法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把发改委、银监会权威凌驾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之上,认为部门规章的法律效力高于全国人大法律的效力,毫无法治观念。如果商业银行的违法行为不给予制止,国家的法律制度将会受到践踏,建设法治国家将是空谈和喊口号。” 建议收费前先听证
为此,李建浔建议,广东银监局及省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应依据商业银行法第73条、《储蓄条例》第34条等有关规定,责令各商业银行广东省分行退还私自扣划的款项,并给予各商业银行处以1-5倍的罚款(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此外,有关政府部门(银监会、人民银行、发改委)依法尽快制定出银行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而收费前都应举行价格听证会。新的项目和收费标准只对政府公布之日起设立的账户有效,对此之前设立的账户无追溯力。 嫌贫爱富欺负弱势群体
李建浔认为,不少国有商业银行收费行为都表现出“嫌贫爱富”。针对低保家庭、学生和外来工,银行不但不应开收小额账户管理费,反而要免收他们的费用,来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南方都市报朱丰俊 实生习尹月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