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进校人员体检标准 为规范我校调入、引进各类人员及接收毕业生的身体检查工作,经人事处、校医院研究,对患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应视为体检不合格。 1、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心肌病、肺源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脏传导系统疾病及其他影响日常工作的器质性心脏病。 2、30岁以下人员血压超过160/100毫米汞柱(2期高血压),30岁及以上人员血压超过160/100毫米汞柱,且合并有靶器官损害,或血压大于180/100毫米汞柱(2期及以上高血压)。 3、脑血管意外后遗症;严重下肢静脉曲张。 4、结核病,除下列情况者外,均视为体检不合格。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肺型结核已硬结稳定; (2)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 (3)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性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专科检查无变化; (4)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 5、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 6、慢性肝炎、肝硬化;乙肝病毒感染急性传染期(大三阳)视为体检不合格; 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小三阳、单项表面抗原阳性等)原则上视为不合格。 7、脾功能亢进症。 8、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疾病(如唐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 9、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 10、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11、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及以上。 12、类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 13、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外)。 14、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双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等于或大于1000度,视为体检不合格。 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从事体育教学岗位工作。 15、白化病;严重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防碍发音;行路步态跛行;着装后脊柱侧弯、驼背、显著胸廓畸形; 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等原则上视为体检不合格。 16、色盲者,不能从事绘画、美术、艺术设计、摄影、应用物理、材料物理、资源勘探、冶金、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生物工程等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教学科研岗位工作。 17、45岁及以上人员需到四川省人民医院查癌胚抗原,如超过正常范围,视为不合格。 18、其他严重影响日常工作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附件三: 西南交通大学调入人员体检项目 一、内科: 1.血压;2.心率;3.营养状况;4.呼吸系统;5.腹部器官;6.神经及精神;7.其他; 二、外科: 1.身高;2.体重;3.浅表淋巴;4.脊柱;5.四肢;6.关节;7.平趾足;8.皮肤;9.颈部;10.外生殖器;11.其他; 三、五官科: 1.眼:裸眼视力(左、右);矫正视力(左矫正度数、右矫正度数);眼底(晶状体玻璃体、视乳头、乳网膜及血管);色觉检查(彩色图案编码、单颜色识别:红、绿、紫、蓝、黄); 2.耳:听力(左、右)(米);耳疾; 3.鼻:嗅觉;鼻及鼻窦疾病; 4.口腔:牙;咽喉; 5.其他:外貌异常;口吃; 四、化验检查: 1.血常规; 2.小便常规; 3.血糖、血脂、胆固醇; 4.肝功(ALT、AST); 5.总蛋白、白蛋白; 6.两对半(HbsAg、HbeAg、抗-HBc、抗-HBs、抗-Hbe); 7.肾功:尿素氮、肌酐; 五、心电图: 六、B超: 1.肝、胆、胰、脾、肾、膀胱; 2.男性:前列腺;女性:子宫及附件; 七、胸部X光片: 八、其他: 九、既往病史 体检要求: 1.如在非本校医院体检,应赴两个三级甲等以上医院按上述项目进行; 2.体检单上应贴本人近期照片一张,并由体检医院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