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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办公室工作人员招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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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3 11:25
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办公室秘书处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www.chinaids.org.cn)               2006-9-20 12:19:00

    为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艾滋病综合防治有效机制,卫生部先后在全国28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建立了127个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受到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办公室承担着全国示范区的综合性管理与协调任务,办公室秘书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随着示范区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和工作范围的扩大,对全国示范区管理办公室的协调、管理、指导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承担日常工作的秘书处任务日益繁重。为适应示范区工作需要,现决定招聘2名全职项目官员。招聘条件如下:
    1、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适应经常出差、加班;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公共卫生、行政管理专业优先考虑;
    3、较高的文字水平和公文写作能力;
    4、具有一定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如OFFICE办公软件和数据库分析;
    5、年龄在35岁以下,一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具体职责:1、负责信息报表收集整理分析;2、协助示范区日常工作管理;3、组织示范区专家工作组的沟通及办公室工作各种会议;4、协助制定并落实工作计划;5、组织对示范区督导检查;6、组织示范区经验交流和考察活动;7、承担负责与国际组织、有关部门协调和沟通工作;8、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具体待遇面谈,试用期3—6个月,聘用期为2年。有意者请将中文简历等相关材料于10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邮寄到[email protected],邮件请注明“应聘”字样,我们将组织面试。
    联系人:王冬梅 高燕 联系电话:010-83157864。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纬路27号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管理办公室;邮编:100050
   
   
    200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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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4 04:19
嘿嘿 看晚了! 要不俺就投了!!
http://www.godislove.cn/gallery.asp?types=view&action=paste&c_id=20&s_id=50&id=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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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4 06:18

dalei

我正点想通知你呢,原来你还比我快一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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