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02说明:此前论坛服务器频繁出错,现已更换服务器。今后论坛继续数据库备份,不备份上传附件。

肝胆相照论坛

 

 

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科普 存档 1 关于召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涉及部分人群 ...
查看: 1102|回复: 7

关于召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涉及部分人群座谈会的通知 [复制链接]

Rank: 9Rank: 9Rank: 9

现金
441 元 
精华
帖子
39 
注册时间
2005-11-18 
最后登录
2006-10-22 
1
发表于 2006-9-4 07:50

关于召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涉及部分人群座谈会的通知

 

 

 

 

新疆雪莲花项目组织200693发布:

   

200631开始生效的《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公共场所的服务人员应当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定期进行相关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经营者应当查验其健康合格证明,不得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

根据“卫生监督执法在线”网,我们看到20060310 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最近版本。我们高兴地看到,条例第六条(社会监督)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保护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社会监督。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我们特别关注条例(草案)第28条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的要求。第二十八条(从业人员体检)规定: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合格的方可上岗。患有疟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性传播疾病、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传染性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业。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应当由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我们是一些长期关注艾滋病、性传播疾病和病毒性肝炎病人和感染者权利的公民和公民组织。我们将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第28条进行讨论。

 

 

如果你有兴趣,请报名参加!请注意我们将不欢迎突然来访者!

 

 

时间:200699星期六下午16点(北京时间)

地点:雪莲花办公室

联系人:常坤

电话:13201396248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办公地址:

乌鲁木齐市西八家户路448号(新疆师范大学东侧)百草苑12-502

乘车路线:

A、做56路、921路、701路到“新医路口”下即到,

B、做59路、46路、701路、101路、535路到“师范大学”下,然后向东走100南拐即看到百草苑社区

C、做61路、63路到“建设学院”下,向南走150即到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3 19:02:17编辑过]

新疆雪莲花艾滋病教研项目组织 负责人:常坤 电话:13201396248 13659916458 E_mail:[email protected] biog:http://changkun.bokee.com QQ : 582765214 www.xjaids.org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八家户路448号(师范大学东侧)百草苑1栋2单元502室

Rank: 9Rank: 9Rank: 9

现金
441 元 
精华
帖子
39 
注册时间
2005-11-18 
最后登录
2006-10-22 
2
发表于 2006-9-4 07:55

关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给卫生部和国务院的紧急呼吁书

 

通过媒体,我们获悉卫生部悄悄地完成了我国1987年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除了宾馆、影剧院、酒吧等728种公共场所外,公共场所包含范围将被扩大,写字楼、证券交易所等将被囊括进公共场所范畴。

在一家广西备案的网站"卫生监督执法在线"网上,我们看到上贴于20060310《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最近版本。我们高兴地看到,条例第六条(社会监督)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保护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社会监督。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我们首先希望表达的是,作为公民和公民组织,我们不仅对未来依照条例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状况有强烈的兴趣和责任感,而且我们对条例起草本身涉及的科学和人权问题也有强烈的担忧。借此,我们希望向卫生部和条例修订相关部门表达下列意见:

1、鉴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涉及我国人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我们强烈要求卫生部、国务院和全国人大相关部门公布条例(修订)草案,提供全国人民讨论,并征求公众意见;适当的时候,卫生部应该召开一次听证会,支持公众听取政府、科学界、公民和公民组织对条例修改的意见。

2、负责条例修订工作的专家组,应该把条例修订的各项科学依据、人民生活和工作中常见的问题等,公布在一个官方的网站上,从而人们可以了解条例修改的科学基础是否清楚,人们也可以更好地对条例修改提供意见;在条例修订颁布后,人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条例,并执行或监督其执行。

3、我们希望看到修改后的条例在扩大保护范围、更好地保护人民健康的同时,不要因为错误的观点和偏见,从而更加广泛地对某些传染病的感染者进行歧视和迫害,从而违反国际人权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条款。

4、我们认为条例的起草和执行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尊重人的尊严、人权和基本自由,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大1982124通过,后经数次修改)明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475通过,自199511 日起施行。)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纵观劳动法,没有发现任何对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进而可以对其就业权利进行限制的意见,相反,劳动法多次提到的是对劳动者自身的健康权利进行保护。劳动法对劳动者相关健康方面的规定基本是保护劳动者人权,而不是限制其权利。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89221制订、2004 828日修订)第十六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我们对此的理解是:一方面,传染病病人或感染者不得受到歧视,享有平等公民权利;另一方面,只有当传染病病人或感染者从事的工作"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情况,法律或部门规定才可以禁止该传染病病人或感染者从事该项工作。

8199710月,我国政府签署了《国际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联合国大会 1966年12月16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2001228批准了该公约。中国政府受到该国际人权法的约束。

《国际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第二条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担保证,本公约所宣布的权利应予普遍行使,而不得有例如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 、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区分。

第四条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在对各国依据本公约而规定的这些权利的享有方面,国家对此等权利只能加以同这些权利的性质不相违背而且只是为了促进民主社会中的总的福利的目的的法律所确定的限制。

第六条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工作权,包括人人应有机会凭其自由选择和接受的工作来谋生的权利,并将采取适当步骤来保障这一权利。

有必要注意到,1996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通过决议,一些人权条约中使用的名词"或其它身份"or other status"应该被解释为包括健康状况",并且根据真实的或假想的歧视受到禁止。

9、我们特别关注条例(草案)第28条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的要求。第二十八条(从业人员体检)规定: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合格的方可上岗。患有疟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性传播疾病、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传染性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业。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应当由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我们认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第28条缺乏公共卫生科学的依据,也缺乏国家法律和国际人权公约的支持。

我们是一些长期关注艾滋病、性传播疾病和病毒性肝炎病人和感染者权利的公民和公民组织。我们要求对条例草案第28条进行基于公共卫生科学事实

我们强烈要求卫生部和其它参与修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机构、人士能够重新审查条例草案第28条,提供第28条的公共卫生科学依据、法律依据和相关人权限制的依据。

我们特别要求,目前情况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不得出现对性传播疾病(包含艾滋病)病人或感染者、乙型病毒性肝炎和丙型病毒性肝炎病人或感染者就业权利的歧视。

我们注意到,条例第二十八条笼统地提到“病毒性肝炎”。“病毒性肝炎”包括甲、乙、丙、丁、戊……等类型,事实上,目前通行的健康检查,不查甲肝、也不包括丙肝、丁肝、戊肝……,只查乙肝。而事实上,乙肝恰恰不是通过日常工作接触传染的。这一条款的规定,对于防治肝炎传播方面是多余的,所起到的唯一作用,是错误地剥夺了乙肝病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为我国已经非常严重的“乙肝歧视”现象推波助澜。

10、艾滋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
科学界公认:艾滋病病毒感染通过性接触、血液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病人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被感染。

新疆雪莲花艾滋病教研项目组织 负责人:常坤 电话:13201396248 13659916458 E_mail:[email protected] biog:http://changkun.bokee.com QQ : 582765214 www.xjaids.org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八家户路448号(师范大学东侧)百草苑1栋2单元502室

Rank: 10Rank: 10Rank: 10

现金
55969 元 
精华
22 
帖子
30219 
注册时间
2006-8-26 
最后登录
2024-8-22 

版主勋章 驴版 帅哥勋章 心灵港湾 一米阳光 幸福风车 恭喜发财 游山玩水

3
发表于 2006-9-4 09:35
强烈支持!
不取消法律法规中过时的不科学的歧视性条文,不禁止医院防疫站对招工入学入托者查乙肝的害人做法,不全民普及乙肝疫苗的接种,歧视就永远都会没有尽头!反对乙肝歧视论坛:http://www.fdygqs.com/

Rank: 10Rank: 10Rank: 10

现金
55969 元 
精华
22 
帖子
30219 
注册时间
2006-8-26 
最后登录
2024-8-22 

版主勋章 驴版 帅哥勋章 心灵港湾 一米阳光 幸福风车 恭喜发财 游山玩水

4
发表于 2006-9-4 11:58
呼吁书写得很好,请转发权益版等版,让更多人看到!
不取消法律法规中过时的不科学的歧视性条文,不禁止医院防疫站对招工入学入托者查乙肝的害人做法,不全民普及乙肝疫苗的接种,歧视就永远都会没有尽头!反对乙肝歧视论坛:http://www.fdygqs.com/

Rank: 4

现金
687 元 
精华
帖子
28 
注册时间
2004-9-14 
最后登录
2009-10-29 
5
发表于 2006-9-5 08:33
需要办理健康证的从业人员应当只包括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和与顾客有身体接触的人,照这个条例,HBVER求职的空间更加小.

Rank: 10Rank: 10Rank: 10

现金
55969 元 
精华
22 
帖子
30219 
注册时间
2006-8-26 
最后登录
2024-8-22 

版主勋章 驴版 帅哥勋章 心灵港湾 一米阳光 幸福风车 恭喜发财 游山玩水

6
发表于 2006-9-5 12:22

要不想再被歧视,要生存,就要赶快向上级打申诉报告哦!

 http://218.246.22.90/moh/view?id=34 (卫生部长)

不取消法律法规中过时的不科学的歧视性条文,不禁止医院防疫站对招工入学入托者查乙肝的害人做法,不全民普及乙肝疫苗的接种,歧视就永远都会没有尽头!反对乙肝歧视论坛:http://www.fdygqs.com/

Rank: 9Rank: 9Rank: 9

现金
441 元 
精华
帖子
39 
注册时间
2005-11-18 
最后登录
2006-10-22 
7
发表于 2006-9-5 22:22

11、乙型病毒性肝炎
   
中华医学会肝病分会和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200512 2日联合发布的《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认为:
1
)乙型肝炎病毒 (HBV)主要经血和血制品、母婴、破损的皮肤和粘膜及性接触传播。围生 () 期传播是母婴传播的主要方式,多为在分娩时接触HBV阳性母亲的血液和体液传播 (Ⅰ)。经皮肤粘膜传播主要发生于使用未经严格消毒的医疗器械、注射器、侵入性诊疗操作和手术[1, 10] (Ⅱ -2),以及静脉内滥用毒品等 (Ⅰ)。其他如修足、纹身、扎耳环孔、医务人员工作中的意外暴露、共用剃须刀和牙刷等也可传播 (Ⅲ)。与HBV 阳性者性接触,特别是有多个性伴侣者,其感染HBV 的危险性明显增高(Ⅰ)
2
)日常工作或生活接触,如同一办公室工作 (包括共用计算机等办公用品)、握手、拥抱、同住一宿舍、同一餐厅用餐和共用厕所等无血液暴露的接触,一般不会传染HBV。经吸血昆虫 (蚊、臭虫等) 传播未被证实[27]

12、丙型病毒性肝炎:
   
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和肝病学分会2006326在其联合发布的《中国丙型肝炎防治指南》中指出:丙型肝炎病毒(HCV)主要通过下列途径传播:
1
)经血液传播,主要有:(1)经输血和血制品传播。(2)经破损的皮肤和黏膜传播。这是目前最主要的传播方式,在某些地区,因静脉注射毒品导致HCV传播占 60%9 0%。使用非一次性注射器和针头、未经严格消毒的牙科器械、内镜、侵袭性操作和针刺等也是经皮肤和黏膜传播的重要途径。一些可能导致皮肤破损和血液暴露的传统医疗方法也与HCV传播有关;共用剃须刀、牙刷、文身和穿耳环孔等也是HCV潜在的经血传播方式。
2
)性传播:与HCV感染者性交及有性乱行为者感染HCV的危险性较高。
3
)母婴传播:抗-HCV阳性母亲将HCV传播给新生儿的危险性为2%,若母亲在分娩时HCV RNA阳性,则传播的危险性可高达4%7%
中华医学会指出:部分HCV感染者的传播途径不明。接吻、拥抱、喷嚏、咳嗽、食物、饮水、共 用餐具和水杯、无皮肤破损及其他无血液暴露的接触一般不传播HCV

13、性传播疾病
   
性传播疾病,指与性行为或性活动相关的疾病。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的性传播疾病将近30种。性行为包括阴道性交、口交、肛交和身体的密切接触等。

依据通过性行为传播的疾病,其中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的有将近30种,来限制公民在公共场所中的就业,实在是荒谬、无理。鉴于性传播疾病包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和艾滋病的情况,这样的限制规定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权利侵害也是不言而喻的。

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19995月在其技术报告《性传播疾病控制的公共卫生办法》( The public health approach to STD control)中提出了基本的性传播疾病预防和关怀公共卫生策略,包括下列内容:
 
(英文,全文参见:http://www.who.int/hiv/pub/sti/en/stdcontrol_en.pdf
. promotion of safer sex behaviour
. condom programming --- encompassing a full range of activities from condom promotion to the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of supplies and distribution
. promotion of health-care-seeking behaviour
. integration of STD control into primary health care, reproductive health-care facilities, private clinics and others
. specific services for populations with often high-risk behaviours --- such as female and male sex workers, adolescents, long-distance truck drivers, military personnel, and prisoners
. comprehensive case management of STDs
. prevention and care of congenital syphilis and neonatal conjunctivitis
. early detection of symptomatic and asymptomatic infections.

 

起草: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06年9月2星期六

如果您或您的组织支持本项呼吁,欢迎大家签名支持。签名请在910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发给爱知行研究所,联系信箱:[email protected],抄送 [email protected]。签名信如果以公民个人名义签署,请说明签名者姓名、社会身份和地名,比如万延海、公共卫生专家(北京)。签名信如果以公民组织名义签署,可以是注册的或没有注册的,请说明组织名称和地名(具体到市、县),如果是基于互联网的,说明主要编辑人员地名就可以,如果是全国性的组织,说明总部地址。我们欢迎转发本项呼吁,并提出自己的意见来。

 

新疆雪莲花艾滋病教研项目组织 负责人:常坤 电话:13201396248 13659916458 E_mail:[email protected] biog:http://changkun.bokee.com QQ : 582765214 www.xjaids.org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八家户路448号(师范大学东侧)百草苑1栋2单元502室

Rank: 9Rank: 9Rank: 9

现金
19507 元 
精华
45 
帖子
10849 
注册时间
2005-4-6 
最后登录
2013-10-23 

管理员或超版 荣誉之星 美女勋章 维基大牛 心爱宝宝 驴版 翡翠丝带 恭喜发财 红旗手 勇敢虎 游山玩水

8
发表于 2006-9-14 07:00

看到这些十分感谢.

车子是我们的爱心大使

为中医复兴而努力!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肝胆相照论坛

GMT+8, 2024-11-27 08:50 , Processed in 0.023398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1.5

© 2001-2010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