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于公路上低矮的栏杆已经习以为常,却不知道在19世纪初一些发达国家公路边的栏杆高达一米六七。 设立这么高的栏杆,最初的目的为了避免行人穿越公路造成危险。但渐渐地,在实践中发现,主路上常常有抛锚的车子,那时没有手机,司机为了能到路上求助,就要走出主路,因为栏杆挡住了出路,只好走上很远的路寻找出口,或者爬越栏杆。但无论是爬栏杆,还是去找出口,都是十分危险的事。 各国市政部门在调查中发现,栏杆的围挡虽然部分起到了安全的作用,但同时也埋下了安全的隐患,有些不必要的事故反而是因为栏杆过高造成的。如果栏杆能矮一些,那些需要救援的司机便可以随时翻过栏杆,栏杆也就不会对他们构成危险。 英国首先把栏杆高度从一米六七,降到了一米二三。接着又有国家把栏杆高度降低到一米以下。到了二十世纪,人们终于得出一致的科学结论,城市公路上的栏杆,做到行人抬脚就能迈过去的高度才是正好的,事故发生率才是真正最低的。
几个世纪栏杆的变化,给人很多的启示,使人联想到很多社会深层次的问题。很多规定/章程/制度,看似定得很严,很有道理,其实未必是什么好事,因为未必真的能够达到那个预期的效果,有时反而不妥。把栏杆设置得更矮一些,在今天看来,倒是一种最理想的状态。
世界发展到二十一世纪,栏杆已经被人们确定到最科学的高度。然而在中国,有一种叫做HBV病毒筛选的制度还在荒诞的上演着。 早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科学已经证明HBV的传播途径和HAB不同,HBV不是通过消化道传播而是通过血液传播。如今世界卫生组织明确表明:“乙肝病毒不经受污染的食物或水传播,也不会在工作场所偶然传播。”
然而直到今天,中国还在实施着HBV的筛选制度,虽然已经有所松动,但为数众多的企业和学校仍然在拒绝着HBVER,仍然剥夺着众多HBVER的工作和受教育权。 从社会的成本来讲,一,这种HBV筛选制度严重浪费社会资源;二,因歧视而造成的社会隐患非常大。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因为科学滞后的原因而进行的病毒筛选尚可原谅,而如今在科学已经表明正常工作不会传染的情况下仍然在实施着HBV病毒筛选,这是荒诞不可理喻的!进行病毒筛选的原本目的是为了防止HBVER感染他人,而现在已经演化为相关利益集团牟利的工具!最终造成的结果却是大批的毕业生因为HBV被剥夺了工作权;众多的学生因为HBV被剥夺了受教育权;巨大的社会隐患存在我们身边。
这样的责任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不得而知,有一点是明确的,这样的结果最终只会由社会来买单。浙江两位公务员因为执行国家带有歧视性的政策,因而被周一超捅成一死一伤,接着周也被执行了死刑。造成了三个家庭的悲剧。而制造这种歧视性政策的人还在无动于衷,而医院的相关利益集团仍然因体检收入着大笔的钞票,HBVER的命运却被置之不顾,由歧视而造成的社会隐患也无人过问。
如今公路的栏杆,虽然更低矮,但却比高大的更科学。法规约束让位于道德约束,这样的栏杆更符合法律与道德的辨证关系。 如今的入学入职体检门槛却还是那么高,无论从科学上,从宪法上,从道德上,都不合理。这里不是法律和道德的辨证,而是科学对无知的博弈,是HBVER对体检利益集团的博弈,是1.2亿HBVER以及3.6亿家人对小部分利益集团的博弈,也是社会和谐对社会隐患的博弈。 希望政府能意识到这种博弈双方的孰重孰轻,早日立法降低入学入职在HBV方面的体检门槛,解决HBVER歧视这个社会问题。 2006年8月6日 注:部分文字参考《北京晚报》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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