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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第三次寄给温总理 举报虚假广告 征集上当受骗战友治病经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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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8 00:44

     2006-8-21,顶着杭州初秋的骄阳,背负着战友们给温家宝总理的公开信和厚厚的223页跟贴,再次来到邮局,用特快专递把信寄出。信内容见此帖3楼。

    为什么国家最近出台暂时禁止减肥、美容、丰胸、增高和食品广告在媒体宣传?因为老百姓深受其害,纷纷打电话或在网络上陈述声讨或向责任部门反映。

    为什么乙肝虚假广告愈演愈烈,除了我们不能左右的种种原因外,就是受害当事人集体失语。自己的权益自己争取。我们要让自己痛恨假广告的呼声,让我们渴望政府彻底整顿医疗市场混乱的迫切心情,传达给决策人和执行者。
    

    所以希望大家站出来,积极举报虚假乙肝广告,和自己上当受骗滥治乙肝经历。
   

    不是一个顶字了得。

    我们将举报跟贴作为附件,同公开信一起,寄给温家宝等国家领导同志。

  [em29][em29][em29][em29][em29][em29][em29][em29] [em29][em29][em29][em29][em29][em29][em29][em29]   

           就不实虚假广告、药品和民营医院问题

      致温家宝总理、全国人大领导同志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温家宝总理、全国人大领导同志:

我们是注册会员近20万,中国最大的乙肝病毒携带者网站肝胆相照的网友。

血液里流淌着的相同的乙肝病毒,使我们遭遇了相同的不幸与困惑,让我们走到一起来了。

其实,我们中的大多数并不惧怕HBV,正像网友behappyeveryday说的“我不害怕我得了这个病,我害怕的是没有工作和被歧视,那种内心的煎熬足以摧毁一个人的灵魂和肉体……”。

失去工作机会和乙肝歧视产生的根源,主要是政府相关责任部门的作为不力,和虚假或夸大乙肝广告误导制造的乙肝恐慌论所至。正如网友behappyeveryday在跟贴里还说的话:“其实大部分人还是善良的,他们之所以歧视乙肝,是因为媒体误导了他们,电视广告宣传乙肝危害多么大,多么容易传染.如果我是个健康人,在误解了乙肝的危害之前,我也会歧视携带者的。因为按照有的媒体的宣传,只要是和这些病人接触就会感染,而感染就会面临着走投无路的选择.在我们老家,很多人都是认为乙肝说话就能传染的,在这样的环境里,人们能不歧视乙肝吗?”

我们许多战友被害的惨不忍堵,甚至“找不到回家的路。”所以,我们对不实广告和部分以赢利为第一目的民营医院深恶痛绝!

蓝色百合版主代表我们,就国内医疗市场的混乱和虚假医疗广告泛滥情况,给工商总局5部委写了公开信。目前此帖点几率8000多,跟贴者有362人次。我们纷纷跟贴举报虚假药品广告,比如海明威、速立特、赵忠祥代言的亿干王等几十种有名无名,夸大其词的“特效药”或民营医院。

蓝色百合版主亲赴北京,把信送给相关部委,但得到的电话回复是,“我们没有权限”或者是“没有可以参照的法律条文制裁虚假广告。”正如网友jkr01所言:“解决好肝病患者的问题,就解决了国人的基本健康隐患;解决了国病这块大包袱;也解决了中国人生活的的健康环境;有力地解决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缩小了贫富分化,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我国政府一直强调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如果这个严重的国病不能有效解决,那么将会有相当比重的家庭一直处在无钱治病的穷困生活里等死;我国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富足安定的和谐社会,永远只是一句口号////肝病是我国历史形成的影响社会建设事业的方方面面的国病;这是个很严重的社会问题,为了能够彻底有效地解决问题,还是应该给国务院和全国人大信访部门写信,提请他们高度关注……”

为此,我们给您们写了此公开信。并把给工商总局五部委的公开信,及我们的部分跟贴一起寄给你们。

我们翘首以待您们在百忙之中抽空阅读,并给予回复。

期待政府倾听民意,重视民意。老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况乎人命关天!

肝胆相照

2006-7-26

                   给国家工商总局等的公开信(亲送北京)

 

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
     
在国家工商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医疗广告活动,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通知》下达三年多的今天,医疗广告越禁越烈。
     
仅以2006年7月7日一天的《都市快报》为例,五个版面出现民营医院医疗广告。其中16版是整版医疗广告。

在国家工商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医疗广告活动,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通知》下达三年多的今天,医疗广告越禁越烈。
     
仅以2006年7月7日一天的《都市快报》为例,五个版面出现民营医院医疗广告。其中16版是整版医疗广告。

    民营医院本应该是公立医院的互补,可实际上呢,其中很多民营医院都以营利为第一目标。所以广告夸大其词者比比皆是。这是心照不宣的事实。
     
国家工商总局已明文规定含乙肝在内,11种疾病不能做广告。可乙肝广告却在电视、报纸等媒介大行其道。他们只是把乙肝二字换成肝病”(是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最生动的诠释)。他们在广告中提出的肝病检查项目第一条就是“肝病”三系检查(呵呵明明是乙肝三系)。稍有一点乙肝基础常识的人都明白,他们做的就是乙肝广告。
     
目前,在电视、报纸上大做广告的那家民营医院,我曾暗访过。我出具的化验单是:小三阳,DNA阴性,肝功能正常,该医院给我开出2300元的药费(一个月)!我拿着相同化验单到浙江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给我的处方:随检。两家医院没给我开一分钱药。椐了解,到该医院就诊的大三阳,一个月药费高达5000多元!总之,凡是进了他们的医院,无一例外 掏钱,起码2千多!!!!他们在广告里吹嘘,最多一天来了76个病人!!!您们可以毛估估,他们一年可以赢利多少!

     盲目治疗,过度治疗,让很多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不说,更可怕的是他们使多少无病之人因滥治命赴黄泉啊!都说医者父母心。可他们见了钱,哪还有儿女!
     
据说国外是不允许做任何医疗广告的。不是说和国际接轨吗?这个好轨我们怎么就不接了呢?
     
为了医疗广告的事,我到报社找了好几个部门,向他们投诉,可结果没有任何改观。
     
我向杭州工商总局电话投诉。接电话的同志和我说,现在国家取消了原有的卫生局对医疗广告的前置审批权。也就是说,任来者撰写他们的医疗广告刊登。我不明白,不是要加大整顿医疗市场力度吗?现在到好就这个把关也取消了。因为没有卫生系统的把关,工商局更难监控了。该同志还说,对于夸大其词的医疗广告,哪怕一个版面,最多也就只罚5000元。这对于日进斗金者,只是隔靴搔痒。

     他还说,即便由卫生局定性为虚假广告,罚款力度也不大。杭州工商局因认定某医院是虚假广告,反到被该医院告到被告席上!
     
我是注册会员近20万,中国最大的乙肝病毒携带者网站的版主。我在网站目睹无数携带者被虚假乙肝广告忽悠的惨不忍睹!

     携带乙肝病毒不是我们的错。是以前国家医疗手段不健全产生的恶果。现在,不但要我们买单。而且,在虚假乙肝广告的恐吓下,使民众分不清甲肝和乙肝的传播渠道,视乙肝病毒携带者为瘟疫传播源。因此,在入托、入学、就业、婚姻……人生的各个阶段受到不应有的歧视。
     
我知道,写这封信,我要面对的是一个庞大强大的利益集团,这是有相当风险的。可人活在世,除了对自身幸福快乐的追求向往,还有良知道义。我相信每一个有责任心的中国人,都不会面对这种不负责任的虚假医疗广告无动于衷的。人命关天呀!
     
铺天盖地的乙肝广告、减肥美容……广告,严重扰乱了中国的医疗保健市场。疾病,不完美本来就是人类的悲哀,如果我们的目的不是救死扶伤,而是强化这种痛苦悲哀,那才是人类最大的悲哀。
     
冒险写此公开信,我也豁出去了。但恳求你们能重视老百姓的泣血疾呼,能从根本上改变这种混乱局面。与国际接轨,取缔所有的医疗广告。而不是治标不治本的隔靴搔痒。
     
人生原无病,不少因自作。
     
自作孽不可赦。
     
此致

  敬礼

 

赵玉泓上
     
2006-7-7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21 17:30:0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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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8 01:44
强烈支持百合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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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8 01:57

 

2006-8-21,忙碌了一个上午,一页页复制战友跟贴,编辑好,拷到U盘,然后去复印社打印装订成册,下午顶着初秋的骄阳,背负着战友们给温家宝总理的公开信和厚厚的223页跟贴,再次来到邮局,用特快专递把信寄出。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就是一种称做“亮剑”精神,或称“亮剑”的东东。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就是一种称做“亮剑”精神,或称“亮剑”的东东。

其实我真的不想再写什么公开信了。年过半百,只想过安逸快乐自己的日子。可是,我们曾经的苦难,不想让更多人再次承受,社会责任和道义迫使我们一次次站出来违心做我们并不喜欢做的事——像祥林嫂,一遍遍诉说我们受骗经历、我们的苦难、无奈,出离的愤怒……请理解我们这样做,其实既无趣又无奈。

也许,我和你们大家进行的很可能是无言结局的努力,但它绝不是徒劳的。它可能是压死骆驼最后一根稻草前的N根稻草。任何无谓的努力积累到一定的数量相信就会有了质的飞跃。

尊敬的国务院信访办领导:


    
我到北京五部委送公开信,信访办同志对我说,“我们没有权限管好这件事,即便认定是虚假广告,也没有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手段制裁他们。当我们去查办夸大不实医疗广告时,有广告发行者干脆就说,‘什么也别说,罚款就是了。’”(以上说法几个部委接待同志大同小异都是这个意思)

是啊,日进斗金只罚区区几千,这样的性价比无疑就是对扰乱医疗市场者的默许!

他们说的有一定道理。所以,我们万般无奈才委托你们把信转给总理。

我在五部委门前拍照,一律有门卫出来制止,禁止拍照。我只好偷偷躲在远处“留影”。我不明白为什么不允许拍照?保密机关还是军事重地?给我的感觉是:官院深深深几许!点几率2万多,700多网民留言,内容涉及关乎亿万人安康大事(总理摆在最痛心几件事首位的老百姓看病难)的公开信,你们可以连个回话都没有吗?这样的内容可否给总理汇报一下呢?

我想知道老百姓和总理的距离有多远?还要隔着多少道关口?此致

 敬礼

 肝胆相照 赵玉泓

2006-8-21

尊敬的温家宝总理:

您好!我们分别于2006年7月26日,8月8日,把就虚假乙肝广告、药品和民营医院问题给您的公开信和网友跟贴共162页,用特快专递前后寄给了您。不知道您收到没有?此次把后续跟贴计223页继续寄给您。这是我们写给您的第三封信,请您查收。

尊敬的总理,知道您日理万机,如果不是关乎亿万家庭健康幸福的大事,我们不会一而在,在而三写信打扰您。

因为我们相信,只要您能读到发帖于中国最大的乙肝病毒携带者网站,点击率达20000多人次,跟贴留言700多人给您的公开信,您绝不会置之不理的。您的亲民形象让我们对您寄予无限期望。

我们知道政府正在关注和着手解决混乱的医疗市场现状。但力度与效果对人民最底线的要求差之甚远。

为了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从根本上整治混乱的医疗市场现状,法治必须跟上。

我们期盼您的回复。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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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8-21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8-21 17:27:4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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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8 02:18

不建议搞。与虎谋皮。

维权已经有下半年工作方针,不应节外生枝。

未成小隐聊中隐,可得长闲胜暂闲。
我本无家更安往,故乡无此好湖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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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8 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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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8 03:42

各位亲爱的战友、朋友们:

1 、支持公开信者请签名(用真名)并跟贴或留言。

2、帮助转帖

3、请提供详实被虚假乙肝广告“忽悠”,滥治乙肝的经历。最好有医院名称、费用、诊治时间、效果等,越详细越好。

4、请提供传播虚假乙肝广告的媒介、做乙肝广告的单位。有证据的请拍照帖出。

5、我将会把大家的签名、和所有跟贴全部(漫骂除外)拷贝,寄给上述5个部委。

为了响应国家相关部门整顿医疗市场的决心和行动,为了构建健康和谐之社会,朋友们行动起来吧!

百合在此谢谢各位。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8 13:35:4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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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8 03:57
用www.hbvhbv.com/forum登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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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8 04:13
以下是引用莫焱森在2006-7-7 14:56:57的发言:
用www.hbvhbv.com/forum登陆即可

我编辑了一下,变成了内容待审核了。请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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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8 04:16

打击虚假广告,是从根本上维权,善莫大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7 15:23:5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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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8 04:52
百合阿姨的公开信支持,我觉得dabaitu说得对,我们维权要因势利导,现在真直国家严厉整顿医疗市场,能够起到一定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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