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抓狗熊抓了一夜,我头都是晕的。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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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器官移植
在一九五○年代之前,免疫學尚未十分發達,所有嘗試把甲的器官捐贈給乙病人的移植手術(或稱異體移植)皆無法成功,而原因為何也不明瞭。移植手術最初是由腎臟移植開始,因腎有兩個且解剖學構造較單純。1936年俄國的一個外科醫師佛洛諾伊(Voronov)第一次進行了腎臟的異體移植手術,但並未成功。其後另有一些醫師嘗試同樣的手術,病人也均在短期內死亡而失敗。
直到1954年,穆雷在波士頓成功地完成第一例同卵雙生子間的腎臟移植,醫學界始認識到異體移植間可能牽涉到器官彼此的「排斥」(rejection)現象,而「器官移植免疫學」(transplantation immunology)概念始焉萌芽。
為了解決異體移植間的排斥現象,1959年穆雷及法國巴黎的漢伯格(Hamburger),利用全身大量輻射以抑制受體的免疫攻擊,他們同時在兩地進行了兩例成的非雙生子間的異體腎移植A更進一步確認了免疫排斥的重要概念。
穆雷的這兩項開創性工作,可能是他超越眾多同儕競爭而獲得諾貝爾獎的原因。後來在腎臟移植的進展上,雖另有眾多研究者的一些貢獻(腎臟移植病患的存活時間正逐年提升),但皆在觀念上延續穆雷的工作,而只做藥物及技術上的改進而已。
由於爾後免疫學的發展,目前已知人體有一套很完整的免疫辨識系統,存在於所有組織的細胞表面。這一套系統就稱為「主要組織相容系統」(major histocompatibility system),用以辨別所有外來異物。移植的成功與否,就決定於捐贈器官組織與受體間的主要組織相容系就是否相配。負責這一組織符合系統的是細胞表面上的一系列蛋白質,稱為「人類淋巴球抗原」(human leukocyte antigen,HLA),現已知其基因位於第六對染色體上。這些基因在人與人間彼此互異,也成了免疫系統辨識你我的標記,就像每人的身分證一樣。同卵雙生的攣生子因承襲相同的染色體,因此,人類淋巴球抗原系統也相同,故彼此間的器官移植不會排斥。
人體中負責執行這一排斥任務的是T細胞淋巴球,當T細胞淋巴球發現外來的人類淋巴球抗原蛋白,馬上就會受到激化,進而破壞移植體(graft)。所以當初穆雷從事同卵雙生子的腎移植,以及後來以放射線破壞免疫系統而成功地進行異體腎移植,以目前免疫學的發展來說,都是一種開創性的工作,也奠定了日後移植免疫學的發展。
穆雷於1961年又與英國劍橋大學的卡爾尼(Calne)合作,以一種免疫抑制藥物:azathioprine,成功地使用於腎臟移植患者的身上,克服了排斥的重大障礙,使腎臟移植於1960至1980年間,成了全世界各醫學中心用來治療腎衰竭或尿毒病人的重要醫療措施。1980年起,英國的卡爾尼小組又發現了一種到目前為止最理想的免疫抑制劑:環孢靈素(cyclosporin),配合血液透析技術的應用,腎臟移植成了全世界尿毒患者的新生希望。目前在捐贈器官的主要組織符合抗原配合要求,已因理想免疫抑制劑的使用而
比過去寬鬆,這些完全拜賜於移植免疫學的發展,以及新的理想免疫抑制劑的發現,穆雷等人在這方面的理論及實際上的貢獻,居功厥偉。
腎臟移植的進展也帶動了人體其他器官移植的進展,如肝、胰、心臟、肺臟等,其成功率也日益改善。1968年,台灣地區首先進行腎移植的台大外科李俊仁教授,也曾受教於穆雷。
骨髓移植的湯姆斯醫師,則代表著移植醫學另一大分枝的大師型人物。湯姆斯於1920年出生德州,和穆雷一樣,也畢業於哈佛大學醫學院,且亦工作於布利罕婦女醫院。湯姆斯後來由東部搬移到西部的華盛頓大學,華大的湯姆斯骨髓移植中心自一九七○年代起,因傑出的骨髓移植,成為血液及腫瘤醫師的麥加聖城。進入一九九○年代,該中心每年的進行三百五十例骨髓移植,成功率達百分之七十到八十,救活了無數白血病病人。
骨髓移植與腎臟及其他器官移植有一項截然不同的問題存在,使得骨髓移植變得更為複雜與困難。在骨髓移植中,因輸入的骨髓細胞內即存在著捐贈者的免疫細胞,因此一旦移植成功,除了一般器官移植所發生的宿主對植體的可能排斥外,植入的免疫細胞亦會發揮辨識功能,反而攻擊宿主的組織,而導致一種嚴重的「植體對宿主反應」 (graft versus host disease,GVHD)。植體對宿主的反應有可能嚴重破壞皮膚及腸胃等器官。
湯姆斯於1950年起,即以狗進行骨髓的移植實驗。他們以藥物及放射破壞狗本身的骨髓及免疫系統,而後經由靜脈將另一隻狗的新骨髓滴進,這些骨髓細胞即可經由靜脈而停留於破壞的骨髓中重新生長。在進行狗的實驗中,他們也開始嘗試於人體進行同樣的實驗,但在1968年以前的十多年間,所進行的近兩百例骨髓移植中,只有三例存活,而這三例皆是人類淋巴球抗原完全配合的兄弟間的移植。因此,湯姆斯得到一個結論,除非捐贈者與病人的白血球抗原配合,否則骨髓移植很難成功。病人主要死於植體到宿主反應。
很清楚地,骨髓移植除了要應付宿主免疫系統到輸入骨髓細胞的攻擊外,還要克服植體到宿主反應,而後者的嚴重性更甚於前者,其中的關鍵仍是人類淋巴球抗原系統的配合與否,在這方面骨髓移植的要求比腎移植更嚴格,捐贈者的選擇往往只限於人類淋巴球抗原配合的兄弟姊妹。
自1969年起,湯姆斯即採取一連串措施,以克服植體到宿主反應的發生及防治,使得骨髓移植的成功率大增。除了在人類淋巴球抗原配合捐贈者的選擇外,湯姆斯更首次以methotrexate來抑制免疫攻擊所引起的植體到宿主反應,以後類固醇的使用以及近年來環孢靈素的應用,使植體對宿主反應的控制更加理想,而骨髓移植的成功率也大為改善。
骨髓移植早期應用於再生不良性貧血及急性白血病病人的治療,看些病人在骨髓移植技術發展以前,可說存活機會渺茫,骨髓移植目前已可拯救大部分這類病人,湯姆斯在這方面的貢獻最大,得到諾貝爾獎乃實至名歸。 目前骨髓移植術的應用範圍已愈來愈廣,包括淋巴瘤及固態腫瘤的治療。對台灣地區而言,地中海型貧血病人的骨髓移植更是一大進展。至九○年代初期,台灣地區在骨髓移植方面亦已有台大、榮總及三總等單位在進行。
摘錄自 「諾貝爾的榮耀:生理醫學桂冠」 科學月刊著 天下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