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是乙肝病毒携带者(AsC)而工作被拒的经历(已修订)
上世纪90年代末期,我有一次出国赴新加坡的机会,因ASC而未能成行。后来得知新加坡体检并不检查乙肝表面抗原,估计是国内中介机构怕麻烦而自检的比较严格。而我生活道路也因而改变。
不久以前,我因是AsC而失去工作机会。过程如下,望战友引以为鉴。(我隐去相关公司和人员等细节,毕竟反对乙肝歧视是社会和政府的事情,并非某公司或个人的责任)
该工作是美国股市操盘,公司面试也很严格。共三轮面试。
一: 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简历,初审。
二:人力资源部经理面试,问很多奇怪的问题,估计大家有类似经历,不细述了。(因培养操盘手成本较高,公司要求进入公司者交1000元培训费,因过去有员工随意辞职,公司蒙受了损失)
三:总经理面试,也提几个问题,考查是否有操盘潜力。
竞争很激烈,我在第三轮面试时犯了一个低级错误,我在面试正式开始前向经理说,1000元培训费有两面性,一是使员工不会轻易辞职,减少人员流动,符合缴费的初衷。 二 但若员工不胜任工作,但因惦念1000元钱而继续操盘,公司损失更大。 俗话说,祸从口出,经理据此认为我太在意自己的1000元钱而不适合操盘手的工作。于是,我的第三轮面试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了。我被淘汰了(其实在去面试的路上,我一直告戒自己,多听少说,但我还是忍不住多说了话,可见王阳明所说的知行合一多难,也反映出我的不成熟)。我如果就此放弃了,则不会发生以后的歧视了。但这不是我。我通过电子邮件给公司发了一封信,转贴如下:
Dear ——:
你好,我是***,在周四下午的面试中,Mr.##和我之间有一些误会,导致面试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了,对此我不想做太多解释。
一个战士如果战死沙场,那是死得其所,没有什么遗憾,但如果还没有到前线就死于意外,就非常不值了。
我喜欢证券行业,我也非常珍视这个机会,希望Mr.##给我一个重新面试的机会。为表示我的诚意,如果我能顺利通过面试,我愿与公司共担风险,我在公司要求的1K RMB之外,另拿出1K RMB作为公司为培养我可能产生损失的保证金。
我现在不能保证一定能成为公司员工中最出色的交易员,但我一定会勤奋工作,尽我全部努力去实现这一目标。
望代为向Mr.##转交这封信, 谢谢!
Looking forward to your reply.
Very sincerely yours
***
然后我得到了一次电话面试的机会,5分钟后,我成功翻盘了。虽然当时公司招聘已结束,人已招满,从数百人中选6人,估计2%的比率,我侥幸成为其中之一。但这不是一个美妙的开局,只是噩梦的开始。
10天培训后体检,自己去,可以作弊,但我读书十几年,考试无数次,从没有作弊,我转不过这的弯来。我知道自己是AsC,体检前向经理坦白了,经理可能没有这方面经验,只说体检后看结果,听医生意见。.......我是学理工的,但我过去把图书馆有关经济,金融,证券的书除特别专业的都读了,有数百本吧,摞起来也算“读书等身”了。我正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并要以金融做为终身事业时,我失去了这份工作。我的人生道路又一次因ASC而改变。我的网名VTSS是我选中准备操作的一支NASDAQ的股票名称,以咨记念。
我从未后悔因没有作弊而失去工作。我只后悔我只是接受了被拒的结果,而没有据理力争。原因有二,一是我虽早知自己是AsC,但因对健康没有直接影响,对乙肝知识了解不多,不能做到理直气壮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一是我不知我已由大三阳转为1 5阳了,毕竟大三阳受歧视更多,很难通过体检。若我能从医学和人文的角度向经理说明我们不应受到歧视,即使仍然被拒,也不留任何遗憾了。
我报名参加凤凰卫视的维权出镜了,或许我的被拒经历次数少,也不典型,没有入选。但我愿与战友分享我的经历。我们的维权要求是正义的,我们也一定会取得最后的胜利。
据世界卫生组织官方网站公布的报告显示,乙肝的传染方式有血液传染、母婴传染、医源性传染、未加保护的体液传染,正常的就餐、生活交往、食用乙肝病毒携带者烹调的食物,都不会传染。
美国何以成为最强大的国家?因其资源丰富?人口众多?还是上帝眷顾?NO!是因其先进的制度。美国乃至整个西方社会的基石是人人生而平等(《独立宣言》的第一句话就是: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每个人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在美国,《独立宣言》是比宪法更重要的纲领性文件)。我国宪法也规定公民享有平等权。但因没有具体的执行法规而使数亿人的平等权得不到保护。我们没有危害到他人的健康,自己正当的入学,工作等权利却得不到保护。
美国,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等绝大多数国家都把乙肝携带作为个人隐私,招工单位无权查问。
1894年日清战争北洋舰队实力占优但清政府惨败,何也? 中国在1860年代就开始派遣留学生,比日本要早,留学生的数量和质量也远超过日本。中国留学生多学习理工,如机械,铁路,枪炮制造等, 而日本留学生多学习人文科学,如法律等。中国留学生只学到了西方的皮毛,而日本则学到西方的精髓。甲午一战,高下立判。
即使是今天,改革开放后出国的数十万留学生也多学理工,即使学人文科学如法律,金融的留学生又有几人学到西方人人生而平等的精神呢?中国留学生虽然在西方生活多年,但骨子里还是旧的一套,回大陆创业,工作时依然存在歧视现象。平等的理念不能深入人心,中华民族何以立于世界优秀民族之列。是ASC的不幸,是中国的不幸,也是留学生的不幸。(注:我被拒的公司是留学生创办的)
胡锦涛执政后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口号,1.2亿人受歧视,身心俱疲,何以和谐!
孙志刚以死换来收容遣送历史的终结,为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带来了福音。
浙江周一超以二死一伤的代价换来公务员体检办法的修改,使乙肝携带者可以从事公务员工作。
1.2亿乙肝携带者是否一定要付出???的死亡,才能终结乙肝歧视?
英国,法国都是有影响的大国,两国总人口不过1.16亿。世界上人口超过1.2亿的国家也不过中,印,巴基斯坦,巴西,美,俄,日,印尼等。而我国竟有1.2亿多人因是携带者,而在入学,工作中受歧视,的的国人之大悲哀也。
孙中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若100年前就可以检测两对半,孙不能入私塾(入托,升学);参加科举,考秀才(考公务员),;出国。爱新觉罗氏该庆祝大清360国庆了。医学进步/落后害死人啊!
我们只有团结起来,使社会,政府注意到我们的遭遇,立法保护乙肝携带者的正当权利,才能一劳永逸的达到维权的目的。
强烈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审议并通过以下两项法律,保护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正当利益。
一,禁止任何单位(餐饮,保育等除外)检查员工的乙肝五项指标,医院也不得提供此项服务,违者给予处罚。
二,国家免费向全国人民提供乙肝疫苗,指定各大医院为疫苗定点注射医院。
我国农民已免除税赋,数亿人的到实惠。可数亿乙肝病毒携带者啥时也能以法律的形式享受恩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