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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湖南国税乙肝歧视案 专家呼吁宪法维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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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5-12-28 03:03
<STRONG>《法制周报》:湖南国税乙肝歧视案 专家呼吁宪法维权</STRONG>
<DIV>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560 border=0>

<TR>
<TD><STRONG></STRONG></TD></TR>
<TR>
<TD align=middle height=20><a href="http://www.sina.com.cn/" target="_blank" ><FONT color=#000000>http://www.sina.com.cn</FONT></A> 2005年12月26日17:07 <FONT color=#a20010>法制周报</FONT></TD></TR></TABLE>
<><STRONG>专家呼吁用宪法维护1.2亿人劳动权</STRONG></P>
<>12月1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南首例乙肝歧视案进行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已奔赴深圳寻找工作的原告常路得悉后,感觉心又被刺痛了。</P>
<><STRONG>公务员考试拔头筹</STRONG></P>
<p>
<p>
<p>
<>常路在大一新生入学体检中得知自己是乙肝病原携带者。2004年,当他大学毕业正面临何去何从时,《2005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新标准》的出台给他带来了莫大的希望和欣喜,因为在新的《标准》明确规定,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可以录用为公务员。</P>
<>2004年11月,他报名参加了2005年湖南省国家公务员考试。</P>
<>在今年的湖南省公务员考试中,常路列所报考职位第一名。</P>
<P><STRONG>体检把他踢出局</STRONG></P>
<P>3月21日,常路到长沙市中心医院参加体检,常路和另外6人被检查出感染乙肝病毒。随后,湖南省国税局组织他们进行复检,常路体检结论为“肝功能正常,乙肝病毒DNA阳性,不合格”,不予录取。</P>
<P>“听到这个消息感到天都要塌下来,真是万念俱灰。”常路说。最让他伤心的事是,复查时工作人员脸上流露着厌恶,朝他喊:“你有乙肝,离我远点!”</P>
<P>这时,同在体检中被查出携带乙肝病毒的朋友向他介绍了一个名为“肝胆相照”的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网站。在那里人们彼此不知道真实姓名,却以“战友”相称,他们同为乙肝和乙肝歧视而战。得知常路的遭遇后,“战友”们纷纷鼓励他,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P>
<P><STRONG>诉讼仍没改变结局</STRONG></P>
<P>为了给自己的出局讨一个公道的说法,5月30日,常路向长沙市雨花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P>
<P>6月22日上午,长沙市雨花区法院一审开庭。数百名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远千里从武汉、福建等地赶来旁听,以等待一个决定乙肝患者命运的宣判。“战友”们无私的帮助让常路感受到生命的宝贵和人性的真情。他诉讼的理由也由最初的“只想赢得自己的职位”变成为“1.2亿人讨一条平常人的路”。</P>
<P>8月7日,长沙市雨花区法院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原告常路败诉。12月1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终审判决。判决书显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在体检须知的第九条明确规定,体检医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的检验项目,而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并没有禁止使用“乙肝二对半”和乙肝病毒DNA检验项目,因此,湖南省国税局增设“乙肝二对半”的体检项目是合法的。</P>
<P><STRONG>绝对不会轻言放弃</STRONG></P>
<P>“官司的输赢已不重要,因为社会已经越来越关注、了解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一群体,我们最初起诉的愿望也就实现了,但我们绝对不会就此放弃,还会继续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常路平静地向记者透露,至于具体计划,要等同律师和 “战友”商量后才作决定,因为它已关系到1.2亿人的前途命运。</P>
<P>“因乙肝歧视所引发的11起诉讼案例中,只有张先著一人赢得官司,而乙肝歧视的事件仍在不断发生。”“肝胆相照”网站权益版版主金哥铁马告诉记者隐藏在他心中的忧虑,“阻挡在1.2亿人前的这堵墙何时才能彻底被推倒?”“但让我们欣喜的是,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正确地认识和接纳我们这一群体。”随后,他又欣慰地告诉记者,在今年9月29日,被河南财经学院退档的郑州乙肝携带者白晓勇,在诉诸法院后经协商,河南财经学院答应白晓勇可以重新坐回教室。</P>
<P><STRONG>破冰之道</STRONG></P>
<P><STRONG>用宪法维护乙肝携带者权益</STRONG></P>
<P>被夸大的乙肝危害,导致了乙肝歧视现象。告别乙肝歧视,用法规说话也许更奏效。长沙市传染病医院副院长、湖南省肝病学会委员常伟宏说,从人性自私的角度来看,如果没有一套强有力的处罚制度或者法律保障,那么这种矛盾很难调和。</P>
<P>“无处不在的歧视性乙肝两对半和乙肝表面抗原检测,使1.2亿人劳动权、教育权严重受到侵犯,人为地制造了一个弱势群体,这一情况与宪法人人平等的精神是格格不入的。”湘潭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专家胡肖华告诉记者:“剥夺了一个人的劳动权利等同于剥夺了他的生存权利,单位以劳动者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为由无条件解除协议,显然是与宪法的精神相违背的。” </P>
<P>针对众多企业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胡教授告诉记者,要让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真正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正当权益,最有效的方法是通过人大出台乙肝病毒携带者保护法,以法律的名义禁止就业体检中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体检项目,确保他们在生活、求学、就业中享有和普通人同等的权利。同时,建立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处罚制度。增加企业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成本,歧视现象的势头才能得到遏制。</P>
<P><STRONG>深层析因</STRONG></P>
<P><STRONG>乙肝歧视缘于认知偏差</STRONG></P>
<P>在与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交流中,记者心灵受到强烈的震撼。多少次,他们受到入学、就业、怀孕生育、幼儿入托等生活和精神上的伤害后,只能把苦水往肚子里咽。</P>
<P>到底是什么让人们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戴上有色眼镜,将他们隔离在这样一个长期看不到阳光的地带呢?记者采访了长沙市传染病医院副院长、湖南省肝病学会委员常伟宏。</P>
<P><STRONG>认知偏差引发乙肝歧视</STRONG></P>
<P>许多乙肝携带者告诉记者,最痛苦的不是疾病,而是人们不了解而产生的偏见和歧视,使得他们在生活、工作上遭受到很多不公正的待遇。</P>
<P>常伟宏认为,因为世界上没有治愈乙肝的特效药,许多广告大肆宣扬乙肝的严重性,造成人们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恐惧。其实乙肝主要依靠血液传播和母婴遗传,跟乙肝病毒携带者一起工作和吃饭根本不会被传染上。</P>
<P><STRONG>健康权与隐私权的冲突</STRONG></P>
<P>湘潭大学社会学专家陈纯仁指出,长期以来乙肝病毒携带者遭受歧视的另一个原因是,不少人将保护“病人”隐私权和侵犯“健康人”的“健康权”等同。在人们的观念里,保护“病人”的隐私就等于放纵其到处传播,只有将身边的所有具有传染性病的可疑对象全部揪出来,暴露在阳光下,然后将他们统统隔离,人们才具有安全感。</P>
<P>但从有效控制疾病的角度看,最佳办法不是把“病人”都搜出来暴露,让大家都绕着走,而是设法吸引病人积极主动地寻找医学帮助配合医疗机构工作,保护“隐私权”时又能得到有效的治疗和防治,这样良性的机制一旦建立,其意义远高于“暴露”本身。</P>
<P>本报实习生 周红泉 记者 刘俊/文 见习记者 伏志勇/图</P></DIV><a href="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thread.php?tid=527191" target="_blank"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thread.php?tid=527191</A>)(<STRONG><FONT face=Verdana color=#da2549>金戈铁马</FONT></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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