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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扬州电视台的朋友吗?我被保险业务员骗了,急需帮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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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12 00:23

对不起了!我发到这,是因为我急需帮助!请版主过几天再删掉,好吗?

我在00年保了一份保额为10万的康宁定期险,每年交2300元,至今已经交了11500元了。当初投保的时候,我明确的告诉业务员,我以前生过肝炎,住院打干扰素后,表面抗原转阴了,治疗效果非常好,我问他我这种情况能不能保。他向我要了一张近期的肝功能化验单,说要带回公司请示一下,才能答复我。

过了几天,他答复我说可以投保,没问题。但在填写保单时,(当时我们是面对面,他帮我填的保单)当填到是否生过肝炎等重大疾病这一项时,他说你现在已经好了,所以,我们就认为你没有病,于是这一项他就填了否。我当时没有经验,以为保险公司就是这么规定的,那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最近,有其他业务员来给我儿子推销保险时,我告诉他我以前保过一份保险,并把情况和保单拿给他看了,谁知他提醒我说:“你生过肝炎,怎么保单上没有注明呢?如果不注明,将来你在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会调查的,如果查出你以前生过肝炎,住过院,那你就属于有重大疾病隐瞒,这是骗保行为,公司会拒赔的。”

我一听,立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很快就给当时的业务员打电话询问此事。我错就错在没有做好充分的取证准备就给他打了电话,如果当时就把通话录下来也就没有这么多的麻烦了。他在电话里还是重复那句话:“因为你已经好了,所以,我们就认为你没有病。”我当即驳斥他:“生过病好了,和没有生过病是两个概念。”他后来吞吞吐吐的说要到保险公司去问一下这事,于是我让他问过后尽快答复我。

尽管第二次通话时我开始录音,但为时已晚,他在电话里已经改了口,他说:“我印象当中你只和我说你以前身体不舒服,后来好了,把化验单给我看了一下,我说我把化验单带到公司去问一下。我不记得你说过你生过肝炎住过院。”我一听,当时心理就凉了半截,这小子要抵赖了。

在电话里和他吵也没用,于是我问他现在怎么办,他说只需要办个补充告知就可以了,于是我们约定了时间到保险公司在扬州的总部。这一次我做了充分的准备,以前做错的已经无可挽回了,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抓住他谎言中的漏洞,当面揭穿他的谎话。

在上个星期五,我和我家人一起来到保险公司,当着他的面,我要求见他们领导,把这件事说清楚。于是他们把我领到投诉接待处,一为接待处的工作人员接待了我们,后来我才知道,他根本不是什么领导,不过是公司里用来应付愤怒的客户的普通员工。

我把情况向他们说明后,那个业务员仍然不承认。他一楼咬定我只是说自己以前身体不舒服,没有说过生过肝炎,住过院。于是我和他之间就有了一段精彩的对话,他被我当面驳斥的狼狈不堪,所有的谈话我都录了下来,因为太长,我只能简要的说其中最精彩重要的部分。

我问他:“你问你几个问题,你能不能正面答复我?”他同意了。我说:“你承不承认我给过你帆功能化验单,让你带到公司来请示我能不能保?”他承认有的。我说:“假如你现在来向我推销保险,我告诉我以前得过感冒发烧,挂过水,我能不能保?你肯定可以明确的答复我:可以保,因为这是很普通的病,不影响投保,是不是?”他说:“是的”我再问:“如果我告诉你我以前拉过肚子,能不能投保?你也可以肯定的答复我:可以投保。是不是?“他说:”是这样。”我说:“也就是说得过一般的普通疾病是不影响投保的,你可以当场就很明确的答复我能不能投保,是不是?”他说:“是的”(他当时有点瞢,不知道我问这些是什么意思)

我说:“那好,我问你我当时是得了什么重大疾病,让你不能当场答复我,是能保,还是不能保,需要拿着我的肝功能化验单到保险公司经过请示后才能答复我的?”次话一出,他当场就傻掉了。支支晤晤的开始狡辩,说什么5年前的事情他也记不清了之类的话。

于是,我再次质问他:“我问你个常识:得过什么病需要提供肝功能化验单?”他被逼的无处可躲,只好不情愿的说:“那就是肝病了”我又问:“肝病指的是什么?你说清楚。不就肝炎吗?对不对?”他又不情愿的说:“可以(看看他的用词,)”我又追问了一遍,他才恩了一声。

其他的话我就不多说了,他被我质问的狼狈不堪,所有人都可以清楚的知道是谁在撒谎。但现在的问题是保险公司在事实这么清楚的情况下,仍拖拖拉拉的不给我明确答复,他们现在的说法是,如果当初他们知道我住过3次院,是绝对不会给我保这份险的。也就是说现在要拒保,如果拒保他们只能退还我6000元。也就是说我要白白损失6000元钱。

唉!损失6000元钱不是什么太大的事,可我们家人生不起这个气啊!!!窝囊啊!我们坐在家里平白无顾的被人给骗了。我老爸为这事气的整晚睡不好觉,我老妈身体还不好,这事拖下去我怕他们会气坏身体的,那麻烦可就大了。

我已经和扬州电视台的新闻热线联系过了,他们要先向领导汇报,然后再决定,关键要看有没有新闻价值,另一个问题是要等一段时间,不会这么快。可我现在等不了那么久了。

恳请港湾的朋友们帮帮忙,有谁在扬州电视台或者江苏电视台有朋友的,请尽快和我联系,让这个卑鄙的业务员在电视上暴光,让大家看看他是怎么被我驳斥的狼狈不堪的。这个业务员是扬州教育学院的老师,名叫“汤义嵩。”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品人生百味,看云淡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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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0 23:18
楼主,你在投保的时候,你的表面抗原Hbs已经是阴性的了,也就是说,此时,你已不是一个乙肝协带者或者说根本不是乙肝病人,至于保险合同中,关于重大疾病隐情的说法,你已在当初履行了告之义务,就算你没有告之,也不足以够成重大疾病隐瞒不报,因为,只代表你当时生过病,人哪有不感冒的,有很多感冒会引起咽喉炎,久而久之会引发咽喉方面的癌症,难道投保的时候要求每个人都要写上何时感冒不成,当然了,我这也是危言耸听,你之前的病好了,无所谓存在重大疾病之说,所以,就算你以后再次感染上乙肝,你的保险合同还是有效的,因为保险合同保的是自保险合同签订之后的内容,楼主请放心,你签保险单的时候,你已提交了相关健康证明文件,你已经履行了合同生效的义务,保险上所说的重大疾病隐瞒是指你当时正患某种足以引起保险理赔的病症,现在,你也差不多交了五年了,就算是他们是认为你重大疾病隐瞒不报,五年的期限,也至使该保险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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