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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两广版 存档 1 隐瞒他一辈子,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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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他一辈子,可能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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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7 10:56

又面临是否恋爱的抉择了,可是很犹豫。

我想选择他,因为我想恋爱,我喜欢他。还因为我真的找不到一个喜欢我的,与我同甘共苦的HBVer。

我害怕选择他,因为我怕有一天他知道了,他会歧视我。

那么,我隐瞒他一辈子,是不是不可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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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7 11:28
隐瞒不了多久的,知道后双方都会很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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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7 11:50

你可以这样做,但将来出现法律问题,你会不利

患“大三阳”不能结婚?来源:佛山日报
责编:吴少贤

2005-06-10 14:50


一男子以妻子婚前隐瞒病情为由告婚姻无效败诉


  本报讯记者曾伟荣通讯员赵嘘天报道:男女双方在没有婚检的情况下“奉子成婚”,婚后丈夫以妻子患有“医学上认为不适宜结婚”的“大三阳”疾病为由,一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双方的婚姻无效。近日,禅城区法院对此作出判决:“大三阳”并非医学上认为不适宜结婚的疾病,驳回其诉讼请求。

  据原告刘坚(化名)介绍,他与被告宋瑛(化名)曾经同居,后因性格不合而分手。2004年年底,宋以“已怀孕3个月”为由逼迫他与其结婚。而且他打听到,假如宋瑛生下非婚子,他将要为此支付罚款。迫于无奈,他只好于2004年12月与宋瑛登记结婚,当时没有进行婚检。婚后,当宋瑛到医院进行产检时,他才知道她是肝炎病毒携带者,俗称“大三阳”。刘认为,宋隐瞒了患‘大三阳’的事实而强迫他与她结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双方的婚姻无效。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本案被告虽然是肝炎病毒携带者,但并不属于医学上认为不适宜结婚的疾病,因此驳回了原告以被告患有“大三阳”而主张婚姻无效的诉讼请求。

妻子婚前隐瞒患有“乙肝” 婚姻宣告无效


人民网5月22日消息:妻子婚前隐瞒患有“乙肝”的病情,结果孩子出生后不久夭折。家住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的李先生,依据婚姻法中的“婚姻无效”条款,将妻子告上法庭。此案成为该省自新婚姻法实施后首例“婚姻无效”纠纷。日前,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李先生及妻子原有的婚姻为无效婚姻。

李先生在起诉中称,2001年,他与妻子韩某在当地婚姻登记管理处登记结婚。同年10月,妻子临产。然而,婴儿出生不久便夭折。产后经医院检查,李先生发现妻子竟患有严重乙型肝炎并处于活动期。原来,妻子韩某在结婚之前患有严重的乙型肝炎,为达到结婚目的,在婚检中“做了手脚”,将病情隐瞒下来。李先生认为,依据婚姻法中的有关规定,妻子婚前患有医学上认定的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也尚未治愈,其二人的婚姻关系应为无效。

吉林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中,原被告双方均聘请了律师。庭上,被告韩某对自己婚前患有“乙肝”并隐瞒病情与原告李先生结婚的事实没有否认,但提出此案应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处理,而不应由法院受理。其接受“离婚”,不同意“婚姻无效”。

同是“婚姻关系”破裂,为何诉讼一方接受“离婚”,而拒绝“婚姻无效”呢?有关律师解释说,“婚姻无效”与“离婚”在法律上是截然不同的,其明显区别体现在财产分割问题上。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有证据证明,财产“各归各”。而“离婚”则不同,大多情况下,财产将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日前,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原告李先生与被告韩女士的婚姻无效。

审理此案的法官向记者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所谓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指从医学角度来看,某人患有某种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而这种疾病很可能在结婚以后影响到其配偶及后代的健康。法律上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是为防止当事人所患的疾病传染、遗传、以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提高全民族的人口素质。根据目前医学意见,被告所患的乙型肝炎(处于活动期,极具传染性)应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同时根据此司法解释的第七条、第九条之规定,申请婚姻无效的案件依法应为人民法院受理。被告婚前向原告及婚姻登记机关隐瞒病史,欺骗婚姻登记机关取得结婚登记,其行为已违法,依法认定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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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7 12:08
先交往吧,适当的时候再说。[em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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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7 12:09
有时候阶段不同结果也会不同的,你一早坦白可能会散,先相处一段时间再说。
梅花欢喜漫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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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7 12:22
不知小三阳是否适合结婚?[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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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7 12:34

携带者可结婚,肝炎病人最好先治疗

跟大小三阳无关,跟肝功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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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7 12:47
以下是引用livebird在2005-11-6 22:33:44的发言:

携带者可结婚,肝炎病人最好先治疗

跟大小三阳无关,跟肝功有关!

知道了,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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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7 13:49
一个会歧视你的男人!你觉得值得你去选择他吗?。。。。。。。
原来我注定是,留不住那尾伤心的鱼的,就如同我注定是,留不住你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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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7 13:51
以下是引用清雨黄昏在2005-11-6 23:49:02的发言:
一个会歧视你的男人!你觉得值得你去选择他吗?。。。。。。。

恩`这话值得推敲,联想一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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