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新生尝试朦胧的爱情,我认识了一个杭州男孩子。在我们第一次正式约会的时候,就为给寝室小姐妹买酸梅还是乌梅发生争执。我不愿意和别人不一样,我怕自己被归为另类。我坚持室友们的约定,带着6包酸梅去敲门。
我努力地使自己对很多事情感兴趣,可发现别人和我说话时我常常心不在焉。我也很少对别人说自己的想法,我不喜欢看到别人睁大眼睛吃惊的样子。
高中的时候,我就喜欢独来独往,有了男朋友以后也是这样子。因为我怕别人会受不了我太情绪化的个性。我对那句朋友多了路好走的古训从来不以为来。我情愿把交朋友忙应酬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上。
我喜欢一个人逛街,因为走在拥挤的人群中,有一种叫灵感的东西经常会光顾我。我听歌,一首歌可以让我反反复复地听上一个晚上,没人受得了。去阅览室看书,我会忘我地投入到故事情节中,偶尔会发笑流泪,但更多的是我需要冷静地梳理思绪,我不要任何的打扰。写字的时候,我更不要有旁人在身边,因为我是一边写着字,一边自言自语。
我喜欢生活,喜欢体验各种生活。我曾经最大的心愿是当一句服务员.在我印象中,做一名服务员会学到,感受到很多东西。高二的那年暑假,我找了一份在影视城售票的工作,高考结束后的第二天,我骑着自行车,从早上7点到黄昏6点将家乡的小城绕了个圈儿。从此我知道,只要愿意,我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我喜欢晒太阳,喜欢紫外线,阳光下的孩子总是健康快乐。
到了大三大四,我的性格慢慢地开朗起来。我也慢慢地懂得如何和别人相处。我喜欢小孩子,我喜欢小孩子的傻乎乎。常常在街上,看着一个小孩子很好玩的,就忘了赶路。我最怕和半生不熟的人交谈,这让我拘束,混熟了或陌生的就不会有很多的过虑。
大学四年,我三年的时间是用在暗恋一个人上。那个人喜欢另一个女孩子,但那女孩拒绝了他。偷偷地关注着一个人,从来没有想到要去告诉他,自己守着秘密。有时也会想起那个男生知不知道曾有个女生暗恋了他三年。
我的第一个男朋友比我大五岁,懂很多事情。他一直想把我培养成一个优雅的淑女。可惜冥顽不化如我,比起舞台上的表演,我更喜欢自得其乐。他让我学家政我不感兴趣,他让我学礼仪我不喜欢,他让我成为一个成功男人背后的女人,可我喜欢自己的生活,干自己喜欢干的事,不愿意为谁放弃自己,去按照别人给我设计好的模式去生活。这样我会不快乐。虽然后来我们分手了,但我依然感谢他教了我很多东西,让我学会了如何做一个在生活中宠爱自己在工作中磨砺自己的女性,学会了应酬,学会了和各色各样的人们打交道,最重要的是我懂了,无论今晚的黑夜多暗多长,明天的太阳依然灿烂温暖。
后来我又谈恋爱了。他是一个想法简单的人,喜欢平淡宁静。和他相比,我总感觉自己太复杂。他待人温和真诚,做事情总是不急不躁,这让急躁冲动的我感觉很安静。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各自干着自己的事情,偶尔交流一下。我们从未想过要去改变对方或者为对方改变什么。有次闲聊的时候,他突然说:你知道吗?在认识你之前我一直很浮躁,很想做点什么,可总是茫然不知如何下手,和你认识后,心态就慢慢地安宁下来,知道自己做什么了,觉得很充实。
白首偕老不是一句苍白的山盟海誓,而是无数个平淡日子的携手共济。这样挺好,我有时会想像,当有一天他头发花白而我牙齿掉光的时候,我们依然各自干着自己喜欢的事情。我看我的小说,他计算他的方程式。
茫茫人海中,能找到一个让自己感觉安静的人,挺好的。
曾美丽过
曾颓废过
选择在你微笑的目光中宁静
也纯洁过
也沉沦过
愿意在尘埃中开出花来
要和你执子之手
从此平淡如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