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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法律咨询 存档 1 立法应当加重政府责任和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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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应当加重政府责任和惩罚措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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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4 07:01
每次来看战友的苦恼,总是感觉到爱莫能助。作为一名工作了五年的律师,对于打官司的难处深有体会,特别象我们乙肝战友更是难上加难。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不是在于无法可依,而在于有法不依。而有法不依的根本原因就是政府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的后果就是执法人员的执法力度不够,法律成了一种摆设,而酿成了一次次的悲剧。我个人觉得,改变乙肝歧视的问题解决就应该加重政府的责任。因为你是法律的执行者,你就要履行你的义务。而法律有法不从,就属于政府履行义务不利的责任,你就应当承担这部分责任,必须对受害者作出赔偿。而政府赔偿完毕,就应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可以加大罚款力度,罚个倾家荡产,因为你是公务员,这种工作就要有一定的风险性,你享受高薪,就应该承担高风险。一旦牵扯到个人利益了,执法人员也就不敢再含糊了,该依法的就依法,这样我想象战友的悲剧就越来越少了。归根结底,还是我们的政府对我们的重视程度不够啊。
我一直奇怪,连中国足球都能出线,还有什么奇迹不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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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4 07:33

是的,完全支持楼主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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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或超版 荣誉之星 龙的传人 恭喜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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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4 08:54

欢迎楼主的发言,这是从我当这个助理以来第一次看到我们的认证律师露面。

请楼主有空的话多到法律版指导。

所有法律咨询方面的回复仅供参考, 不能保证没有偏差错误, 也不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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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4 10:42

有专业人士进来

顶!!

Great love involves great risk! 贫穷和愚昧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冷漠和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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