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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法律咨询 存档 1 北京大三欲维权,想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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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三欲维权,想法律咨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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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6 23:16

终于找到组织了,有种回家的感觉!!

我是在京某科研机构定向培养硕士生,三年前把我招进来时协议有规定:单位免费培养、毕业后必须为单位服役五年,当时进单位时查出表抗阳但未被要求查两对半,现在毕业了再次体检单位突然要求我查两对半,在发现偶是大三后不要我了!偶转氨酶一直都正常的,并且与我朝夕相处的同学也都体检合格,说明我并未传染给他们!

协议有以下规定:如果因健康原因不能为本单位服役,属于我违约!此外,单位无明文规定不收大三!(但又不好拿公务员标准来要求他们什么)

由于所学专业较冷,又没工作经验,所以目前本人出去难找工作。我准备找领导理论去,实在不行就诉之法律!请求北京战友提供这方面法律咨询途径(电话、信箱等)。另:协议对打官司有用吗?当初签完一式三份单位都拿走了,竟然没给我们!

(值得一提的是:本单位收小三。说明对带菌者已经有了一些宽容!)

谢谢各位战友支持!等待回贴~~~~~~~~~

[此贴子已经被下雨天的夜于2005-7-16 12:12:4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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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7 01:30

一,由于你当初签委掊协议时单位已经对你进行了体检,了解你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事实,仍然和你签订了协议,说明你的健康状况是符合要求的。如果你从事的专业不是国家规定限定从事的专业,那么单位不能因你是大三阳而不录用你。否则,单位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果单位一定要说你的健康状况不能工作,请他拿出医院证明,哪个医院出示病毒携带者不能工作的证明,我们就找哪个医院的麻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16 12:30:34编辑过]

所有法律咨询方面的回复仅供参考, 不能保证没有偏差错误, 也不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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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7 10:41

多谢楼上兄弟指点!我从事工作无那种限制。

如果单位以“大三阳”违约,并同意赔违约金,我还可以告他么?我觉得就不应该以此理由剥夺我工作的权利!我报考此专业就是为了这个工作,是“定向生”,或许就不是违不违约的问题!

谢谢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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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9 09:10

我的协议书!

****自培研究生录取毕业工作服务期协议书
甲方:***科研机构
乙方:本人
丙方:上级单位

甲、乙、丙三方根据国家有关科研机构招收培养定向研究生的规定,就乙方的录取、培养、毕业分配及工作服务期等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人力资源发展计划,于2002年9月录取乙方为****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甲方根据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培养目标对乙方实施全面培养,学制为二年半;乙方在学期间,应努力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及甲、丙方有关研究生培养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三、甲方负责乙方在学期间的专业学习、论文指导和论文答辩等组织管理工作。甲、丙方承担乙方全部培养费用。如乙方退学或违反学籍管理规定而被开除学籍,按北京地区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处理,并赔偿已发生的培养费用,同时甲方将乙方户口转至其考取大学前的家庭所在地(入学前是应届生的)或原工作单位(入学前是在职人员的)。
四、乙方毕业后,应留在甲方工作,工作服务期为五年。若乙方因个人原因毕业后要求改派工作单位或在甲方工作未满五年,需向甲方缴纳培养费6万元、向丙方缴纳培养费1万元。
五、根据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乙方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经医院证明需要休养治疗的应提出申请,并经甲、丙方批准后可以休学;休学以一学期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以继续申请休学,但休学累计不超过一年,超过一年按退学处理。乙方在学期间如患精神分裂症、癫痫病等不适应**科研工作的重大疾病,立即办理退学手续。在乙方休学期间,甲方停止发放乙方一切费用,乙方必须离开甲方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其往返路费和医疗费由乙方自理;乙方休学期满,需持甲方指定的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办理复学手续。
六、丙方监督指导甲方对乙方的培养工作,并协助甲方为乙方办理毕业、落户等事宜。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书解释权归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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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9 09:14

协议书中好象没有写明单位不要我该怎样呵!郁闷!

今天人事处长说入学跟入职体检要求不一样,不过他也拿不出入职体检要求的明文规定,只是说“我们认为你的身体不合格,所以不要你!”还说“医院只提供医疗体检证明,不会出具能不能工作的证明。”后来我直接找单位最高领导了,他说尽快给我答复。

如果单位不要我的话我真想告他们!当初因为看着这个工作才来读的,体检阳性当初他们也未质疑,现在突然不要我,太不讲道理!

只是怕协议里未提及甲方违约的后果,而且他们出钱培养我了,我告他们即使赢了,不给我工作的情况下估计也不会给我补偿。请各位战友帮助!!!!

要是当初不要我的话我还有机会学更好的专业,可现在有点废了的感觉!出去很难对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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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9 09:24

今天电话咨询了个律师,他说“处长以传染的理由不要你,你得有权威证明你没有!”我只能坦言大三阳确实有传染性啊。

我想找个有乙肝维权经验的律师咨询一下,有谁知道北京这方面的律师情况,我可以当面去咨询清楚!或者论坛的热心律师!我要讨回公道!进入战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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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9 09:27

等待热心的战友指点!期待ing~~~~~~~~~~~~~

先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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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0 03:00

我的看法:

一,你的这份协定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可以按此协议处理纠纷。

二,你的身体健康状况在入学和学习过程中的一直符合甲方的有关要求,所以不需对合同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三,你们协议中第四条:、 四、乙方毕业后,应留在甲方工作,工作服务期为五年。若乙方因个人原因毕业后要求改派工作单位或在甲方工作未满五年,需向甲方缴纳培养费6万元、向丙方缴纳培养费1万元。 [br] 我对这条的理解是:1,乙方毕业后,应留在甲方工作,工作服务期为五年。这一条规定,不仅是针对乙方,同时也针对甲方,所以你在符合甲方其它培养规定且甲方不能拿出你的健康状况不能从事本工作的明确证据的情况下,甲方必须履行合同。2,虽然协议只规定了你的违约责任,而没规定对方的违约责任,但是不代表对方可以违约而不用承担责任。如四对方坚持不录用你,在支付相关赔偿款后是可以解除合约的。但是违约金的计算应不少于你将被录用的岗位现职人员五年的总工资。这个意思就是说:不录用你,就要把你这个五年内该得的工资全给你。

先以此和单位交涉,关注你的情况进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19 14:01:3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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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0 10:39

首先非常感谢斑竹助理“下雨天的夜”!你的一番话更加增加了我讨回公道的决心。

早上进坛子,看没人应答,情急之下我拨了个法律热线咨询。那个律师的说法与您一致。他说要分两步起诉:一是起诉要求单位履行合同;如果单位不履行,才进行赔偿起诉。他的意思是如果确认单位不想要我或我本人也不想呆下去的话就直接进行赔偿起诉。

但具体如何赔偿我心里真没底!我今天一直在想是不是只赔这几个月的生活费,直到我找到工作。可我很不服气,如果当初他们不要我(我是免试推荐的),我完全可以读其他更好(也对口)的硕士专业,现在学得这么偏,到社会上找工作很难!

但愿助理您的分析是正确的,我要得到的不仅是几个月的待业补偿,更是学无以致用的补偿!

我会及时报告我的进展!正在等待所领导答复!

再次谢谢“下雨天的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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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0 10:53
以下是引用chris_mjd在2005-7-18 20:24:12的发言:[br]

今天电话咨询了个律师,他说“处长以传染的理由不要你,你得有权威证明你没有!”我只能坦言大三阳确实有传染性啊。

我想找个有乙肝维权经验的律师咨询一下,有谁知道北京这方面的律师情况,我可以当面去咨询清楚!或者论坛的热心律师!我要讨回公道!进入战备了~~~

这个律师的观点很有问题。[br]

你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

国家对病原携带者有相关的管理规定,并不是一有病毒携带就禁止工作。

所以应由对方提出权威证明来证明你不能正常从事工作才对。[br]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19 21:55:0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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