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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法律咨询 存档 1 [求助]寻求法律帮助,希望大家帮我支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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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7 07:01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今年毕业,签了一家国内的进入世界500强前100的一家集团公司,营销管理岗位。我小三,肝功能正常,去年年底时DNA8*10的4次方,今年还没测呢。就业协议书是在去年12月6号签的,(MD我不得不气愤的说,就在签了协议的同时,HR说你要是有乙肝什么的可不行啊,查出来是不要的,我都填了名头了,难道还能落荒而逃?当时以为12月1号的那个法令会有用吧,他这么做算不算歧视?也就没多想就签了。HR没有细说“乙肝不行”什么概念,后来我曾打过电话咨询,得到的回复是这要看体检情况,总之闪烁其辞。)并在协议书背后盖了个大红章,上面写着几种不被录用的情况,1、没有学位证、毕业证2、有 (这里是空的,我怀疑后来他会不会自己填上乙肝)传染病3、参加法轮功…………

我的问题是我8月份入职体检,我不打算ZB,我如果被拒的话,能受到法律保护吗?如果要求赔偿的话,应该要多少?这家集团应该在国内国际上都有相当影响的,我反正豁出去了,不要我我就叫他赔偿,MD,有能耐招聘时,标出来不要HBV啊,签约时搞的我骑虎难下,还错过了其他机会。还有,因为我签的是营销管理,他会不会以工作性质为由认定我不适合这份工作啊?我该如何回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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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7 09:08

发表几点看法供你参考:

一,就业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不受劳动法的保护。对劳动者发生在就业录用阶段受到的不平等对等目前还是个法律空白。

二,对就为协议的违约是否要支付赔偿的问题没有具体的法规定规定,因此你能否获得赔偿,在于你们签订的协议是否确定了双方的违约责任。

三,营销管理不是国家限定的HBVER携带者禁止从事的专业。

四,如果能获得企业是因为HBV而拒绝你的明确证据,我认为能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条款起诉企业进行乙肝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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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7 09:41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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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8 05:33

谢谢2楼的建议。假设一个情况:如果我被拒的话,我可否从歧视、延误我的就业时机、我成为往届这个角度出发,要求赔偿?因为从小到大我的体检表里都没有体现我是小三这一事实,所以也就不存在我主观隐瞒的问题吧。(不知道我的说法准确吗?)协议上说明失效有三种情况:1、学位证和英语证书(这些我都合格)2、无任何传染病(我的档案中的体检表没有小三的体现,都是“正常”)3、未参加非法组织(这我也合格的)。那么,我一旦被拒,显然就是体检问题了。如果他们不给我体检结果呢?我要如何取证呢?录音吗?

电话回复中曾说,“在这工作是很辛苦的,不要有乙肝的,也是为了你们考虑,怕身体吃不消。”他这么说,我该如何反驳呢?他还举了些不恰当的例子,什么谁得肝癌了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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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9 00:54

我们国家存在大量的新旧体制过渡留下的产物,这个毕业生就业协定就是基中之一。

这个协定其实应该算是合同,但是到底属于哪一种合同,发生了纠纷,应该适用何种法律,则成了一个难题。

按规定,你们的就业协议是要确定双方的违约责任的。国家并没有禁止病毒带者从事一般性正常工作,因此如果你因此被据,我认为可以根据相关民事法律要求单位进行赔偿。

证据主要是:单位因此据录你的文字证明,电话录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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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9 06:26
哦,明白一些了。但据说会说让回家养病之类的托词,他如果既不让我入职,又不直接了当地拒我的话,我就只有拖着或是干脆自动放弃的两种选择。我是不会他说养病我就养病的,我可否告他呢?他会不会说不是不让入职,是让回去养病。因为我的DNA是阳性的,而现在也没个这方面养病的标准啊?是不是只要肝功能正常就是不需要治疗而是定期检查的。(我有些语无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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