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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法律咨询 存档 1 [原创]法律咨询:中国移动资费如此不合理,我该如何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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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法律咨询:中国移动资费如此不合理,我该如何维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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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6 04:43
      具体情况如下:2005年02月07号12:03分,我的手机在本人并不知道的情况下被他人通过另一部手机拨打1860办理了GPRS开通的业务,并同时开通了一项被称为“GPRS商务套餐”的业务。此项业务于2005年03月19号我在本地移动营业厅交纳话费时,通过查询方才得知已被开通,之前没有收到过移动通信公司的任何通知。并在02月份的话费清单中得知已被扣除了GPRS通信费144.54元,03月份又被扣除了GPRS通信费200.00元。我在03月19号当天就办理了GPRS撤消的业务。
  在2005年05月04号经我通过询问本地移动营业厅营业员和1860话务员后得知:该项业务的办理如果不是通过机主本人的手机拨打1860,则需要提供该手机的密码方可办理。并且该项业务是属于包月消费,即使你没有使用GPRS业务,依然按每月200元收费,按天扣钱。然而,我通过在中国移动网上营业厅上查询的,我的手机在02月份的通话记录得知:在2005年02月07号当天,我的本机号码根本没有拨打过1860。并且手机密码我本人都早已经不记得了。由于五一是法定假日,该拨打1860开通业务的手机号码需要等到5月8号才能通过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查询到。
  我所质疑的是:既然该移动营业厅营业员和1860话务员曾明确告知我,“GPRS商务套餐”的收费标准是每月200元,按天扣钱。那么,为什么在03月19号我已经办理过GPRS撤消的业务后,仍然在03月份的话费清单中出现了扣除GPRS通信费200.00元呢?既然该业务是按天扣钱的,那就不应该再收取当月已经申请撤消日期后的款项。
  在我对03月19号已经撤消GPRS业务后,03月份仍被多扣除的GPRS款项提出质问时,该移动营业厅营业员和1860话务员的解释是:“GPRS商务套餐”一经开通,无论你是否使用或在当月任何一天撤消该业务,仍然按照全月扣除200元。这显然与之前所告知消费者的按天收费存在矛盾。
  我想请问,对于这项显失公平的不合理规定,我应该通过哪些途径,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追回损失?
  (02月07号的本机通话记录,02月份的GPRS开通时间和收费记录,03月份的GPRS撤消时间和收费记录我均已从中国移动通信网上营业厅下载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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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7 02:21

个人认为:

一,非本机开通移动新业务责任划分应确定的焦点是另一部手机拨打1860时是否提供了你的个人密码。如果你自己密码丢失或被人破译,则你需自行承担这一损失。如果是1860在对方未提供个人密码的情况下即办理了此项业务,则可认为是1860违规操作,应由对方承担你的损失。

二,企业有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确定资费方式,你也有权自行选择合适你的业务。按天还是按月收费,不是一个有讨论价值的法律问题。我注意到,你的两次咨询都是口头的,且对方的回答并不一致。这时需要的是对方的书面答复并出示这一收费文件的原文,以确定移动公司此项业务到底如何收费。

所有法律咨询方面的回复仅供参考, 不能保证没有偏差错误, 也不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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