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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政府法制办就人事厅加测表抗一事给 ...
楼主: 蓝色百合

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政府法制办就人事厅加测表抗一事给我的三封回信(原件扫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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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3 06:06
不单是公务员不要大三,连我们这的事业单位编制都说不要,我是托熟人说的,那人还是有一定权力的,但是,当知道我是大三,他也说很难很难了.哎---不知道是不是全国都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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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3 06:11
是不是不单公务员不要大三,连一些事业单位编制的都不要啊?我是托熟人去找事业单位的工作,虽然这人还是有一定权力的,但是当知道我是大三时也说很难很难.难道我们真的这么受歧视吗?我是浙江的,是不是全国各地都是这样的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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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4 22:09
最好有证据寄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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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4 22:19
感谢百合大姐。我们太缺少这样的好心人了,大家一起努力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14 10:56:0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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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5 08:12
以下是引用心凉在2005-4-30 15:38:11的发言:
百合阿姨,你好!
我也是浙江的。在我们这里,今年的公务员录用中,文件中写着“在体检工作实施前,若国家有关部门正式下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新规定,则按国家规定执行。”,但实际上既没有按去年的标准执行,也没有按新标准执行,而是大小三阳都不能通过。
我的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对啊,我的同学通过了笔试也是在体检中大三阳而没通过的呢。他是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的,报考的是公安。其实我也是浙江的只是没能有面试的机会就没有亲身体会到那痛苦的滋味,但是就算是这样也已经让我身心很疲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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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5 08:17
以下是引用笑谈网事在2005-5-2 14:46:11的发言: 我同学在合肥工业大学,今年他报考合工大的研究生。他是小三阳,肝功正常。体检没有作弊,结果他们学校把所有人的体检结果公布在网络并张榜贴在校园内,弄得所有的人都知道了。我已经让他把网页保留下来。向学校这种严重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可能的话绝对要告死他们。
对于这种一点法律意识都没有的人做的事的确是应该好好的反击一把,好好的教训这帮文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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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5 09:28

象大连、 西北工业大学的事情,结果不都是咱么赢了么。合肥工大大学也会被我们有力证据打下的。

谢谢百合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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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5-15 23:21
感动啊,再次向百合阿姨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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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4 15:18
我空有一番热情,可惜无法发挥,有维权活动就找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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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2-25 00:49

尽管企业有用人自主权,但如果违反宪法,企业法当然就要失去效力.企业的用人自主权使企业有了掩盖歧视的方法,我觉得要是国家明文规定不查两对半(除某些情况),那问题就好办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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