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漠银沙版:
正面:
开展科普宣传,消除乙肝恐慌
***世界卫生组织有关乙肝的传染途径中说:
“Hepatitis B virus is not spread by contaminated food or water, and cannot be spread casually in the workplace.(乙肝病毒不通过被污染的食物和水传播,也不易在工作场所中传播)。”
相关网页:http://www.who.int/mediacentre/factsheets/fs204/en/
一、基本概念:
通常说的乙肝,指的是: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以及慢性乙型肝炎病人;前者肝功能正常,是携带传染源的健康人,占约80%;后者肝功能异常,称为乙肝病人,约20%。
大三阳和小三阳,是指查乙肝五项时,都有三个项目呈阳性,但阳性的项目不同。一般认为大三阳时,病毒复制活跃,传染性强,小三阳则反之,传染性小。但某人是病毒携带者还乙肝病人,还是要看肝功能正常与否!大三阳和小三阳不能做为判断病情的主要依据。
二、乙肝不可怕:
1、普通人接种乙肝疫苗、产生抗体之后,可以避免被乙肝病毒感染。
成年人就算感染了乙肝病毒,也有80%-90%的人能够自愈。接种乙肝疫苗产生抗体后,3年内加强1次为好。新生儿一出生就接种乙肝疫苗,基本可以确保将来不得乙肝。
2、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最后发展成为肝硬化的机率,只有3%左右!!!
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不治疗会怎样?如果心态正常,不乱用药,绝大多数(80%-90%)可平安度过一生。只有少数(10%-20%)携带者会发展成为慢性迁延性肝炎,而慢性迁延性肝炎当中,也只有少数(20%左右)向活动性肝炎发展;活动性肝炎演变成为肝硬化的几率大约为40%-60%。肝硬化一半为静止性肝硬化,这些人预后尚好;另一半是活动性肝硬化,预后较差,一部分因肝功能衰竭、严重的并发症而被夺去生命,一部分患者可能最终演变成肝癌。
3、问:平常接触,乙肝基本不传染,那么现在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是怎样形成的?
答:目前,我国有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首先是由于90年代前,没有使用一次性注射器、献血等环节不严格导致血液传播;其次,以前没有母婴阻断技术,导致母婴传播。随着乙肝疫苗的普及,血液传播、母婴传播逐步被阻断,今后乙肝传播会逐步减少,因此,虽然这么多年没有对乙肝病毒携带者采取隔离措施,我国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一直在1.2亿左右,没有大流行。卫生部的目标是到2050年中国乙肝病毒携带率降到 1% 以下。
三、乙肝病毒的传播途径:
乙肝和艾滋病同属性传播疾病,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传播:
1、医源性传播:医疗器械消毒不彻底或处理不当,可以引起乙肝的传播,包括不科学的输血、输液、针刺、不洁拔牙等。
2、性传播:没有使用避孕套等安全措施的性行为引起乙肝的传播(注射过乙肝疫苗有了抗体者,不用采取措施)。
3、垂直传播:指生育时没有采取阻断措施,病毒由母亲传播给新生婴儿(现在医学上已经有了阻断措施)。
4、接吻等亲密接触:考虑到口腔内身体等可能存在开放性的伤口,这样的接触便不排除有传染的可能。另外应避免共用牙刷、剃须刀、指甲钳等锋利用具。
5、其它途径:其它的一些因素造成乙肝传播的可能性很小,蚊虫叮咬,共餐不会传染,没有必要担心。
反面:
四、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工作
1、除我国外,世界上其他国家都没有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有如此苛刻的限制。在国外,如:美国、日本、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乙肝表面抗原是个人隐私,除了餐饮等行业,其他行业招工时不允许查乙肝五项,肝功能正常即可 。
2、无症状乙肝携带者能正常学习,生活和工作(----卫生部肝炎专家委员会委员姚光弼 ) 对这组群体本来就是正常人,不能有入学,就业和婚姻上的歧视,目前,有些单位对无症状乙肝病原携带者的就业和工作设置人为障碍,是不妥的!
3、2005年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第七条规定: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2004年8月,全国人大通过了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修订后的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这表明政府已经认识到乙肝歧视的危害并采取措施.我们呼吁政府在保护乙肝携带者权益方面能更进一步,与国际接轨,立法禁止强制性的入职前或工作中的乙肝两对半的检测,保障他们的工作权,受教育权和隐私权等权利.
五、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婚恋
1、普通人只要接种乙肝疫苗、产生抗体之后,就可以避免被乙肝病毒感染。成年人就算感染了乙肝病毒,也有80%-90%的人能自愈。
2、现代医学,可以成功地阻断病毒在父母与新生婴儿之间的传播,阻断成功率97%点几。这说明携带有乙肝病毒的父母,也可以拥有健康的下一代!
3、再说,乙肝病毒携带者只有少数(10%-20%)发展成乙型肝炎病人,只有3%左右最后发展成为肝硬化者。人的一生,谁没有这个病那个病的?所以,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婚恋上,享有与其他人一样的权利,不应该受到歧视。
六、开展科普宣传,消除乙肝歧视
乙肝是一个医学问题, 而由于歧视, 它更是一个社会问题。 乙肝歧视带给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痛苦,远甚于病毒本身!
因查出携带乙肝病毒,有些孩子不能上托幼, 让人心情沉重,小小年纪,就要面对这样的歧视, 居然连接受教育的权利都被剥夺了!因查出携带乙肝病毒,有些年轻人刚考上大学却被迫休学, 让人惋惜!一个充满憧憬的年轻人,美好的前途也许就这样断送在乙肝的歧视下! 因查出携带乙肝病毒,一些贫寒的大学毕业生,在找工作时四处碰壁后,显得消沉、失望和无助,这怎不让人痛楚! 好不容易大学毕业了,却不让他工作, 社会怎么能将这些朝气蓬勃的年轻人逼向绝路呢? 每当我看到成批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被雇主辞退, 以及很多战友在感情中屡受挫折,而很多骗人的乙肝药物广告和医疗门诊广告依然在各种媒体恣意地欺骗着战友的血汗钱,并进一步损害着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身体时, 我愤怒而且坚信: 乙肝更是一个社会问题!
哦, 是该全面进行乙肝科普宣传,消除乙肝歧视的时候了!消除乙肝歧视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善良的朋友们,请用你们的宽容和爱心,去好好了解乙肝,用科学克服恐惧,用关爱战胜偏见,消除对乙肝的误解和歧视吧!因为我们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
欲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登陆下面的网站:
www.hbvhbv.com/forum ---肝胆相照论坛,全国最大的乙肝携带者自己建立的公益性的乙肝网站.
肝胆相照论坛(http://www.hbvhbv.com/forum)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4-28 21:17:14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