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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原创文学 存档 1 张小娴〈吸血盟2红蜘蛛之恋〉!
楼主: 它它

张小娴〈吸血盟2红蜘蛛之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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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2 22:16

“圣京要地,不得斗殴滋事!”

  “兰斯特!又是你!”修耐得瞪着他,不满的说。

  “亲王殿下,这里是圣京,我身为圣京督骑长,负责京畿安全,职责所在。请你自重,不要使我为难。”

  “哼,难道我一个堂堂的亲王,请人喝酒吃饭,也违反了京畿安全么?”

  “如果是这样当然没有问题。不过我想以殿下的高贵身份,总不至于需要喊打喊杀的才能请人用餐吧!”

  没有想到,这个看似豪迈威武的骑士,词锋如此尖利,不动声色的就将修耐得亲王噎的说不出话来,满脸通红,却又发作不得。当然到底他现在难堪的表情到底有几份是真心的,就不得而知的。不过,就事论事,相对于这个名教兰斯特的骑士的光明正大的形象,修耐得的确会引起别人几分瞧不起,他们的冲突似乎也不是头一次了,也许这也是在这个心机深沉的亲王考虑之内吧。

  “哼!有你的!走着瞧”修耐得忿忿的转头瞪了那几个随身剑士一眼,“我们走,我的脸给你们丢尽了!”说着,当先分开人群,扬长而去。詹穆斯,似乎并没有被扰动心神,只是冷淡的挽了个剑花,倒转剑身将其夹在剑鞘和左手手指中间,顺势收剑入鞘,随即迈步便走。

  “请留步!”兰斯特将就要离开的詹穆斯拦住,盯住他的眼睛,似乎要看穿他的想法。

  令他失望的是,詹穆斯的双眸深邃如故,不带半点的感情波动,毫不回避的与其对视。

  “为什么你这样的人要跟着他?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成为你的朋友。”兰斯特还是不放弃,语气甚是真挚。

  沉默,回答他的仍然是一语不发,只是淡淡的看了他一眼,绕过骑士魁梧的身躯,默默的向修耐得亲王消失的方向离开了。然而,别人不知道,我却能感受到,他若有若无,一现即逝的激动。人非太上,孰能无情,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对这点感同身受,我惟有默默的看着他,同病相怜之感,油然而生。

  似乎也察觉到了我的目光,步伐略微一滞,却没有停顿,更没有回头,又继续了他那不紧不慢的步子。

  我在观察别人的同时,也在受别人的观察和猜测,兰斯特灼灼的目光落在我身上,上下打量着,毫不掩饰对我这个与实力深藏不漏的大剑师交手,却仍能占上峰的神秘冒险者的兴趣。

  “冒险者,你好。我叫兰斯特,我可以知道你名字么?”

  他的这句话令我对他产生了三分好感,他没有报自己的官名,而是以平等的身份与我打招呼,询问我的姓名,不是那些一看我的装束就皱眉头,认为自己高人一等的贵族官员所能比的。至少,他在见过我一部分功力之后,明白我不是一个普通的冒险者。

  突然,我察觉到这个现身以来一直保持冷静的威武骑士,目光向我身后的百合和雪莉射去,同时产生了剧烈的情绪波动,似乎是一份夹杂着惊喜以及苦涩的复杂情绪。

  “百合!没有想到能在这里碰到你!”同样的一句话,从修耐得和从这个猛汉嘴里出来就有完全不同的味道,听的出来声音充满了深厚的感情,却强行压制的苦涩。

  “兰斯特大哥,你好!”百合从雪莉的身后探出半个身子,红着脸向骑士打了个招呼,似乎是一个乖巧的女孩碰到了一个威严的大哥。

  望了我一眼,百合似乎想起了什么,道:“兰斯特大哥,你不要怪云大哥和雪莉,他们是因为要保护我才和王子殿下发生冲突的!你不要怪他们好不好!”有别于前面略带羞涩迟缓的语气,这句话却显得急切诚恳,似乎生怕兰斯特以扰乱圣京安全秩序的罪名,逮捕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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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2 22:17

其实,百合完全不用担心这些,我刚才早就察觉兰斯特刚才只是针对修耐得才扣上扰乱秩序的大帽子,对我他根本没有敌意。

  “哦,他们就是你对露斯所提到的朋友?没有关系,我不会怪他们的!”兰斯特温柔的对百合笑了笑,同时奇怪的看了我一眼。以百合羞涩的性格居然会独自出来,并和陌生人交了朋友,雪莉还好说,她也是个女孩子,至于我这个蒙着冒险斗篷神秘兮兮的家伙,就值的推敲了。

  “对了,你今天一早就自己出门了,露斯来找你,不见你人,就急冲冲的拉我出来找你,生怕你出事。原来你出来找朋友去了!你也应该和露斯说一声,省的露斯和我担心啊!”虽然从他的言谈中是提及为什么来找百合的原因,但我总觉的他似乎在掩藏什么。

  我还在猜想着他到底在掩藏着什么,一种令人不舒服的脚步声传了过来。没有错,又是她,脑海中浮现出那张虽然美艳绝伦,却高傲无理的面孔,露斯。刚才,听兰斯特提到她时,我就有一丝的不快,现在我更想避之大吉了,免得我掩藏的身份暴露。

  然而,想归想,似乎不太可能,如果只有我一个人,我当然在没有任何人的察觉下可以走的无影无踪,可是我又不能扔下百合与雪莉。

  “咦!百合你也在这里!我和兰斯特大哥都快急死了,你去哪里了,也不说一声,万一又碰到淫贼怎么办!”

  果然,这个刁蛮任性的丫头,还是把我当作偷看他们的淫贼。

  “露斯姐姐,”百合不由的看了我一眼,生怕我生气,急声说,“云大哥他不是淫贼!他是……啊!”突然,她意识到了自己刚才已经向兰斯特介绍了我,这样等于在揭穿我的身份,连忙捂住她的樱桃小嘴。

  可是,已经晚了!当她“啊”字一出口,就引起了兰斯特的注意,等到百合捂着嘴,抱歉的看着我,就是露斯也对我露出警惕的眼神了。事到如今,我惟有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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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4 07:31
以下是引用贪睡猪猪在2005-7-3 18:03:32的发言:

威威哥哥也喜欢玩梦幻吗?

以前是很喜欢玩的。不过现在没兴趣了

玩不起了

[em01][em01][em01][em14]
我的婷 我的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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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4 21:46

今天好倒霉哦,上班途中踩到狗屎了!!

早上溜狗的人真不注意,郁闷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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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4 21:52

简直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真实写照!

  “你就是那个恶贼!”露斯那双大眼睛,死死的盯住了我,流露出厌恶,憎恨,恐惧的神色,娇躯因为紧张而微微的颤抖,不由自主的将身体隐藏在兰斯特的背后。看来,我对他造成的影响牢牢地烙印在她灵魂的深处,她至今无法摆脱那份束缚,恢复原有的自信。念及于此,我不由的觉得她倒有点可怜。

  看了看身后微微战抖的露斯,兰斯特双目放射出锐利的光芒,似乎要将我看的通透,

  “不管你是谁,阁下现在似乎应该露出你的真面目了吧!”

  一反刚才的态度,兰斯特明显的多了几分敌意,几分猜忌,几分狐疑。

  没有办法了,果然如我所料!虽然,我一心想隐藏自己的身份,躲避不必要的麻烦,如今却再做什么都是徒劳的。既然如此,我也不会逃避了。

  一言不发,我缓缓的从灰色的斗篷里伸出双臂,在旁人惊疑好奇的注视下掀开陈旧的斗篷,随手将它抛在地上,露出一身洁白飘逸的儒衫,略微一掸双袖,抬起头来向四周扫视了一眼,停留在露斯那张露出难以置信的脸上。只见她张大她那张小口,露出疑惑又意外的神色,显然觉得似曾相识,又不能肯定。

  其实这也难怪露斯,当天我和她是在我最倒霉的时候与她见面的,且不说衣衫不整,浑身湿漉漉的,而且披头散发,由于束缚黑发的步条被是水带走了,凌乱的发丝步满了我脸,将本来面目遮蔽了起来,可以说是狼狈不堪。再加上,当时的情景,可以说在露斯心中留下的对我的影响,只怕不会好到那里去,甚至糟糕透顶。

  在露斯心中我的形象,恐怕与眼前的我出入颇大。但即便如此,她还是会生出似曾相识的感觉,与众不同的黑发,在任何时候都恬然自若的神态,深邃却并不凌厉的眼神,还有就是我腰间随身携带的翠竹箫。即便是对我印象恶劣至斯的露斯也无法忽略我身上具有的不应该出现这个世界上的与众不同的气质。

  如今脱下伪装的我,整个人都轻松起来。原本的我潇洒自在,无拘无束,这一切都来符合道家与魔家的本性。

  修道之人,无不如闲云野鹤,天地逍遥,法地之生机,法天之广博,法道之希夷,一切顺其自然,如拂山冈之清风,似照长河之明月。而魔家虽然和道家相对,但起本意同样是为了追求绝对的自由,人挡杀人,佛挡杀佛,天地玄黄,唯吾独尊,纵酒狂歌,笑世人之庸俗,笑黄天之傲慢,笑厚土之迂腐。什么是仁?什么是义?什么是理?什么是知?什么是信?全他妈的是狗臭屁!

  而到了这个世界以后,我心中的牵挂越来越多,心中的秘密无人吐露,一切的一切都给自己增添了枷锁。甚至为了隐藏身份,居然会穿上斗篷,做出乔装打扮这种无聊的事情,太过着相,完全违背了我的本性。原来的我,又岂是会为了这种原因而犹豫不定的。

  当我放下包袱,敞开心胸,甩开包袱的那一刻起,似乎在这几天被包裹在斗篷之下时所积累的郁气,统统的释放出来,消失在九霄之外。被斗篷压低了好久的脊背募然一挺,肩膀陡张,整个人散发出一种重生的光芒。似乎是一个久未沐浴之人,洗去了多年沉积的污垢,绽放出逼人的英气。但不同于兰斯特那种威慑人心的锐气,我的身上却是散发出让人精神愉悦振奋的气息,不但不会给人以恐惧压迫的感觉,反而让人有一种刚丛从一个好觉中醒过来,伸了个懒腰时那种,懒洋洋,却浑身舒坦,精力充沛的感觉。

  浑身的混沌真气也似乎感应到了我的心境,在我一呼一吸之际,带着毛孔中新加入的天地精气,活活泼泼地经脉中流动着,虽然只是增加了少许,但我能清晰的体会着真气像拥有着生命一般,不断成长,丰盈起来的美妙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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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4 21:53

在既来之,则安之!我云某人又岂是怕事之辈。微微吐出一口浊气,将心境保持在愉悦的状态里,对着露斯和她身边的兰斯特平静的说,

  “露斯小姐,我们又见面了!兰斯特先生,在下,云御风。”

  “你!你!你就是那个淫贼!”露斯似乎仍然没有确定我的身份,在兰斯特身后轻声问。

  我心中苦笑,不知道是点头好,还是摇头,没有想到这个身份尊贵的女孩怎么这么喜欢记仇,认定我是淫贼了。

  “谁说云大哥是恶贼,我看你是自己做了坏事,才会被云大哥教训的!”

  雪莉显然对这个贵族小姐没有什么好印象,听到露斯反复多次称我为淫贼,按奈不住,顿时跳了出来,反唇相讥。不过,可以说是哪壶不开,她提哪壶,她的话正好戳到了露斯的伤口,说的露斯,抿着朱唇,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又找不出词反驳。

  “你居然对我无理!”

  露斯涨红着脸,一手拔出长剑,想也没有想,刷的一剑向雪莉当胸刺去。这手拔剑出鞘,挺剑前次,无声无息倒也干净利落,打有长进,显然在那天后,露斯又加倍练习过。

  只是这一剑在露斯恼羞成怒之下去势甚急,而且又有谁会想的到露斯一言不合就会痛下杀手,众人都没有反映过来,恐怕就是露斯自己也没有想到。

  这一剑是露斯因为对我的恐惧以及被雪莉激怒后失去理智的无意识之举,反倒符合了剑术的上乘心法,在闪念间长剑已出,无声无息的刺到了雪莉的胸前,几乎粘到了雪莉胸前的衣服,众人连惊叫的机会都没有,被突如其来的变故震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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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4 21:53

好在雪莉一直没有放松全身真气的运行,下意识的一矮身,躲过了这致命的当胸一剑。可是,即便如此,仍然无法免除皮肉之苦,被利剑划破了肩头的肌肤,鲜血顿时涌了出来,染红了她黄色的衣裙。雪莉,不由的惊呼了一声,捂着肩头,退开两步,不可置信的看着露斯滴血的长剑。

  这一切何等相似,似乎就是当日的重演,看到半身被鲜血染红的雪莉,刚才对这个出手不知轻重的丫头一丝怜悯顿时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无比的厌恶。

  “哼!”

  我怒哼了一声。在别人耳朵里,这只是生气的怒哼,可是到了露斯的耳朵里,却犹如九天霹雳,炸响在耳畔。顿时,只见露斯脸色发白,嘴唇发青,身子摇摇欲坠,手中的长剑再也拿捏不住,手一松,“镗啷”一声掉在了地上,剑身乱颤,光华流动,虽然比不上先前被我所毁的魔法剑,但也不是凡品。

  兰斯特连忙快步上前,左手扶住露斯的身体,同时时刻警惕地盯着我,将身体遮挡在露斯的前面,右手按剑提防我出手伤害露斯。先前向我打招呼之时友好的神态,自露斯“淫贼”二字一出,便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淡淡的敌意。不过,看到了露斯伤害了雪莉,那双警惕的眼睛里多了一份歉意,一份无奈。可见,他也知道露斯那出手不知轻重的坏毛病。

  我无暇顾及露斯,走到正在为雪莉治疗的百合的身边。我查看了一下伤势,还算幸运,伤口虽然看上去吓人,但护体真气的作用下,雪莉只伤了皮肉,经脉却并无大碍。我伸出手指,运指如飞,拂过她伤口周围几处大穴,血流顿时缓了下来,可是要伤口愈合还要涂上上好的金疮药,并修养一段时间,几天后的入学考试势必会或多或少地受到影响。

  再百合闭上眼睛双手紧握,嘴里念念有词,身上绽放出圣洁的光芒,轻呼一声,

  “女神的祝福”,

  将双手放在雪莉的伤口,明亮却不耀眼的光芒投射在雪莉的肩膀上。另我惊奇的是,在这道光芒的照射下,血流挺了下来,并且伤口奇迹般的不断收缩,慢慢凝结成疥,然后脱落显出一道暗红色的伤疤,最后连伤疤也慢慢的消失了,实在是神乎奇迹啊!

  我从来没有想到,这个世界的魔法竟然拥有如此奇妙的力量。这样的伤痕,在前世,即使是一个踏入先天武道的高手,在江湖中第一名医活阎罗华无忌的医治下也没有这么快愈合的速度,更不用说就凭空将伤疤消失,连上好的美玉也用不着!华无忌,人称活阎罗,是因为他就像阎罗王一样可以决定人们的生死,只要他肯出手,再重的伤也有可能治好。可是,和刚才这个只有十六七岁的小姑娘的治疗术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我不是不会魔法,但我从来没有想到魔法竟然有这样不可思议的力量。上次受伤,我借助水潭中水元素的力量,结合混沌心诀,治疗剑上也用了一个时辰,已经引为奇迹了。谁知是井蛙观天,这个世界魔法的博大精深,我只是管中览豹而已,不可小嘘啊!其玄奥之处实不在先天武道之下!

  就以百合刚才使用的“女神的祝福“为例,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使用这样魔法的。根据老哥哥所说,在这个世界上的六种魔法,人们都可以学习。可是到了一定的阶段,随着魔法威力的增大,就会出现性质相对的魔法力量回相互抵触的现象,就是火与水,风与土,光与暗,都只能二选其一。而且越往深出学习,所需要的精神力量,魔法控制的要求都会加倍增长。这就是往往法师只精通一门魔法,而可以涉猎其他的几种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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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4 21:53

可是,还有些魔法是需要和一些神灵签定契约才能使用的,就像“女神的祝福”。只有决定将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光明女神的神殿的神官才可以使用。而与光明女神签定了契约以后的神官,会接受女神的任命和祝福,使用光明魔法会更加得心应手。

  但是,其条件却是很苛刻的!据说,这些女神官必须终生服侍光明女神,终生不嫁,而且必须遵守许多苛刻古板的神殿的规则条例。可以说,获得光明力量的条件就是一生的幸福。这却也是老哥哥一直弄不懂的,如果其他神赐给力量时需要一定的条件回报,那还好说。但是光明女神却是善良慈祥的象征,为什么会有那么苛刻的要求,相当于毁灭了一个女孩子的一生。但是,这一切都是,神殿的条例,任何人都必须遵守,不得置疑,哪怕是一个国家的国王。否则将被开除出教籍,沦为异教徒。

  但这样的说法对我是不起作用的,“它”曾经告诉过我,其实这个世界的光明女神其实就是“它”的另一面,象征“道”的力量。那它的力量应该是我很熟悉的,从小修习的,可为什么我不能使用“女神的祝福”?就是因为老哥哥也不会她的咒语而没有办法教我?这一切都让我十分的疑惑,也另我对进入学院研究魔法的奥秘,更多添了几分期待。

“云御风!”

  兰斯特特有的雄壮的嗓音从我的背后传来,带来一丝无奈,一丝歉疚,同时似乎还有一丝隐藏在军人血液中的澎湃战意。向雪莉与百合打了个让她们安心的眼色,转过身来,面对满脸肃穆的兰斯特。

  兰斯特身子如标枪一样挺的笔直,深陷在眼窝里虎目,紧紧的盯在我的脸上,浑身上下缓缓弥漫出带着淡淡杀意的气势,并没有说话。可是,正是因为无言的沉默给予人分外的压力,这压力似乎也感染着周围的人群,喧嚣声慢慢地消散在已经斜指西方金色的阳光中,人们的目光集中在我们两个人的身上,紧张的等待事情的发展。

  仍然一言不发,兰斯特上前一步,缓缓的将右手的铁手套卸了下来,可是就是这个动作有引起了一阵骚动。人人都知道接下来兰斯特的动作,这是这个世界的常识,当骑士将自己的手套脱下来丢在对手的面前,就意味着向对方发出正式的挑战,当对方把手套从地上拣起来,就表明他接受对方的挑战。这类似我们战书的性质,却显的更风雅更神圣,为这种喋血斗殴的行为增添了戚美雍容的风味。

  果然,兰斯特将铁手套抛向地面。可是,情形却出乎兰斯特甚至是围观群众的意料之外,手套并没有机会与地面接触的机会,它们就这样停顿在离地面二尺的空中,脱住他们的是我的手。没有人知道,我什么时候上前接住手套的,似乎本来就站在那里,算准手套滑行的弧度,等着它们落在我的手心上。

  人们在那一刻愣住了,没有人知道接下去该怎样。但我却不得不这样做,一旦手套尘埃落定,我只有选择战与不战,没有转圜的余地。战,我自然不用担心,虽然兰斯特很强,但对我的威胁并不是很大。只是,我不想这样不明不白的和人进行一场无意义的战斗,无论胜负都对我毫无意义。不接受挑战,却会被人视作懦夫,而为人不齿,尤其在这样一个崇尚武力的世界,虽然我不在乎,但同样是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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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手套接住,显然是史无先例的,到底是战还是退,人们又开始议论纷纷起来。

  “我很愿意与阁下切磋武技。然,时间,地点,原因似乎都不适合此战。如若有缘再见,御风自当从命。不过,在此之前,还请阁下先打听事情的原由,再下定论不迟。”

  说着,我将铁手套递向兰斯特。

  兰斯特,犹豫了一会儿,终于默默接过了他的铁手套,若有所思般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退到仍然心有余悸的露斯旁边,却没有了刚才的敌意。

  我拾起被抛在地上的披风,抖抖灰尘,将它轻轻地披在雪莉的香肩上,遮掩住衣襟上那醒目的斑斑血渍。

  “百合,既然你朋友来找你,你就和他们回去吧,不要让家里人担心你!”

  “不,我还是送雪莉妹妹回去,我还要为她医疗呢!”一听说我要让她回去,百合顿时满脸通红,惶急地要求跟我回客栈。

  此话一出,兰斯特不由的脸色微变,随即又恢复正常,显然这个已过而立之年的硬汉对百合有着异乎寻常的关爱。

  “百合小姐,你还是随我们回去吧,不然勃格大人和夫人又要担心了!”

  “可是……!”

  “百合!”我轻轻打断百合想说的话,“你出来一天了,现在是应该回去了,不要让家人担心。同时,现在你不太适合再和我回去,你更应该照顾你的姐妹。”

  心中暗暗叹了一口气,望了兰斯特与露斯一眼。

  百合虽然害羞,但毕竟不笨,懂得分辨轻重缓急。原本,百合出游与普通女孩子逛街玩耍无异。可是如今这般一闹,发生的事会迅速传到百合父母的耳朵里,让他们担心。同时,以我现在一个“淫贼嫌疑犯”的身份,兰斯特又如何放心让她跟在我身边。即使兰斯特本身不相信我是淫贼,然而如今围观市民甚多,正所谓“人言可畏”,避闲她总还是懂的。另外,她还必须回去向自己与露斯家人解释与我相识的来龙去脉,免的我被人误会。

  念及于此,百合只得黯然低头不语,雪莉则在旁开导劝慰。

  “既然如此,就此别过,后会有期!”

  我微一拱手,叫上仍然与百合恋恋不舍的雪莉,撇下可能还没有弄懂我词义的兰斯特与依依不舍望着我背影,飘然离去,却仍然抑制不住心中的一丝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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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4 21:54

“兰斯特,你是说圣京督骑长兰斯特!”

  听完我讲述完今天发生事情的乔,顿时以他异于常人的大嗓门来显示他的惊讶,也让围坐在他周围的肖恩与雪莉对着他直翻白眼,表示不满。

  “对,有和不妥么?”我对他的大惊小怪不以为然。

  “御风,也许对你是没有什么。可是,这个大陆其他人一提到兰斯特的名字,无不视其为继当年七剑圣后最杰出的骑士!他是大剑圣斯沃德的学生,同时又是光明神殿所祝福的勇士,被莱恩公国国王斯沃德与教皇亚里士多德七世认可授予光明骑士。他不但学会了大剑圣的所有剑术,并能够使用光系魔法,那身接受光明女神赐予光明力量的铠甲,可以抵挡和反射所有攻击性魔法的一部分力量,与暗系魔法攻击。他用的那柄是斯沃德由于他十七岁一个人平息了德斯兰帝国潜伏在莱恩境内妄图挑起纷争的势力,而赐给他的带有光属性的魔法剑。那次,他一个浑身受了二十七处剑伤,被六系魔法灼伤冻伤,没有一处完整的皮肤,却杀了对方三个魔法师,十二个剑士,以及他们的头目一个拥有大剑士实力的魔剑士。他的光辉却没有让他远离平民,反而帮助了许多被贵族无故欺负的人。无论是他的忠诚,正直,勇猛都无可挑剔,无愧与光明骑士的称号。是少女们的偶像,却仍然单身不娶,传言他要把一身都奉献给神灵。”

  我从没有想到像兰斯特这样沉稳的人,居然可以滔滔不觉,一发不可收拾,让我怀疑他是不是曾经担当若例如说书之类的副业。无论是用词,谈吐,还是投入性都无可挑剔!

  说完心中偶像的光荣事迹,乔终于从激昂的情绪中恢复过来,不好意思的瞥了我一眼,“其实,当初我一心想靠凯恩魔法学校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他是这个学校第一界毕业生,如果我能考进去的话,就是他的学弟了!”

  面对如此热情的崇拜,我便有天纵口才,也不知从何说起。

  当我苦笑之际,肖恩与雪莉也被乔的热情感染了,三个人你一句,我一句讨论起来,详细的追问兰斯特事迹的细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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